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2日,距離魯山縣“亡母被結婚”案聯合調查組成立,已經過去了整整19天。在這19天里,事件主角孫女士沒有等來自己想要的結果,卻經歷了六次傳訊、兩次申請回避被拒、被要求定時報備行程。而她,原本是這起案件的舉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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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社交媒體上寫道:“我好像變成了嫌疑人”,而且在一次發文中,她還提到已經立下了遺書,如果自己遭遇不測,請父親申請司法鑒定。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大家可能已經知道了,其荒誕程度簡直令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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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日,孫女士的母親趙女士因病去世,那個時候她只有9歲。母親離世當日,她小姨就通過公證獲取了她的撫養權;母親去世14天,就有人偽造委托書,將其名下位于石家莊的房產過戶到了小姨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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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2009年12月,去世已經整整一年的趙女士,竟然又完成了婚姻登記。但是登記照片上的“新娘”,其實是孫女士的舅媽馬某某,名字則是孫女士母親。這些年孫女士一直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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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孫女士成年后,前往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的時候,才被告知母親“再婚后有其他子女”,她并非唯一繼承人,所以無法辦理遺產繼承。這時的孫女士已經不是小孩了,而且查到了事情的真相,最終將其公之于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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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輿論發酵后,魯山縣發布情況通報,宣布成立由紀委監委牽頭,公安、民政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但是根據孫女士自己的說法,調查組成立之后,她已經被傳訊了六次。每次傳訊的具體內容她并不清楚,但是自己必須定時報備行程,在朋友圈打卡,手機定位必須保持開啟,出門也盡量選擇有攝像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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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女士還稱,她兩次申請讓某些部門回避,均被拒絕。2026年3月10日,一份決定書送到了她的手中,認定“沒有問題”。2026年3月21日,調查組成立第19天,孫女士在社交平臺發文,立下了一份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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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遺書中說道:“如果自己遭遇不測,請父親申請司法鑒定。”孫女士還透露,她先后找了三位律師,但是他們都說案件太復雜,管不了,只能等待調查結果。下個星期,她將前往平頂山信訪局與調查組會面。討論的問題包括證據的真實性、回避申請能否重審、戶口遷移的具體時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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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女士說:“我清者自清,但事情拖了這么多年,到底什么時候能有個結論,誰都猜不準。”關于這件事情,可能所有人都明白,不會在短時間內徹底解決。如果孫女士講述的事情是真實的,那么我們希望她能夠維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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