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參考歷史資料結合個人觀點進行撰寫,文末已標注相關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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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用刑)
清朝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夏天的蘇州城,熱,非常熱。
但是比天氣更熱的,是躁動的人心。
這一年的四月十七,蘇州吳縣知縣甄輔廷做了一件在當時看來有些過分離譜的事情。
什么事情呢?
他下令杖責了一個叫做吳三新的生員。
生員,就是秀才,在清代,秀才那就不是一般人了,享有朝廷的很多特權。
比如朝廷會給生員發福利,給吃的,生員可以免除部分徭役,生員見了知縣不用下跪,知縣更不能隨便給生員用刑。
如果一定要用刑,要走一套非常復雜的流程,要先把這個事情匯報給當地學政,就是管教育的官員,學政確認之后,革去生員的功名,才能給生員動刑。
要不說這個甄輔廷太猛了,他什么也不管,直接就把生員吳三新按在地上打了二十大板,直打的吳三新是慘叫連連,死去活來。
這就已經違反朝廷的法度了,更不妙的是,行刑當天是清太宗孝端文皇后的忌日,按照相關規定,這一天大清上下,誰都不準動刑名之事,更不準用刑,以免沖撞先人。
說起來這個案子,倒也不復雜,生員吳三新欠了商人楊敦厚一筆錢,沒還,楊敦厚把他給告了,甄輔廷為了懲戒吳三新欠錢不還,不講信用的行為,于是就杖擊以懲戒。
這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但問題是,你作為知縣,你使用權力,你也要遵守朝廷的流程和制度,你不能胡來。
吳三新當然也很不服,挨完打之后,他就跑回平時讀書的書院,跟自己的一些同窗同學抱怨,他說:
諸生受杖矣,孰是忝顏而猶為諸生也者?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吳三新堂堂生員被打,這就是讀書人被打,丟的不是我的人,丟的是全體生員的臉面,現在你們臉上還掛得住嗎?你們還能若無其事,熟視無睹么?
他這么一吆喝,書院里不少同學義憤填膺,認為吳三新說的很對,從明清以來,生員都是特權階級,盡管是級別最低的特權階級,那也是特權,從來沒聽說過知縣敢打生員的,今天他甄輔廷敢打吳三新,明天他就敢打別的生員,二三十人立刻站了出來,簇擁著吳三新到知府衙門,沒別的,他們要告狀。
一告甄輔廷擅自對生員用刑,二告甄輔廷在孝端文皇后忌日擅自對生員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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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情激奮)
事實清楚,過程明確,其實這種事情一告就準,但這幫生員畢竟不是正式官員,他們哪兒知道官場水深水淺吶,官場上互相兜底,同舟共濟是常有的事情,知府叫任兆炯,他哪兒有興致去管這幫生員的閑事兒?
所以生員們到了府衙一頓狀告,任兆炯就是笑哈哈的應付著,也給不出個明確說法。
生員們一看,這是沒告對地方啊,他們也不耽誤時間,離開府衙,又去找江蘇學政平恕去告狀。
當時平恕正從松江縣辦事回來,乘船到碼頭,生員們早就翹首以盼,一看平恕上岸,立刻涌上前去,要當面告狀。
學政就主管教育,管科舉,管這些生員舉人的,知府不管,難道學政還能視而不見么?
