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華人網2026年3月21日消息:近日,意大利拉文納法院審理了一起頗具爭議的家庭糾紛案件。一名母親因不堪與31歲兒子長期同住,將其告上法庭。法院最終支持了母親的請求,裁定兒子必須在今年6月30日前搬離母親住所,并自行尋找工作和新的居住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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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這名31歲的男子長期與母親同住,但既不參與家務,也不承擔任何家庭開支。盡管他此前擁有一份月薪約1400歐元的正式工作,卻始終沒有為水電、生活費用等日常開銷出一分錢,導致母子關系不斷惡化,家庭矛盾愈發(fā)激烈。
案件可追溯至2024年。當時,作為房屋唯一產權人的母親向法院提起訴訟,稱兩人之間的關系已經嚴重破裂,共同生活已變得“難以忍受”。在庭審中,她指出兒子不僅不遵守基本的生活規(guī)則,也完全沒有經濟責任感,這在其具備穩(wěn)定收入的情況下尤為不公平。
主審法官阿德里亞娜·福拉斯蒂耶在判決中明確表示,這名男子已經達到應當獨立生活的年齡,具備完全的勞動能力,不再屬于需要母親承擔撫養(yǎng)義務的范圍。因此,母親在法律上已無需繼續(xù)為其提供經濟支持或居住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審理期間,這名男子竟主動辭去了原本的工作,疑似試圖通過“失業(yè)”來爭取繼續(xù)被撫養(yǎng)的資格。然而,法院并未采納這一理由。法官指出,他辭職后并未積極尋找新的工作機會,這種行為不能成為恢復母親撫養(yǎng)義務的依據。
法院同時強調,如果該男子未來確實遇到經濟困難,可以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保障體系尋求幫助,而不是繼續(xù)依賴家庭成員。最終,法院不僅要求其限期搬離,還判令其承擔3000歐元的訴訟費用。
根據一審判決,母親已不再承擔任何法律上的撫養(yǎng)責任,兒子繼續(xù)居住在母親家中也不能被視為履行撫養(yǎng)義務的一部分。接下來,這名男子需要重新規(guī)劃自己的生活,盡快實現經濟和居住上的獨立。(異域 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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