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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的一紙罰單,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推至風口浪尖。
因信用卡業務全流程存在多達14項嚴重違規,建行信用卡中心被罰沒合計575.27萬元,兩名時任風險管理處副處長亦被警告并罰款。
這張高額罰單,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這家國內首家信用卡貸款余額破萬億的銀行巨頭,在追求規模擴張的道路上,所暴露出的內控缺失與風控漏洞。
與此同時,近期裁判文書網披露的2起建行前員工信用卡糾紛案,則從另一個側面揭示了行業“跑馬圈地”式發展留下的后遺癥:前員工聲稱為完成內部任務被迫辦信用卡,最終深陷債務泥潭。
這一系列事件,共同勾勒出當前信用卡行業在規模收縮、不良攀升的“拐點”之下,所面臨的深刻轉型陣痛與合規挑戰。
萬億貸款余額,幾乎全鏈條違規
建設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曾是其零售金融版圖上最耀眼的明星之一。
截至2024年6月末,其信用卡貸款余額達10003.56億元,成為國內首家突破萬億大關的發卡銀行,到2025年6月底,信用卡貸款余額為1.05萬億元。
龐大的客戶基礎(1.04億戶)和豐富的產品體系(累計發卡1.31億張),構成了其“信用卡帝國”的基石。
然而,近日公布的罰單,卻無情地揭開了華麗外表下的瘡疤。上海監管局列出的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14項違法違規行為,幾乎覆蓋了信用卡業務的全生命周期:
貸前調查與授信失守:客戶資信水平調查、授信額度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資金管控形同虛設:信用卡分期資金、透支資金管理嚴重違規,甚至存在“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的問題。
發卡營銷亂象叢生:存在“未經資格認定從事信用卡發卡營銷活動”及信用卡發放違規。
貸后監控與催收不力:對高風險持卡人未采取審慎監管措施、可疑交易賬戶管理違規、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違規。
侵害消費者權益:未按規定退還分期利息。
監管的“雙罰制”不僅指向機構,更追責到人。時任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風險管理處副處長易卉卉、韓亮因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以警告及5萬元罰款。
這清晰地表明,此次處罰直指業務核心——審慎經營原則的普遍缺失與內控體系的系統性失效。
業內分析指出,這反映了監管正重點整治信用卡資金用途不合規、風控流于形式、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到位等行業頑疾。
合規問題的背后,是建行信用卡業務的形勢逆轉。
央行數據顯示,全國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數量從2022年6月末的8.07億張高峰,驟降至2024年末的7.27億張,大幅縮減8000萬張。具體到建行,其信用卡累計發卡量從2023年末的1.32億張減少至2024年末的1.29億張;2024年總消費交易額同比下滑4.4%至2.8萬億元。
更令人擔憂的是,在規模收縮的同時,不良風險卻在加速暴露。截至2024年末,建設銀行信用卡不良率升至2.22%,較上年末上升0.56個百分點;不良貸款余額達236.8億元,同比激增43.16%。
前員工“被迫辦卡”,聲稱被暴力催收、威脅恐嚇
如果說宏觀數據與監管罰單是從外部揭示了問題,那么近期曝光的建行前員工信用卡糾紛案,則從內部撕開了一道口子,讓外界看到為了追求發卡規模,建設銀行內部可能滋生了怎樣扭曲的考核文化。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接連審結兩起信用卡糾紛案件,根據法院公布的(2025)黔 0113 民初 13326 號、13312 號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均為中國建設銀行貴陽金陽支行,被告分別為該支行前員工張某、王某。
建行金陽支行訴稱,張某辦理信用卡后透支本金近10萬元,截至2025 年 11 月 2 日產生利息 14.46萬元、違約金及費用1.8萬元,合計26.22萬元;而王某辦理的信用卡透支本金近12萬元,截至2025 年 10 月 29 日產生利息 1.53萬元、違約金及費用1.23萬元,合計14.69萬元。因二人未按期足額還款,已構成違約,銀行遂訴至法院要求償還全部欠款,并承擔律師費、訴訟費等。
庭審中,兩名被告的抗辯理由高度一致,均直指辦卡并非自愿。張某與王某均表示,案涉信用卡是其在建行金陽支行工作期間,為完成單位內部發卡任務、迫于工作壓力辦理,并非自身真實信貸需求,認為銀行在發卡環節存在程序瑕疵,違反信用卡業務“親訪親簽”“充分告知” 等監管要求,請求法院審查辦卡合法性,并對畸高的利息、違約金予以調減。
此外,二人還提出,建設銀行委托第三方催收機構存在嚴重違規行為,包括頻繁騷擾答辯人及其親友、使用威脅恐嚇性語言等,對答辯人的正常生活與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影響。且在其經濟困難申請分期還款時未予同意,同時以銀行未提交有效支付憑證為由,拒絕承擔律師費,請求法院組織調解協商分期方案。
盡管法院最終認定合同有效,判決二人還款,但這一事件無疑暴露出建設銀行在業績壓力下,可能將風險內化,甚至讓員工成為“沖量”的工具,為未來的資產質量和糾紛埋下隱患。
這種“內部消化”的沖量模式,與監管罰單中提及的“未經資格認定從事信用卡發卡營銷活動”、“信用卡發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條款形成了微妙的呼應。它背離了信用卡業務基于真實消費場景和客戶還款能力的本源,是粗放式發展模式的極端體現。
結語
一張575萬的罰單,兩起前員工的債務糾紛,與萬億貸款余額的“神話”交織在一起,構成了建設銀行信用卡業務當下最真實的畫像。
監管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已然落下,它警示所有市場參與者:信用卡業務的核心競爭力,不再是簡單的發卡數字,而是審慎穩健的風險管理能力、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體驗,以及真正嵌入實體經濟的場景價值。
對于建行和整個行業而言,刮骨療毒,徹底告別粗放增長路徑,構建覆蓋業務全鏈條的堅實風控體系,不僅是應對監管的必需,更是穿越周期、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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