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你跟啥人在一起,你就會變成啥樣人。
可人有時候當局者迷,明明跟不對的人在一塊兒,還覺著是自己不夠好,是自己想太多,是自己太敏感。
其實,你的感覺不會騙你。
老天爺造人,給了咱們一套預警系統,你跟對的人在一起,身心舒暢,你跟錯的人在一起,渾身難受。
那點“不對勁”,就是老天在敲打你:這人,得離遠點。
可很多人不信這個,非要等吃了大虧才明白,那時候,已經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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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讓你覺得自己不夠好
德國哲學家尼采說過:
“與惡龍纏斗過久,自身亦成為惡龍;凝視深淵過久,深淵將回以凝視。”
你老跟不對的人攪和,你也會變成不對的人。
一個人老讓你覺得自己不夠好,那不是你不夠好,是他想讓你覺得你不夠好。
這樣他才好控制你,才好顯得他高。
真對你好的人,不會老挑你毛病,他會告訴你哪兒可以改,但不會讓你覺得自己一無是處。
美國作家馬克·吐溫也講:“讓你自卑的人,就是在偷你的快樂。”
起色,一個人偷走你的快樂,可你還得謝謝他,這就是最虧的買賣。
記住,你活著不是為了讓別人滿意的,你再努力,也有人不滿意。
你再好,也有人挑毛病。
為啥?因為那是他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
別把別人的評價當圣旨,記住了,他算老幾?他這輩子活明白了沒?他自己過得咋樣?
想清楚這些,你就知道他的話值幾斤幾兩。
一個人讓你老覺得自己不夠好,那就是老天在提醒你:這人心里沒你,只有他自己。
離他遠點,你才能看見自己的好。
二、總讓你覺得渾身不自在
《禮記》里有句話:“禮者,自卑而尊人。”
懂禮的人,把自己放低,把別人抬高。
可有種人,正好反過來,他跟你在一塊兒,你總覺著哪兒不對勁,說不上來咋回事,可就是渾身不自在。
這就是你的身體在報警。
法國作家加繆說過:“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態度,往往不是他真實的樣子,而是他想讓你看到的樣子。”
有人跟你在一塊兒,你覺著假,那就是假。假的東西,再好看也是假的。
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也講:“人的所有行為,都源于對優越感的追求。”
可有些人追求優越感的方式,是讓你覺著不舒服。他要壓你一頭,要讓你覺著他高你一等。
你的身體比你的腦子聰明,腦子會被花言巧語騙,身體不會。你跟誰在一塊兒舒服,跟誰在一塊兒難受,身體全知道。
一個人讓你渾身不自在,別懷疑自己,那是他在釋放不對的東西。你接收到了,僅此而已。
有些人看著對你好,可你就是不想靠近他。這時候,聽身體的,別聽腦子的。腦子會替你找理由,身體不會。
自在這種東西,裝不出來。你跟對的人在一起,啥也不用想,自然就自在。跟錯的人在一起,你再放松,也是繃著的。
那些讓你渾身不自在的人,就是這種人。
你覺著假,就是假,你覺著別扭,就是別扭。
別問為啥,信自己就行。
而一個人一旦讓你總有這種感覺,那就是老天在提醒你:
這人身上有你看不見的東西,離他遠點安全。
三、總讓你消耗自己成全他
美國作家亨利·戴維·梭羅說過:“大多數人都生活在平靜的絕望中。”
可還有一種人,他的絕望不平靜,他要把你也拉進去,陪他一起絕望。
英國詩人奧登也講:“我們應該相親相愛,否則就會死亡。”
可有些人,嘴上說愛你,做的全是讓你走向毀滅的事。
一個人總讓你吃虧,總讓你讓步,總讓你犧牲,那不是你不夠好,是他太自私。
感情也好,交情也罷,得是雙向的。
你進一步,他退一步,這叫拉扯。你進一步,他推一把,這叫算計。
別信“吃虧是福”那種話,小虧能吃,大虧不能吃。
老讓你吃大虧的人,不是朋友,是債主。
你幫他十回,一回沒幫,他就翻臉。這種人,早翻臉早好。
省得你幫他一百回,最后一回沒幫,他還是翻臉。
一個人讓你總在消耗自己成全他,那就是老天在提醒你:
他是拿你當梯子,不是拿你當人。
梯子用完了,就扔了。
你不想被扔,就別給人當梯子。
人這輩子,認識的人多,能交的人少。
那些讓你總覺得自己不夠好的人,那些讓你渾身不自在的人,那些讓你不停消耗自己的人,都不是對的人。
你的感覺,就是老天給你的信號。
信自己,別信那些讓你懷疑自己的人。
離他們遠點,你才能靠近對的人。
對的人,會讓你覺得自己挺好,會讓你渾身自在,會讓你越活越有勁。
這三種感覺,才是老天在提醒你:這人,可以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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