3月15日中亞國家哈薩克斯坦舉行新憲法全民公投。兩天后,哈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席阿布德若夫公布最終結果:新憲法獲得87.15%的多數贊成票。
由于投票率超過50%的法定門檻(高達73.12%),因此公投結果被視為法定有效。隨著托卡耶夫同日簽署實施法令,新憲法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成為該國繼1993憲法、1995憲法之后的第三部正式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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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憲法不僅在內容上做了大幅修改,更重新定義、塑造了國家政治體制、權力架構、國家定位、核心價值觀。對此,各方從不同角度加以解讀,特別是所謂”總統擴權“的制度安排。
然而新憲法與前兩部憲法最大的不同之處,在于它完全是托卡耶夫執政時期的產物,打上了濃厚的“托卡耶夫烙印”,標志著哈國從制度上完成了進入托卡耶夫時代的歷史性步伐。
地處歐亞大陸咽喉、銜接多個關鍵地區,賦予了這個前蘇聯國家超出“硬實力”的地緣意義。由此,哈國在新時代的走向除了事關其2000萬民眾,更牽動著地區各方關切。
大改84%:新憲法重塑治國方向
2026版哈薩克斯坦憲法共11章95條,相比于已修改4次的1995版現行憲法(99條)修改了約84%的條款,幾乎相當于推倒重來。
新憲法源自托卡耶夫去年9月發表國情咨文、提出的議會改革倡議,此后由33人工作小組專項研究。但進入2026年,托卡耶夫判定議會改革所需修憲幅度超出預期,大可重新制憲,于是議會改革轉向全面制憲工作:
1月21日,120人的憲法委員會成立;3周后,新憲法草案便起草完成,于2月12日發布于哈憲法法院官網;又過了31天,新憲法公投舉行,兩天后正式結果出爐、托卡耶夫簽署實施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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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兩個月就完成起草并通過實施的新憲法,不僅全面修改條文內容,而且對國家根本制度安排進行了“手術刀式”的變更與重構。
最重要的無疑是政府權力架構重大改革。
新憲法廢除了參議院, 設立由各政黨共145名議員組成的一院制議會“庫魯爾泰”(與“忽里勒臺”同源,古代蒙古和突厥民族的軍政議會),按照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任期5年,完成了托卡耶夫力推的議會改革目標。
恢復1996年廢除的副總統制度,由總統提名人選、經議會通過后任命,在總統委托下負責與哈境內外政治、社會、科學以及文化教育組織開展協作,是總統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設立最高咨詢機構人民理事會,其164名成員全部由總統任命,擁有立法和公投倡議權。
新憲法框架下總統還有權任免最高法院法官和總檢察長,以及憲法法院、最高審計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全體成員。由此,外界普遍認為新憲法擴大了總統權力。
與之相對應的,新憲法提高了自己今后再被修改的門檻——日后修憲只能經由全民公投通過,議會失去了修憲權力。按托卡耶夫的說法,這是為了阻止“特定政治集團”為一己私利而修改國家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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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托卡耶夫也將其執政時期關于國家發展定位、路線、政治文化的關鍵詞在憲法層面予以確認,包括:
重申國家獨立、主權、領土完整不可動搖(被解讀為在俄烏戰爭狀態下對俄羅斯影響力的“回應”);
基于這一邏輯,明令禁止政黨和工會接受外國自助,國內非政府組織涉及境外來源的財政與資產狀況必須“公開且可獲取”;
在世俗國家定位基礎上,更加強調“政教分離”原則和教育體系的世俗性質,不承認任何宗教為官方意識形態(哈國伊斯蘭教傳統深厚,全國約70%民眾為穆斯林);
