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河北金融學院大三學生申奧對去年12月2日下午發生的事情耿耿于懷。他稱,因為占座問題,自己被同學張某打成輕微傷,現在還在家休養,張某被警方行政處罰,罰款500元。隨后,他舉報張某存在隱瞞家庭經濟情況、騙取國家助學金的行為。
3月21日,還在家休養的申奧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前兩天,學校通過省長信箱回復稱,張某存在隱瞞家庭經濟情況問題,學校撤銷其國家助學金評定資格,追回已發放助學金,并給予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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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奧在醫院就診
21日,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河北金融學院黨政辦電話,但均無人接聽。記者先后以申奧朋友和記者身份致電河北金融學院的金融科技學院,一位工作人員稱“學生的信息不能隨便透露”,并未回答關于張某打人及騙取國家助學金相關問題。
對于申奧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1日,相關派出所及辦案民警均稱需咨詢蓮池區公安分局,記者撥打了對方提供的電話,一位工作人員稱需咨詢后回復,但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回復。不過,申奧提供的一段錄音顯示,自稱蓮池區分局督察大隊的人士致電告知,該行政處罰決定書是真實的。
大三男生稱因占座起糾紛
被同學打成輕微傷,同學被處500元罰款
申奧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在河北金融學院讀大三,去年12月2日下午,自己通過微信委托同班同學在教室代為預留座位,自己因突發腹痛前往衛生間,將個人物品放置于預留座位上。張某到達教室后,擅自將自己物品丟棄并占用該座位,同學當場告知該座位已為申同學預留,張某對此置之不理。
申奧稱,自己返回教室后,張某“辱罵并對其實施毆打”。事發后,自己當即出現頭暈、頭痛等不適癥狀,經檢查確診為頭面部外傷,頸部、腰部、背部均存在軟組織挫傷。
隨后,申奧報警,其稱今年1月傷情鑒定結果正式出具,自己傷情為頭部外傷,構成輕微傷;而張某經檢查,身體無任何損傷。
▲申奧被鑒定為輕微傷
申奧提供的一份時間為2026年3月6日,蓋有保定市公安局蓮池區分局韓莊派出所鮮章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及,違法行為人為張某,時間為2025年12月2日下午,地點在河北金融學院尚行樓B304教室。申奧微信委托同學占座,此后張某到所占座位落座,同學提醒后張某仍未離開。申奧到教室后要求張某離開座位遭拒,雙方發生口角爭執,張某將申奧推出教室并從后將申奧勒倒致申奧頭受傷。經鑒定,申奧傷情為輕微傷。
該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張某罰款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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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奧提供的警方行政處罰決定書
申奧提供的信封顯示,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于今年3月8日通過掛號信寄出,寄件人地址為保定市公安局蓮池區分局韓莊派出所,后附有一個電話號碼。記者致電該號碼,對方稱系韓莊派出所,但對于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韓莊派出所及該案辦案民警均稱需咨詢分局。記者撥打其提供的電話,一位工作人員稱需咨詢后回復,但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回復。
21日中午12時許,申奧提供了一段錄音顯示,有一位自稱蓮池區分局督察大隊的民警給他打電話,申奧向對方詢問這份處罰決定書和對張某的罰款500元的處罰是否真實,對方稱該決定書和罰款均是真實的。
紅星新聞記者根據申奧提供的電話號碼再次致電,對方表示是蓮池區分局督察大隊值班電話,稱民警已聯系了申奧,“溝通核實過了,(這個決定書)是不是真的申奧知道,具體要問當事人。”
舉報打人者騙取國家助學金
學校回復:追回已發國家助學金并記過
申奧稱,除了打人一事,張某還存在造假騙取國家助學金的行為,其違規獲評國家一等助學金4800元,自己在2025年12月10日向學校舉報。
申奧稱,經正規工商信息查詢核實,張某家庭經濟條件不符合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其行為屬于隱瞞家庭真實資產、虛報貧困信息,騙取國家專項助學金資金。“國家一等助學金為教育部專項幫扶資金,專項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張某隱瞞家庭收入騙取助學金。”申奧說。
21日,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河北金融學院黨政辦電話,但均無人接聽。
通過申奧提供的查詢信息,河北金融學院3月18日通過省長信箱對于此事作出回復。回復稱,今年2月份,申奧通過河北省信訪局反映該院學生張某隱瞞家庭經濟情況、騙取國家助學金的問題。接到線索后,學校高度重視,成立專項工作小組,采取查閱助學金申請材料、調查學生、約談家長、實地家訪等調查措施,于2月17日查明張某存在隱瞞家庭經濟情況問題。2月19日,學校依校規校紀作出處理:撤銷其國家助學金評定資格,追回已發放助學金,并給予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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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學院通過河北省省長信箱的回復
雖然張某已被公安機關和學校給予相應處罰、處理等,但申奧稱,本次事件已對自己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嚴重負面影響,自己此前身體健康,現在頭部仍頻繁出現陣發性頭暈癥狀,身心均遭受嚴重傷害。事件發生至今,張某沒有道過歉,也沒有做出任何賠償,而自己休學在家,下一步自己或將起訴張某。
因申奧未提供張某的聯系方式,紅星新聞記者未能聯系上張某。21日下午16時許,紅星新聞記者先后以申奧朋友和記者身份致電申奧所在的河北金融學院金融科技學院,一位女性工作人員稱“不能確定(記者)身份,關于學生的信息不能隨便透露”,并未回答關于張某打人及騙取國家助學金相關問題。
此外,記者致電申奧提供的其同學的電話號碼,對方稱自己和申奧是同班同學,“張某沒有上課,沒有畢業,不清楚(為何沒上課)。對方表示知道申奧和張某的事,“他們在教室,申奧被張某打了,別的不知道了。”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王超
編輯 張尋
審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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