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廖芳 楊平
隨著電子書閱讀的普及,許多讀者習慣從網上購買電子書,從網上搜索“資源”。3月24日,湖北省石首市檢察院檢察官以案說法,網絡售賣侵權電子書看似便捷,實則觸碰了法律紅線,廣大群眾切勿以身試法。
承辦檢察官介紹,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童某某在淘寶店擔任客服,負責售賣盜版侵權電子書,通過發送百度網盤鏈接及提取碼方式供買家下載或轉存,借機將侵權電子書存儲進了自己的百度網盤。后童某某被山東公安機關查獲并取保候審。
在取保候審期間,童某某竟再次鋌而走險,在未獲得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在淘寶平臺低價復制發行儲存在其百度網盤內的侵權電子書,包括《曾國藩全集》等電子書。
2023年8月,周某某從童某某處接手其淘寶店鋪及百度網盤侵權電子書資源,后將淘寶店鋪更名,在未獲得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繼續在淘寶平臺復制發行侵權電子書,直至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查,在網店經營期間,童某某復制發行侵權電子書29.349萬冊,銷售額84.82萬元;周某某復制發行侵權電子書4.8622萬冊,銷售額9.5387萬元。
承辦檢察官介紹,在案件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圍繞定性、共犯、犯罪數額等關鍵焦點進行實質化審查,綜合認定童某某與周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復制發行侵權電子書的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同時精準認定兩人違法所得數額。2025年7月2日,該院依法對童某某、周某某依法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依法判處童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此外,針對侵權盜版讀物內容未經審核,存在質量低劣、錯誤頻出,甚至摻雜不良信息的風險等問題,石首市檢察院積極與有關行政機關開展磋商會談,并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嚴厲打擊網絡交易侵權行為,做好懲治盜版圖書領域專項治理行動。收到檢察建議后,有關行政機關立即開展了專項整改。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復制發行侵權電子書,內容參差不齊,既嚴重侵害著作權人權益,也會影響消費者閱讀體驗,擾亂圖書市場秩序,扼殺文化創新活力,不利于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承辦檢察官提醒,互聯網非法外之地,網絡售賣侵權電子書看似便捷,實則觸碰了法律紅線。任何侵害創作者合法權益牟利的行為,終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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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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