將“法治”原則寫入新憲法,更強調“司法獨立”,將律師制度寫入憲法,強化“無罪推定”、確定“米蘭達權利”(沉默權、委托律師權、免費法律援助),禁止一罪兩罰,廢除死刑;
同時取消現行憲法第4條關于國際公約(國際法)優先于國內法的規定,意味著哈司法部門執法、議會立法行為法理上不受國際條約約束;
(外媒將這一修改聯想到限制聯合國關于公民權利三個公約在哈境內的適用效力)
將公民權利和人權保障概念現代化,特別是將個人數據、因素保護和數字權利提高到憲法保護層面,與生命權等基本權利并列;
明確“婚姻是男女之間自愿且平等的結合”,而不再是此前模糊的“兩個人結合”(分析人士認為這是對傳統家庭價值的保護,以抵御哈政府批評過的“性少數宣傳”);
將環境保護寫入憲法,推動引入生態教育標準;
在堅持單一制國家的原則下,賦予地方政府自治權,明晰權責邊界(意在以簡政助力現代化)。
這樣一部新憲法的主基調是什么?不同的人、不同的視角同樣會看到不同的關鍵詞:
有人看到了數字科技、綠色、創新、人本導向,認為是哈國從自然資源轉向人力資本與公民成就為導向的發展轉型;
也有人看到不同于西方的“哈國式現代化”藍圖——所謂“更制度化的威權體系”,用現代科技、文化賦能本國本民族傳統獨特價值。
無論如何解讀,有一點不可否認:這是第一部完全、清晰體現托卡耶夫治下哈國家愿景和發展方向的憲法。
權力更迭到制度定型:托卡耶夫時代的正式確立
此次修憲相對“事發突然”,而且進展速度極快,以致于外界一時反應不及、頗感意外,尤其會產生如此疑問:托卡耶夫為何仍需推動制定新憲法?
托卡耶夫擔任總統已有7年。然而就職、完全掌舵、確定治國方向不是一回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如要帶領國家進入“托卡耶夫時代”,三步缺一不可,而新憲法的“制度定型”,正是走完最后一步的關鍵和必需。
回溯托卡耶夫繼任、掌舵、定向的歷程,就不難理解這次制定新憲法的內在邏輯和必然結果。
2019年3月,領導國家30年的納扎爾巴耶夫宣布辭職,時任參議院議長的托卡耶夫依據憲法繼任,并在當年6月總統提前選舉中正式當選哈國第2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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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3年,納扎爾巴耶夫在政壇的烙印和影響力依舊。反觀托卡耶夫因長期就職于外交系統(蘇聯時期培養的職業外交官),在國內政壇缺乏足夠的根基和勢力,可謂“帶著鐐銬跳舞”:
辭去總統后,納扎爾巴耶夫被議會授予國家安全會議和人民大會終身主席職務,享有“首任總統”、“民族領袖”的法定特殊頭銜,且國家大政方針必須與之協商;
政府和議會高層充斥著納扎爾巴耶夫的親信和老部下,例如繼任參議院議長的是他的女兒納扎爾巴耶娃(被視為國家2號領導人),擔任政府總理的是他一手提拔的 阿斯卡爾·馬明;
為了“表忠心”,托卡耶夫不僅多次表態延續老領導的政策,還將首都阿斯塔納更名為老領導的名字“努爾蘇丹”......
既要尊重老領導的路線,又要開創自己的政治事業,托卡耶夫施政的兩難處境 可想而知,以致于具體施政效果被《紐約時報》形容為“ 令官僚體系和政治精英們感到困惑 ”。
在內在矛盾與系統性內耗的艱難探索中,2022年1月哈薩克斯坦爆發了該國獨立以來最大的全國性抗議“一月事件”——它本可能是托卡耶夫最大的政治危機,不料卻成了其總統生涯最關鍵的轉機。
這場抗議的導火索是產 油重鎮 曼吉斯套州液化石油氣漲價,在抗議蔓延到阿拉木圖后一度被懷疑“顏色革命”作祟,但最終指向了新老領導層的“權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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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是納扎爾巴耶夫嫡系的安全和強力部門“出工不出力”,放任騷亂升級,似乎樂見托卡耶夫進退失據,借機提高自身籌碼(納本人則罕見地沒有公開表態,而是委托新聞秘書聲援托卡耶夫)。
不料托卡耶夫果斷打出了一系列組合拳、扭轉局勢:
解散馬明政府、由自己在外交系統的親信斯邁洛夫擔任總理;宣布緊急狀態,暫停通訊和互聯網服務;請以俄羅斯為首的集體安全組織部署維和部隊,迅速恢復對關鍵設施的控制權、鎮壓武裝分子、平息騷亂......
