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薩摩耶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會以如此慘烈的方式,結束一生。
事情發生在2026年2月1日,江蘇省連云港市東海縣中央花園小區內。
姜女士家里有一只養了7年的寵物狗薩摩耶,但是并沒有像其他養狗人一樣,養在家里,而是就在小區內,搭了一個簡易的狗籠子,平常寵物狗就在這個籠子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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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生前的狗狗)
在2月1日中午12:34分左右,兩名男孩來到狗籠附近,黑衣男孩首先將點燃的煙花(據說是仙女棒)扔進狗籠,很快狗籠冒煙,估計是看著好玩兒,兩人短暫的觀察之后離開。
過了大概50秒以后,兩個男孩又回來了,估計是剛才不夠刺激,兩人共同點了一只煙花,又扔了進去。黑衣男孩拿著煙花去追小區里的母雞,并且用煙花戳母雞,羽毛燒焦,嚇的母雞到處跑。而白衣男孩此時在狗籠旁邊觀察。
12:36:55秒左右,火開始燒大了,白衣男孩才開始慌,大喊著火了,并且嘗試救火,但是一切都晚了。狗籠開始冒出濃烈黑煙,狗開始凄厲慘叫。12:38左右,烈火籠罩了狗籠,鐵籠的欄桿都被燒紅了,狗的慘叫令人恐怖,極為凄慘。12:38:52秒左右,這只薩摩耶摔倒,生命被迫結束,而且是以這種極為殘忍的方式。狗的聲音逐漸低了下去,最終在12:40左右,徹底的消失了。持續時間大概是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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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殘忍了,真的。
12:40左右業主滅火后,發現狗已被燒死,立即聯系了姜女士以及家人。姜女士的外公隨后報警,警方迅速到場,查看監控,找到了兩個男孩以及父母。
隨后,兩個男孩的家長,和姜女士外公,到派出所商議解決方案。
家長提出兩種解決方案。一種,賠償六千元;另一種,賠償一只薩摩耶(和被燒死的狗同一品種)。
姜女士的外公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兩方家長,每方賠償3000元,共計6000元。
注意,這是姜女士的外公簽的字,不是姜女士本人。次日姜女士從外地返回,對于調解協議并不認可。因為狗證上,是姜女士本人,而不是其外公,外公沒有獲得授權。姜女士要求,在小區群公開道歉,而不是私下道歉。
在2月2日,姜女士在網上發布視頻,兩男孩其極為殘忍的行徑,引發全網關注。2月3日凌晨,白衣男孩家長發布手寫道歉信,并且澄清了一些找關系的謠言;同一天的上午,黑衣男孩的家長接受采訪,道歉并且說孩子知道錯了。下午,姜女士表示已收到6000元賠償,但是公開道歉仍然沒有達成一致。
法律層面的處理
第一,因為兩個男孩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僅為批評教育。
第二,雙方家長賠償6000元之后,律師主張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因為寵物狗,對于姜女士有著特殊的意義。
核心爭議點
第一,公開場合放置狗籠養狗,是否合規?狗主人是否存在嚴重的管理疏忽?
第二,小小年紀,如此殘忍,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否缺位?
第三,事件太過殘忍,是否處罰過輕?
筆者語:很多人喜歡狗,很多人也不喜歡狗。喜歡狗,養狗的人,要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認真對待寵物,不去影響他人。而不喜歡狗,就避而遠之,可以不喜歡,但是不要傷害。
人和動物,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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