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打工人,有沒有被領導罵過:“你們能干就干,不能干就給我滾蛋”?
有沒有生了病實在撐不住,請個假卻被扣了全勤、扣了績效,甚至還被穿小鞋?
如果職場不是實現夢想的舞臺,而是把人逼向絕路的牢籠,你還能撐多久?
這連環三問是不是有些扎心了?
去年發生在日本的一個真實案件,結局就很殘酷。主人公是一個叫里實的女孩。對于剛才的扎心三連問,里實給出的答案是:親手終結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因為她的上司對她說出的話,比那個“滾”更狠——說她是“社會的野狗”。而她的上司在口出惡言的時候,連做夢都不會想到,他的公司用1.5億日元買了這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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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還要從2021年4月開始說起,當時大學畢業不久的里實,成功入職了日本知名化妝品公司“D-up”的銷售部。里實的姐姐后來回憶說,接到錄取通知那天,里實興奮得像個孩子一樣,還說以后要讓家人和朋友們都用上她參與研發的化妝品。
但是,地獄往往披著天堂的外衣。
入職僅僅8個月,里實和團隊里的兩位前輩產生了工作上的分歧。這本是很普通的工作小摩擦,溝通一下就能解決的事。
但是在等級森嚴的日本公司里,老人抱團欺負新人,讓人有苦說不出。最后矛盾升級,里實被直接叫到了社長板井滿的辦公室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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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的里實覺得,能見到社長,這可找到說理的地方了。于是她特地整理好了工作筆記,走進社長辦公室大門。
但她萬萬沒有想到,這一次見面完全沒有談話,只有辱罵——“你別瞧不起成年人!你前輩警告你的時候,你的態度很糟糕!”“你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配待在我們這里!”
打工的朋友們對這些話都很熟悉吧。
被罵蒙了的里實全程忍著委屈保持冷靜,一次又一次地懇求社長:“請您再給我一次機會。”可是她的卑微,換來的卻是更加刺骨的惡言惡語。
板井滿大罵里實是“社會的野狗”,“沒有實力的狗才會叫”,還讓里實“滾回家待著,不要再出現在他面前”。
請注意板井滿的用詞,不是廢物,不是垃圾,而是“流浪的野狗”。在日語語境里,這個詞帶有強烈的“無價值感”和“被整個社會拋棄”的意味。
一個20歲剛出頭的女孩,不可能像我們這樣的“老登”臉皮厚、耐受程度強。這些話就像一把尖刀,狠狠扎進了她的心里。
在這長達50分鐘的時間里,里實所遭遇的不僅僅是職場批評,而是赤裸裸的人格侮辱,是職場老油條憑借職權對一個年輕人肆意的踐踏和PUA。
當晚,里實哭著跑回了家。她撲在母親的懷里,一邊哭一邊竟然還在自我反省。這個善良的女孩,在遭受心靈暴擊的同時,還在自責——自己是不是連累了家人,也被當成了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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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以后,里實確診重度抑郁癥。于是她申請了停薪留職,在家里休養。可是半年以后,她接到了一封公司發來的郵件。郵件內容不是問候,而是一句冷冰冰的通知:“視為自動離職。”
翻譯一下:就是你被開除了。不是因為你生病,是因為你自己不想來,所以我們才不要你。根據日本勞動法律的規定,員工因傷病停職,企業在醫療期內是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而公司所謂的“自動離職”,完全是違法操作。它的本質是什么?就是變相裁員,是想把工作霸凌的責任一筆勾銷。
可以說,這封郵件徹底摧毀了里實的信念。
2022年8月,里實在家里吞下了大量藥物,被發現時已經昏迷。送醫搶救后雖然勉強保住了一條命,但是成了植物人。更可憐的是,在昏迷了14個月之后,2023年10月,里實停止了呼吸。此時距離她入職D-up公司,不過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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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悲劇發生之后,里實的家人并沒有選擇沉默。他們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要為里實討回公道。
2023年10月,家屬向日本勞動基準監督署提出申訴,要求調查里實的死亡與職場霸凌的關系。調查人員調取了里實的就診記錄、她與公司的溝通記錄,還找到了當時面談的間接證據以及里實同事們的證言。
2024年5月,日本勞動基準監督署正式作出認定:社長板井滿的言語霸凌行為,與里實患上抑郁癥以及她的最終死亡,存在絕對的因果關系。這意味著在法律層面,已經明確公司社長板井滿的辱罵,就是導致里實死亡的直接原因。
同月,里實的家人正式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D-up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公開道歉,并追究板井滿的個人責任。
2025年,案件進入民事調解程序。D-up公司試圖用和解金息事寧人,但是里實的父母拒絕了。他們說:“我們要的不是錢,是公道,是讓更多人知道職場霸凌不是小事,職場霸凌是會鬧出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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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東京法院作出最終裁定:第一,D-up公司向里實家屬支付1.5億日元賠償金,折合人民幣約745萬元;
第二,D-up公司要在官網以及主流媒體上公開向里實家屬道歉;
第三,最重要的一項——責令社長板井滿立即辭職,永遠不得再擔任該公司以及關聯企業的高管;
第四,D-up公司必須在三個月內制定完善的反職場霸凌措施,包括設立外部舉報渠道、開展全員反霸凌培訓、建立員工心理健康關懷機制等。
這個判決震驚了整個日本,甚至可以說創造了日本反職場霸凌的歷史。尤其是第三條,勒令社長辭職,在日本司法史上是極其罕見的。在此之前,哪怕是企業敗訴,大多也只是判企業賠錢賠多點,很少會要求某個高管引咎辭職。
2025年9月10日,板井滿正式辭去了D-up社長職務,還發表了一份在我看來毫無誠意的道歉聲明:“給各位帶來的不安和困擾,我們深感歉意,未來將全力以赴重建信任。”
“不安和困擾”就輕描淡寫地帶過了他所毀掉的一條年輕生命的罪惡?
