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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幾期你們的執(zhí)法文章,那個電動車違停,消防通道違停,建議采取交警的做法,直接貼罰單然后短信通知,掃碼罰款,金額不要求,警示教育為主,目前消防處罰哪怕罰五十塊,筆錄啥的搞了二十多頁紙的案卷,執(zhí)法效率太低,而且不交罰單還要主辦人自己對接處理,這種不交罰款的,建議上征信記錄即可了。”
這位粉絲說的,確實也有些道理。國辦6號文件中,也有回應,就是,貼個條直接短信通知去交點罰款,不交的話征信記錄記一下,當然這要改法,要有法律支持才行。
消防原來的設計是管單位的,對單位的罰款也會數(shù)額大些,一般會有5000左右,多的能有30萬,所以執(zhí)法要走比較嚴格的程序,現(xiàn)場取證、調(diào)查,詢問筆錄相互印證,法核,集體議案,審批,告知,聽證,送達等,這些程序都是要走的。
但現(xiàn)在確實也有大批量的個人在違反消防法規(guī),如果再按單位的流程走的話,確實太麻煩了。個人也不愿意配合,也沒那么執(zhí)法人員去干活。
所以,罰的少點,幾十幾百都行,但處罰的程序一定要簡化,涉及到車的可以想辦法連接到交警的年審那邊去,不交罰款不給審車啥的;涉及到其他的,可以考慮連接到征信系統(tǒng)去,限制高消費和坐車等,總會有點用。
學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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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閑話
既往不戀,當下不雜,
未來不迎,縱情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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