誰成想,學政還不如知府呢,知府至少還假裝接待,學政不僅不接待,反而直接把生員們都轟走了。
要注意,這個時候,告狀的生員已經越來越多了,從二十多人變成了兩百多人,這兩百多人找學政請愿,你學政別說幫不幫生員做主,你至少也要了解一下情況,你得讓人說話啊對不對。
結果這個平恕態度惡劣,直接把生員全都攆走了,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江蘇巡撫宜興和平恕同行,他也在場,但是他也沒管。
這可算是把生員的心給傷了,也犯了眾怒,生員們這回也不告了,而是選擇自行示威——
吳縣這些生員們,他們開始集體罷學罷考,學也不上了,科舉也不考了,官府一天不處理吳三新挨打這個案子,生員們就抗衡一天。
這蘇州官場啊,您別看受理生員們的案子那是推三阻四,效率慢的不行,可生員一罷學罷考,他們行動倒是快的驚人,馬上就開始抓人,短短五天時間,這些參與示威的生員全部被抓,兩百多號人,把衙門里的大牢都住滿了。
書院里還有個叫做楊廷的訓導,小官吏,平時大概是和一些生員不對付,這次趁著官府抓人,他趕緊誣告了一堆生員,因此這些被抓的生員里,也有一些根本沒有參與過示威,莫名其妙就被關押。
而且作者查了一下原始檔案,發現吳三新被打的這個事情,不僅僅是吳縣的生員都參與進來為吳三新討要說法,因為事情越鬧越大,包括長洲縣,元和縣的一些生員也參與了進來,反正涉及面非常廣。
人都抓完,接下來就是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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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命拿人)
這些生員里,有關系的,有背景的,訓誡一頓,交錢放人,沒有背景的,免不了打一頓,打完之后讓你寫認罪書,要認是生員污蔑了知縣對吳三新用刑,不許他們為蘇州各級官員不辦他們的案子而繼續示威,你不認罪,你不同意,那好辦,把你打到同意就行了。可以看一下當時的記載:
另制小號刑具,酷刑拷掠諸生,等于治賊。
以素紙勒令畫供,有不服者加以刑,諸生皆含淚畫押,而出其附卷親供,究不知所寫何語也。
案子很快辦完,放掉的放掉,關押的關押,掌刑的掌刑,最后由江蘇巡撫宜興結案,宜興把本案寫成奏折,匯報給了嘉慶皇帝,把這兩百多個生員給定性為了“扛幫滋事”,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聚眾鬧事,擾亂社會治安。
這個案子,沒出人命,沒有經濟犯罪,也不涉及謀逆造反,太普通了,按理說皇帝日理萬機,這種案子他可能都不會看,但嘉慶皇帝非常重視,而且看出了其中的不同尋常,皇帝批示說:
江蘇文風最勝,士習安分,朕所深知。
這句話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嘉慶說,江蘇地區的讀書人,他們最安分,你不把他們逼到一定份上,他們是肯定不會鬧事的,你作為巡撫,恐怕是聽信了別人的一面之詞,就把案子給辦成大案了。
皇帝很不悅,在了解基本案情之后很快做出指示,先把罪魁禍首甄輔廷革職,再將本案重審。
案情翻轉,被關押的生員都被放了出來,而負責捕捉,審訊生員的官員都被處理,一干在本案中沒有受理生員的狀告,對本案推諉不辦的官員,也是革職的革職,降職的降職,可以說整個蘇州官場都為之一震。
案子結束了,但事情并沒有結束。
本案中有兩個生員涉及其中,一個叫做顧蒓,一個叫做李福,這兩個人平時在書院的關系就很好,是患難之交。
官府大肆搜捕的時候,大家都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么險惡的事情,顧蒓找到李福,說我家還有一個弟弟,但你家只有你一個人,如果一定要有人出來頂這個罪名,我來替你頂。
多年之后,顧蒓做了官,您說巧不巧,他正好到云南去做學政,他在云南積極選拔人才,維護生員的利益,贏得一片好名。
從當年被冤枉的生員,到后來為生員撐傘的官員,身份是變了,但立場沒有變。
更加值得一提的是,在案發一直到結案的過程中,這些生員們一直在不斷抗爭,并且執著于要把當時發生的一切都記載下來,有寫詩的,有填詞的,有寫民謠的,還有寫駢文的寫賦的,生員的記錄為后人研究當時的歷史提供了寶貴的資料,可以說,是這些生員的記錄和發聲,讓這個事情不僅僅是一個事件,還成了一個記憶。
文學是什么?文學有時候就是記憶的容器,是聲音的延長線。
事件會過去,人也會老去,會死去,但詩歌,詩詞,文章,謠諺,這些東西會留下來。
留下來干什么呢?當然是等后人來讀。
讀的時候,就會有人知道,原來兩百多年前,有一群讀書人,挨了打,關了押,流了放,但沒閉嘴。
他們有話要說,他們把想說的寫了下來。
然后,我們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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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王)
案件發生的這一年,朝廷剿滅白蓮教已經第四個年頭,戰事不利,正月乾隆皇帝駕崩,緊接著是權傾朝野的和珅倒臺。
江山易代,朝局動蕩,嘉慶自然要保護士紳和讀書人的利益,這是他統治的基礎,所以面對巡撫呈上來的嚴肅處理二百多名生員的奏折,嘉慶就算當時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他也一定會提出異議,何況甄輔廷審吳三新,也實在是審的過于簡單粗暴了。
按大清律法,忌辰之日不得行刑,你打的還是朝廷首要保護,嚴令禁止用刑的生員。
甄輔廷做知縣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這么簡單的規矩他不知道?
難道他不知道他這二十板子打下去會是什么后果?
他肯定清楚,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可至于他為什么還要這么做,那就只有,天知道啦。
參考資料:
《清實錄》
《清史稿》
趙杏根.嘉慶四年“蘇州諸生案”詩歌本事考.蘇州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
王學深.“凌辱斯文”與清代生員群體的反抗——以罷考為中心.清史研究,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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