“重建信任”更是讓人覺得有些可笑——信任沒了可以重建,但即便重建起了信任,這個年輕女孩的生命能不能重來?
在記者會上,里實的父親說了這樣一句話:“再怎么憎恨這家公司,也換不回我的孩子。我只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在任何一個家庭、任何一個孩子身上。”短短一句話,戳中了無數人的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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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官方統計,2020年日本勞動基準監督署收到的職場霸凌咨詢量超過10萬件,占所有勞動糾紛的第一位。
可以說,日本職場霸凌的普遍性遠超我們的想象。而里實用她櫻花般絢爛而短暫的生命,為無數正在遭受、或未來可能遭受職場霸凌的人們,點燃了一盞黑暗中的明燈。
數據顯示,日本63.4%的職場騷擾受害者會選擇沉默,不敢舉報、不敢反抗;78%的日本員工都遭遇過隱性壓迫,比如上級的一個眼神、一句陰陽怪氣的話、刻意的孤立。這種隱性的霸凌,其實比直接的辱罵要可怕十萬倍——它會慢慢侵蝕一個人的精神,讓人覺得“是我自己不夠好”“是我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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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職場PUA,想必不少打工人同樣深有體會吧。
結合這個案子以及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我總結出三條職場生存指南,尤其是最后一條,關鍵時刻能救命。
第一,認清職場霸凌的邊界,不要把霸凌當成嚴格管理。
所謂嚴格管理,是有明確的工作要求,批評就事論事,不涉及人格侮辱,不限制你的合法權益。
而職場霸凌則包括:超出工作范疇進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擊;刻意孤立,不讓你參與工作;隨意克扣工資、調崗,逼你辭職;長期安排超負荷工作,進行精神折磨。
第二,留存證據是維權的核心。
里實的家人能夠勝訴,核心就是手里證據充分。如果遭遇職場霸凌,一定要在第一時間留存以下證據:
音頻視頻證據——霸凌者的辱罵錄音、現場視頻,提醒一點:要在合法前提下錄制,比如在自己的工位或公共區域,注意別侵犯他人隱私;
證人證言——同事的證言,最好是書面或錄音證言;醫療證據——因霸凌導致就診的記錄、病歷、心理評估報告,這是證明因果關系的關鍵。
第三,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權,千萬別自己硬扛,千萬不要精神內耗。
遭遇職場霸凌,三條維權路徑請記牢:
內部舉報——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工會舉報,要求介入調查、停止霸凌;
行政投訴——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要求責令公司改正違法行為;
司法訴訟——如果霸凌造成人身損害、精神損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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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一下,《民法典》《勞動合同法》都非常明確保護勞動者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如果企業縱容職場霸凌,或因此解除勞動合同,我們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如果霸凌者行為構成侵權,還可以要求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可以說,國家法律已經為打工人提供了充分保障,但這一切的前提是:被霸凌者本人要敢于站出來維權,不要做沉默的受害者。
工作的意義是實現自我價值,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委曲求全,甚至透支身心健康去換取一份薪水。打工人當然不是沒用的廢柴,當然不是可替換的零件,而是一個個有尊嚴、有血肉、有價值、活生生的普通人。
最后,我想對所有打工人說:忍讓絕不是美德,活著一定有希望。如果工作讓你痛苦到極致,千萬別硬扛——辭職不是逃避,而是及時止損。
我們希望里實的悲劇不要再重演,希望每一個打工人都能在職場中被尊重、被善待。愿每一個夢想,都能在溫暖的土壤里生根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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