在此期間,托卡耶夫自行宣布從納扎爾巴耶夫手上接管國家安全會議主席職務。局勢平定后,他將老領導的另一個親信、安全部門負責人馬西莫夫逮捕入獄,大力整肅老領導親信們控制的安全系統,針對“前朝親信”們的反貪、司法行動亦陸續展開。
1月底,哈議會取消了納扎爾巴耶夫的兩大終身職務和國家大政方針需與之協商的法律條款,首都名字又改回“阿斯塔納”,其它以老領導命名的地名也陸續“中性化”。對此,納扎爾巴耶夫以電視講話的形式事后認可托卡耶夫是國家安全會議主席,并呼吁民眾支持其改革。
就這樣,托卡耶夫借助2022年“一月事件”轉危為機,實現了“一元化領導”、獨掌領導實權,“托卡耶夫時代”揭開序幕。
任職3年后終于獨自掌舵,可此時國家憲法、制度安排、發展方向仍是納扎爾巴耶夫設計、制定的。這意味著舊制度難以適應新時代的步伐,托卡耶夫的治國路線形式上仍受老領導的框架束縛,且老領導的大量舊部仍可在這套框架下發揮影響。
2022年6月,托卡耶夫主持的修憲公投獲得通過,將1995憲法修改了三分之一的內容(33條56項改動)。修憲后總統任期限制為1任7年,且總統不得加入任何政黨,權 力受到限制。托卡耶夫稱之為從“超級總統制”轉型為 “總統制共和制 + 強大議會”。
與之相應的還有改革議會、選舉和政黨制度,擴大民眾的政治參與程度;改革行政體制,調整政府、各部委與地方的職權關系,擴大地方自主權;重建憲法法院。這種促成“傾聽公民社會的國家(機構)”,直接作用無疑是阻斷傳統勢力“回歸過去”的渠道。
不過這一時期,形勢變化之快已經超出了修補憲法框架的進程。周邊地緣沖突加劇,全球化進程、國際法體系、安全局勢面臨反噬,氣候變化、人工智能的進程更是深刻改變時代。面對前所未有的外部挑戰和發展壓力,托卡耶夫決定完全走出原有憲法的束縛。
制定新憲法,集中、鞏固總統的國家領導力,就是其提高治國效率、應對國內外挑戰所做的首要調整。
正式廢除參議院,事實上請走了舊時代憑借老辦法(參議員并非直接普選產生)進入立法機構的老領導舊部。庫魯爾泰選舉只取決于政黨全國得票率,并設置5%的進入議會門檻,更降低了個別人利用殘余影響力、通過選舉回歸的可能。
總統獲得行政、司法部門核心職位的任免權,意味著托卡耶夫得以在各個關鍵部門任命忠于自己、配合自己的人選,未來施政更加順暢。
至于議會,新憲法規定一旦庫魯爾泰兩次否決總統的人事任命,那么總統有權解散庫魯爾泰。如此一來,這些議員很難下決心在人事任命問題上與總統唱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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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總統權力權威,進一步打破舊有掣肘的同時,新憲法將托卡耶夫的治國理念與愿景制度化。
托卡耶夫在“一月事件”后提出了“新哈薩克斯坦”的國家愿景,目標是國家治理與社會的進步、革新、現代化,包括高效治理、賦予公民社會活力、平衡政治經濟改革、與時俱進向前看、確立哈薩克斯坦共同體意識、加強多元國際合作、成為國際舞臺的重要國家。
綠色環保、數字科技、人本理念、哈薩克國語(地位明確高于僅為“官方語言之一”的俄語)&文化&傳統價值觀等內容要么首次寫入憲法,要么賦予更多的權重,正是用新憲法來闡釋”新哈薩克斯坦”的應有之義。
以憲為名,托卡耶夫時代就此名副其實地完全確立。相比于納扎爾巴耶夫個人色彩更重的時代特征,托卡耶夫更加強調“制度定型”,以制度建設帶領國家駛往自己預期的方向。
“第二共和”的展望與前景
就哈薩克斯坦獨立以來的三部憲法而言,1993憲法明顯具有過渡性質,完全不能覆蓋一個新獨立國家所面臨的復雜情況;
1995憲法是納扎爾巴耶夫時代的產物,確立了“超級總統制”框架下獨立哈薩克斯坦的“第一共和”;
2026憲法首次完全由托卡耶夫主持制定,對1995憲法、國家體制、發展方向的修改幅度和力度之大,標志著哈國實際進入了“第二共和”時代。
隨著新憲法的生效,托卡耶夫時代哈國的革新與走向引發了更多的懸念。尤為引人關注的就是托卡耶夫的總統任期前景。
