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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3月21日,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經警方不懈努力,“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女)落網,其即為該案關鍵人物“梅姨”。(3月21日光明網)
終于等到了!那個讓多個家庭破碎、潛逃了二十多年的人販子“梅姨”,被警方正式逮捕。對自己參與拐賣9名兒童的罪行,她供認不諱。
全網都在歡呼“大快人心”,媒體也在夸“正義雖遲但到”“法治勝利”。可我想說,梅姨落網,不是這場打拐之戰的終點。我們真正該關注的,不只是一個罪犯的落幕,更是那些被忽略的細節、沒落實的規則,還有未被徹底清算的罪惡。
大家都知道,梅姨不是直接搶孩子的人,卻是整個拐賣鏈條里最關鍵的“中間人”。她負責聯系買家、談價、交接,9個孩子,最小的才1歲,都是通過她的手,被從父母身邊奪走,從此天人永隔。主犯張維平早就被執行死刑,而梅姨潛逃二十年,如今終于落網。按法律規定,她情節特別嚴重,大概率也會被判死刑。這是她應得的報應。
可是,除了嚴懲作為“中間人”的人販子,那些“買家”也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通報里只說梅姨被逮捕,并未提當年買走9名兒童的買家,有沒有被追責、有沒有受到懲罰。“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拐賣兒童之所以屢禁不止,不光是人販子心黑,更因為“買”的犯罪成本太低,甚至很多買家至今逍遙法外。
我們常說“買賣同罪”,可現實中,往往是人販子被嚴懲,買家卻能全身而退。大多只是被批評教育,連刑責都不用負。就像這起案子,9個孩子被找回來,家庭終于團圓,而那些花錢買孩子、毀了別人家庭的人,卻像沒事人一樣,這公平嗎?正所謂人命關天,連買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都要受到刑罰,對買賣人口的惡人沒有任何理由“網開一面”。
梅姨的惡,世人皆知,但那些買家的惡,同樣不可饒恕。他們看似是“收養”,實則是用金錢踐踏生命、摧毀家庭。他們的存在,才是拐賣鏈條屢打不絕的根源。如果只嚴懲人販子,不追究買家的責任,就相當于給拐賣行為留了后門。不要忘了,只要有人買,就有人敢賣,有人敢拐。
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點,梅姨為什么能潛逃23年?一開始,大家甚至懷疑她根本不存在,模擬畫像改了又改,線索少得可憐。這背后,既有她刻意隱藏身份、跨區域作案的原因,也反映了當年打拐技術的不足、基層防控的漏洞。
如今梅姨落網,是警方的堅守,是技術的進步,更是無數受害家庭永不放棄的結果。但我們不能只停留在“大快人心”的情緒里,更要借這個案子,推動“買賣同罪”真正落地。更要完善打拐機制,堵住防控漏洞,不讓更多家庭重蹈覆轍。
梅姨被抓,是一個里程碑,但不是終點。打拐不是抓住一個人販子就結束,而是要徹底斬斷“拐、賣、買”的整條鏈條,讓每一個作惡的人,都無處遁形。(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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