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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交通監管部門的一紙定性,把特斯拉的Robotaxi敘事撕開了一個口子。Pat Tsen,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CPUC)負責消費者政策、交通與執法的副主任,在播客里說得直白:特斯拉在加州運營的壓根不是自動駕駛服務,它的牌照和 limousine 公司一模一樣。
這話的分量在于,過去幾個月特斯拉在灣區高調推送的"無人駕駛出租車",在監管框架里被降級成了一項普通 chauffeur 服務。沒有安全報告義務,沒有行程數據公開,沒有季度透明度要求——Waymo 和 Zoox 被扒光衣服接受公眾審視,特斯拉穿著同一件外套站在場外。
監管定性:Level 2 不是自動駕駛,司機席上坐的是"司機"而非"安全員"
Tsen 的澄清發生在 Driverless Digest Podcast 的一次訪談中。當主持人提到自己在舊金山坐過付費的特斯拉"Robotaxi"時,Tsen 直接打斷了這個說法:
「特斯拉不是在運營自動駕駛車輛服務。在加州,我們對自動駕駛車輛的定義是 SAE 三級——意味著車載 AI 系統能夠在運行設計域內獨立導航指定路況。特斯拉是二級系統,所以他們在 CPUC 沒有許可證,據我所知在 DMV 也沒有。」
這里需要拆解一下 SAE 的分級邏輯。二級(L2)的核心特征是"組合功能自動化":系統可以同時控制轉向和加減速,但駕駛員必須全程監控環境并隨時準備接管。三級(L3)則允許系統在特定條件下完全自主,駕駛員可以轉移注意力,只在系統請求時介入。
特斯拉的 FSD(Full Self-Driving,完全自動駕駛)Supervised 模式,無論名字怎么包裝,在監管眼里就是 L2。Tsen 說得毫不客氣:
「他們從我們這里拿到的本質上是包車承運人許可證(charter party carrier permit)。和 limousine 公司從 CPUC 申請來提供 limousine 服務的許可證類型完全一樣。所以在我們看來,駕駛座上那個人就是司機,不是安全員。哪怕他們在用輔助工具自動駕駛,駕駛座上也是有人的。」
這個區分不是咬文嚼字。在加州的 AV 監管框架里,"安全員"(safety driver)是一個特定術語,指的是在測試或運營自動駕駛車輛時坐在駕駛座上、隨時準備接管系統的人。而"司機"(driver)則是傳統意義上的車輛操控者,對行駛負全責。一字之差,監管義務天差地別。
Tsen 甚至拿 Uber 打了個比方,說特斯拉的服務「類似于有人在 Uber 平臺上使用 FSD Supervised 接單」。換句話說,這不是 Waymo 那種去掉方向盤后的無人車,而是一個帶高級輔助駕駛的網約車,司機全程在場,責任也全程在人。
數據黑洞:Waymo 每季度交作業,特斯拉交的是 limo 發票
牌照類型的差異,直接導向信息披露的巨大鴻溝。
CPUC 對真正的自動駕駛運營商有一套完整的數據采集和公開機制。每趟行程的位置數據、乘客信息、行駛里程、怠速時間、"停滯事件"(車輛卡住超過兩分鐘或需要遠程干預的情況)——全部匯總成季度報告,向公眾開放。
被問到特斯拉的運營數據是否會在 CPUC 報告中出現時,Tsen 的答復干脆利落:「他們不受自動駕駛項目報告要求的約束。」
這意味著什么?灣區用戶現在支付的每一筆特斯拉車費,都流向了一個監管盲區。車輛表現如何、有沒有頻繁卡死、系統多少次被迫退出、乘客投訴率多少——外界一無所知。特斯拉可以一邊在營銷材料里使用"Robotaxi""無人駕駛"這類詞匯,一邊在法律意義上享受著比 Waymo 寬松得多的監管待遇。
這種信息不對稱的落差,在 2024 年尤為刺眼。Waymo 在舊金山和洛杉磯的擴張每一步都伴隨著公開的里程數據、碰撞報告、運營區域地圖;特斯拉的 Cybercab 發布會造勢三個月,實際落地卻是一張 limousine 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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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玩味的是時間線。特斯拉早在 2016 年就開始預告"完全自動駕駛"的到來,馬斯克多次給出具體時間表——2017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每一次跳票后,敘事重心就從"技術突破"轉向"監管障礙"。但加州監管部門的這次表態,把鍋甩了回來:不是我們不讓你上路,是你的技術層級夠不上 AV 的門檻。