新憲法保留了總統只任1屆7年的規定,意味著按計劃托卡耶夫將于2029年卸任(屆時他已76歲)。不過外界很難相信制定新憲法只是為了給托卡耶夫時代“最后三年”收尾,為此分析了多種可能性。
有人認為他可能效仿其它前蘇聯國家(俄羅斯、白俄羅斯、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以公投等形式對總統任期進行調整,或者從新憲法生效時重新計算總統7年任期(托卡耶夫曾予以否認)。
也有人預測恢復副總統制度就是為培養接班人。按照這種分析,托卡耶夫任命的副手就是其指定的接班人、“托卡耶夫路線”忠實繼承者(同樣不能給老領導舊部任何機會),可隨時準備接班,確保國家發展道路的延續。
待到副手“轉正”后,托卡耶夫可以“扶上馬送一程”,在幕后發揮影響力,間接引領國家前進方向,同時逐步完成必要的權力過渡。甚至有猜測認為他可以效仿納扎爾巴耶夫,保留“民族領袖”的權威。
(只是此舉效果如何,托卡耶夫本人4年前就已經深有體會)
與此同時,“托卡耶夫路線”下哈薩克斯坦能否實現預期的高效治理和“哈國式現代化”進程,已經是該國2000萬民眾和地區各國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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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改革和治理效率,無疑是托卡耶夫政府處理國內積弊的急需。盡管去年經濟增長顯著(6.5%),但創紀錄的11.7%通脹率和增稅措施,已經引發民間不滿。
強調綠色、數字化轉型的同時,哈國目前經濟仍高度依賴油氣產業(貢獻了GDP的20%-30%,出口總額的60%,政府收入的40%-50%)。受限于產業結構相對單一,官方對今明兩年增長預期明顯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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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美以伊沖突雖然短期內令油價飆升、有利于哈國石油收入,可另一方面令本來長期良好的哈伊關系、哈國與海灣阿拉伯國家關系陷入困境,直接阻礙了哈國與中東多國穩定的貿易,切斷了最短航道的便利運輸,其實是“雙刃劍”。
哈薩克斯坦獨立后的政治結構和國內局勢總體穩定,但如何避免穩定走向活力缺失、停滯不前的另一面;反過來社會活力、多元與開放能否保持得恰到好處、造福民眾、推動國家發展,而不是增添新的動蕩與不安因素?這些都是新時代留給托卡耶夫政府的新挑戰。
從樂觀層面看,哈國的外交環境依然是可以依托的有利因素。雖然部分境外媒體和機構對哈國新憲法提出微詞,但國際社會總體反應相對積極,并不存在所謂“強烈反對”、“譴責”或者唱衰。
例如標普全球評級并不認為新憲法必然導致哈總統任期延長,維持哈薩克斯坦BBB-評級,展望為正面。
究其原因,除了社會結構相對穩定、民眾對改革方向具備基本共識等國內因素外,哈國堅持多邊平衡外交,長期與獨聯體國家(特別是俄羅斯)、中國、美西方、突厥國家組織各國都保持友好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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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國擁有油氣資源,地處歐亞大陸“世界島”的樞紐位置,意味著周邊鄰邦和域外大國既有與之做生意的剛需,又希望其保持穩定、不生動蕩。
托卡耶夫用新憲法告訴外界,他要走不同于老領導的道路。至于這條路能否走通,將這個中亞國家引向何方,只有時間能揭曉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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