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八旬的老夫妻花了10萬元為自己購買了會期15年的“養老旅居一卡通”,結果因為身體原因無法入住,提出退款卻遭到了各種門檻……
近年來,預付式養老行業興起,不少老年人被“一次性付費、長期享受服務”的宣傳吸引,將康養社區、老年公寓作為自己安度晚年的首選。然而,這種“預付費”模式背后卻暴露出諸多潛在性風險,成為亟待破解的民生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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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侵刪)
花費10萬元購買養老通卡遇退費難
2021年,張阿姨(化名)與陽光康養公司(化名)簽訂《養老通會員協議》約定,張阿姨支付10萬元為自己和愛人購買養老通卡,會員期為15年。其間可憑卡在該公司全國康養居住地長期或短期入住,并享受“醫、康、養、娛、游、學”等一系列服務。
簽約一段時間后,兩位老人身體健康狀況下降,無法入住享受服務,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額退款。陽光康養公司則表示,根據合同約定,需扣除35%的違約金才能辦理退費。“這簡直是‘霸王條款’!”雙方協商無果后,張阿姨將陽光康養公司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查認定,張阿姨以自身健康原因提出解除合同,也無陽光康養公司根本違約的證據,屬于在無法定事由的情形下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同時,簽訂協議時張阿姨和愛人都已年過八旬,15年有效期屆滿時將年近百歲,很難完整享受協議中旅居等服務,這在簽訂協議時就可預見,對此雙方均存在一定過錯。法院最終判令解除合同,并依法調低違約金,由陽光康養公司退還張阿姨剩余預付款。
一審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提起上訴。上海二中院經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避免一次性支付
“預付式養老行業的興起,最初是為了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養老需求,然而近幾年來相關糾紛案件量呈現上升趨勢,究其原因主要是行業發展還有待規范,老年消費者風險意識薄弱。”上海二中院民庭副庭長王曉梅告訴記者,在預付式養老糾紛中最常見的是退費難及違約責任失衡。此外,預付資金缺乏監管、虛假宣傳、服務縮水、主體混亂、“以租代售”的經營模式等,也是消費者維權的集中點。甚至有部分機構打著“養老投資”的幌子,將養老服務異化為非法集資的犯罪工具。
“因此,消費者在簽約前應注意對機構資質、資金安全等關鍵信息進行核查,增強證據意識。”王曉梅提醒消費者,不要輕易一次性支付大額資金,仔細審查合同條款,重點關注退費條件、違約金比例、服務標準等內容,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是否寫入合同條款。同時,王曉梅強調:“預付式養老本質上是購買服務,是消費行為,而非金融投資,如果商家宣傳有穩定回報,消費者需提高警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賈宇從預付式養老監管方面提出針對性建議:“應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禁止養老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限制老年人解約退費的權利,增設‘不得以養老名義變相從事房地產銷售業務’‘養老機構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以承諾還本付息、給付投資回報等方式,誘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交納預收費’的條款。”
來源: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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