行業對照:Zoox 花 4 年才拿到的許可,特斯拉用 limo 牌照繞過去了
要理解這個牌照差異的含金量,得看看真正走通 AV 許可流程的公司付出了什么。
Zoox 從 2018 年申請加州自動駕駛測試許可,到 2023 年獲得 CPUC 的商用運營許可,歷時 5 年。期間經歷了車輛設計迭代、無方向盤車型的聯邦安全認證豁免申請、 countless 的碰撞場景模擬和封閉場地測試。Waymo 的進程更長,從谷歌 X 實驗室的 Chauffeur 項目算起,已經超過 15 年。
特斯拉的路徑截然不同。它沒有申請 DMV 的自動駕駛測試許可(允許無安全員在公共道路測試),也沒有申請 CPUC 的自動駕駛運營商許可。它拿的是 TCP 許可證——任何一家想開 limousine 公司的創業者,填完表格、通過背景審查、滿足保險要求后都能拿到的基礎牌照。
這種"降維入場"的策略,在短期看是精明的商業操作。特斯拉避免了 AV 許可漫長的審批周期和嚴苛的數據披露義務,可以用更快的速度在灣區鋪開服務、收集真實路況數據、維持"Robotaxi"的市場認知。但長期風險同樣明顯:一旦監管收緊或競爭對手推動立法層面的"牌照平等",特斯拉可能面臨合規成本的陡增。
更隱蔽的問題是數據質量。Waymo 和 Zoox 的公開數據不僅是監管要求,也是技術迭代的燃料——每一次"停滯事件"的分析、每一次遠程干預的復盤,都轉化為算法優化的輸入。特斯拉的 limo 模式雖然也能積累里程,但這些數據黑箱運行,既不接受外部審計,也難以形成行業層面的安全基準對比。
一個類比:這就像兩個學生參加高考,一個每天模擬考成績公開排名,一個在家自習自稱"準備充分"。最后后者拿著社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卻說自己的學術水平和前者相當。
用戶視角:你叫的"Robotaxi",保險理賠時可能按網約車算
對于實際乘車的用戶,牌照差異的影響比想象中更具體。
首先是責任認定。在 Waymo 的無人車上發生事故,責任主體是運營公司,保險由 AV 專用保單覆蓋。在特斯拉的"Robotaxi"上,駕駛座有人,法律意義上的責任首先落在司機身上。如果 FSD 系統出現誤判導致碰撞,后續的保險理賠、責任劃分會復雜得多——司機、特斯拉、車輛保險公司可能陷入漫長的扯皮。
其次是服務預期的落差。用戶沖著"無人駕駛"的宣傳下單,實際體驗是有人監控的輔助駕駛。這種認知偏差在順暢行程中或許無關緊要,一旦遇到系統退出、緊急接管等場景,乘客的心理預期和現實之間的裂縫會被放大。
加州的監管表態,某種程度上是給這種營銷話術劃了一條法律邊界。你可以叫自己 Robotaxi,但在我這里,你就是個帶輔助駕駛的 limo。這個定性不會阻止特斯拉繼續運營,但會限制它在監管文件、保險條款、事故調查中的敘事空間。
一個值得追蹤的細節是,特斯拉是否會在其他州復制這套策略。德州、亞利桑那、內華達對 AV 的監管框架各不相同,有些州的 limousine 牌照門檻更低,有些州則對"自動駕駛"的營銷用語有明確限制。特斯拉的合規團隊顯然已經在做這道算術題。
回到 Tsen 的播客訪談,她最后提到的一個點很少被外界關注:CPUC 正在審視現有的 AV 監管框架,考慮是否需要調整以適應行業發展。這個"審視"的潛臺詞是,當前的二級/三級分界線、TCP 與 AV 許可的雙軌制,可能在未來幾年被重新談判。
特斯拉的選擇,是把籌碼押在了監管變化之前盡可能擴大運營規模。這個策略能否奏效,取決于兩個變量:一是 FSD 的技術進步能否在監管收緊前真正跨越 L3 門檻,二是競爭對手的公開數據能否形成足夠的輿論壓力,迫使立法者關閉"limo 漏洞"。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你明天在灣區打開特斯拉 App 叫車,看到的價格和服務描述,會和你知道它是 limousine 牌照之后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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