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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寧縣長水鎮位于縣城西19公里處,東接馬店鎮,西連羅嶺鄉,南臨洛河與底張鄉隔河相望,北依崤山與三門峽市陜州區接壤,總面積121.4平方公里。長水鎮地處豫西丘陵地帶,屬于淺山區,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境內主要山脈有龍頭山、鳳凰山、老廟山、二郎山、綠鴕山、石壟山、楊山等,最高峰為楊山,海拔1579米。境內有舉世聞名的“洛出書處”石碑,名勝古跡有龍頭山、禹王廟、紫蓋寺等。
長水鎮在歷史上曾屢設縣治,為洛寧縣政治、經濟、文化重鎮。長水鎮自秦至晉一直為盧氏縣管轄,自北魏始置縣。
北魏延昌二年(513年),分盧氏縣東部庫谷(今洛寧縣底張峪)以西、沙渠谷(今洛寧故縣鎮西)以東地域設立南陜縣,治所即在今西長水村,因地處陜縣以南而得名,隸屬于弘農郡。這是洛寧縣長水一帶首次出現獨立的縣級建制。
北魏末年政局動蕩,行政區劃屢有調整,西魏廢帝元年(552年),南陜縣更名為長淵縣,因境內洛河出山進川,峽谷幽長,故以“長淵”為名,隸屬于義州弘農郡。
隋代一統天下后,對地方行政區劃大規模精簡整合,長淵縣建制得以保留,仍屬弘農郡。隋末義寧元年(617年)曾短時間改縣名為“長泉縣”,縣域管界不變。
唐武德元年(618年),為避唐高祖李淵名諱,朝廷將長淵縣更名為長水縣,“長水”作為一個地名首次出現在洛寧這片土地上,至今已有14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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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是長水縣發展的鼎盛時期,也是縣名最終定型的關鍵階段。“長水縣”之名自此沿用至元代。有唐一代,長水縣隸屬幾經調整,先后歸屬宜陽郡、虢州、谷州,顯慶二年(657年)改屬洛州,開元元年(713年)洛州升為河南府,長水縣遂隸屬于大唐東都京畿之地,政治地位顯著提升。
作為崤函古道“洛盧古道”(洛陽至盧氏縣)上的重要節點,長水縣既是交通咽喉,也是軍事要地,境內有關隘多處:高門關在今故縣鎮(《唐書地理志》:長水西有高門關,《方輿紀要》:高門關在永寧西十八盤嶺北)、松陽關今下峪鎮崇陽村(《唐書地理志》:長水有松陽關,《方輿紀要》:永寧西八十里有崇陽鎮,關有巡檢司。)、鵜鶘關在今上戈鎮大鐵溝后(《唐書地理志》:長水有鵜鶘關)。
彼時的長水縣城,商旅往來、市井繁華,加之水陸交通便利,順洛河乘舟可東到洛陽(在今長水村以東還有村名為“河碼頭”),向西可翻山過嶺通盧氏達潼關。長水縣也是絲綢之路重要的節點,通過馬匹駱駝可以將中原的絲織品向西輸送到西域中亞,唐代時期長水縣成為兼具軍事、經濟與文化功能的豫西名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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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魯番市阿斯塔那墓地出土的庸調麻布
上圖是1973年在新疆阿斯塔那192號墓葬中出土的一件絹,殘長73厘米、寬59厘米,原為絹制平紋被單,一端有墨書“河南府長水縣歸人鄉劉元楷”,下有倒寫草書“行達”;“長水縣”上有朱色篆文“長水縣之印”一方。
租庸調制是唐代前期的賦役制度。由于唐初統治者手中掌握大量無主荒地,政府將這些土地按規定分配給成年男女;受田農民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租稅租及鄉土所產的絹、帛若干斤、尺(調),并無償地為政府服役若干時日,不服役則折交相當的絹布(庸),這就叫租庸調制。
試想當年,這批庸調布,由長水縣歸人鄉劉元楷上繳當地政府,經政府驗收合格后加蓋“長水縣之印”,通過馬匹或者駱駝從長水縣出發,向西到盧氏,再北上經潼關西到西域。這就說明長水西經盧氏過關中至西域這條絲綢古道唐代已存在。長水西去古道走向猜測:
1、從長水西上羅嶺鄉,到大鐵溝沿溝北上(鵜鶘關)翻越崤山到陜縣再西去。或者從長水西上羅嶺鄉、上戈鎮,走盧氏官道口北上靈寶,西去西域。當年在修建長水西上羅嶺、上戈公路時,曾出土過春秋戰國時期的兵器青銅戈,說明春秋戰國時期已存在此道。
2、從長水龍頭山南渡洛河走興華鄉、下峪鎮,沿民國時期洛潼公路走,經崇陽古“松陽關”、“高門關”,沿“故縣—范里”盆地西到盧氏縣再北上經官道口到靈寶,西去西域。
五代十國時期,戰亂頻仍,政權更迭頻繁,長水縣的行政建制未被裁撤,依舊沿襲唐代舊制,隸屬河南府,在亂世中維持著縣域的基本治理。
北宋統一中原后,長水縣隸屬京西北路河南府,朝廷重視地方教化與民生治理,長水縣境內農耕、商貿穩步發展,洛河沿岸村落漸成規模,縣治秩序井然。北宋時期,長水縣與永寧縣并存于今洛寧縣境內,兩縣分治、各司其責,共同構成豫西山區的行政格局。
1127年“靖康之變”,金兵南下,長水縣人民軍民團結一致,依托境內有利山川地形,一直堅持抗金斗爭。
《宋史·楊再興傳》:“岳飛屯兵襄陽以圖中原,遣再興至西京長水縣之業陽,殺孫都統及統制滿在,斬五百余人,俘將吏百人,余黨崩潰。明日,再戰于孫洪澗,破其眾二千,復長水,得糧二萬石以給軍民,盡復西京險要。又得偽齊所留馬萬匹,芻粟數十萬”。
時至今日,在洛寧縣長水鎮龍頭山河對岸還保留有“武穆營”遺址(后改名為劉營村),在洛河南岸的石壁上還保留有“岳武穆行軍至此”的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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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寧縣長水村洛河岸邊發現的北宋時期“長水縣”銘文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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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銘文磚背面隱約可見文字“行右王順(于?)×”此磚應為墓志銘性質,猜測此地應為宋代長水縣漏澤園遺跡。漏澤園是北宋創立并推廣至全國的官方公共義葬墓地,專收無主尸骨與貧不能葬者,名稱源自《漢書》“德澤上昭天,下漏泉”,寓意恩澤及枯骨。北宋元豐年間(1078年-1085年)陳向奏請始創雛形;崇寧三年(1104年)宋徽宗下詔全國普設,蔡京落實制度化,南宋延續,元明清多有承襲。
金代時期,長水縣改隸嵩州(州治在今嵩縣),行政區劃雖有微調,但縣制依舊穩固,延續著數百年的縣域傳承。
元代是長水縣歷史的轉折點。隨著元朝一統中原,朝廷為精簡行政層級、降低治理成本,開始大規模裁并邊地小縣。元至元三年(1266年),朝廷下詔廢長水縣,將其全境并入永寧縣,隸屬于河南府。至此,這座自北魏置縣,歷經北魏、西魏、隋、唐、五代、宋、金、元,存續長達753年的古縣,正式走完了行政建制的歷程。長水縣裁撤后,原縣治所在地降為長水鎮,雖不再是縣級政治中心,卻依舊是豫西山區洛河沿岸的商貿與文化重鎮,延續著千年煙火。
縱觀長水縣千年演變,從北魏南陜縣到西魏長淵縣,再到唐宋金長水縣,最終于元代歸并入今洛寧縣,其建制興衰始終與國家統一、政局穩定、治理需求緊密相連。它地處河洛文化核心區,是“洛出書處”文化地標所在地,承載著河圖洛書的文明根脈;它扼守崤函古道之“洛盧古道”,是中原與關中往來的咽喉要地,見證著古代交通與軍事的發展變遷。這段跨越七百余年的建制史,不僅是洛寧地方史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河洛大地行政區劃演變、中華文明傳承發展的生動篇章,必在歲月長河中熠熠生輝。
長水縣歷代建制沿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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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王楠,1987年出生,本科學歷,中共黨員。河南省洛寧縣人,目前在天津市政法系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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