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點奶茶被口頭警告”的事件引發熱議,某公司員工因下午工作期間外出拿奶茶被下發警告通知書,公司甚至追溯其一個月內外賣記錄作為處罰依據,網友直呼“段子照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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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工作紀律管理通知》規定,私人事務(如取外賣、購物)僅允許在9:00前或午休時間(12:00-13:20)處理。當事員工于13:20后取奶茶被認定為“擅自離崗”,收到口頭警告書,公司還調取其一個月內外賣取件記錄核查。
多數網友質疑制度合理性——外賣通常無法送上樓,員工短時間取餐(10分鐘內)難稱“重大過失”;且午休僅1小時20分鐘,扣除用餐后處理私人事務時間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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