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金勝鎮石莊頭村,70歲老人李某忠的自建房屋權屬糾紛與維權遭遇,這間由老人親手建造、居住近四十載的房屋,被其子李某實際占用,至今未能確權。一樁家事糾葛,牽動著大眾對老有所居、法理公允的樸素期盼。
盡管已有生效法院裁定明確房屋歸老人所有,但其后續相關訴求卻未獲支持;宅基地權屬信息歷經兩次變更,相關確權事宜尚未推進落實。老人晚年居無定所,維權步履艱難,這場本屬家庭內部的房產糾紛,已然成為亟待關注的民生難題。尤為令人唏噓的是,其長子李某長期未盡贍養義務,老人身患胃癌住院期間,李某既未探視照料,亦未承擔醫療費用,親情疏離,令人心寒。
歷史錯登:宅基地被錯誤更名 老人毫不知情
1977 年,李某忠在石莊頭村北街西獲批一處宅基地,并于1977年建成房屋,系該宗宅基地原始使用權人。1984 年,李某忠與前妻離異。1987年村里統一辦理宅基地確權發證時,因李某忠不在村內,未到場、未簽字、未知情,相關權屬登記未經其確認,由村委會直接將宅基地戶主登記為其前妻李女士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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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證明,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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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情況說明,當事人提供)
1988 年,其前妻將戶口遷往文水縣,不再屬于石莊頭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仍持有該村宅基地使用權憑證,與相關土地管理規范存在不符。1990年,經村委會及前妻同意,李某忠自行出資拆除原有危房,重新翻建為現約兩百余平方米的住房,并在此居住近四十年,房屋建設資金均由李某忠獨資建造。
現實荒誕:兒子侵占老人房屋 分文不出 老人安居無依
2016 年,太原市晉源區相關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依法確認兩項關鍵事實:案涉宅院地上房屋由李某忠全額出資翻建;其前妻與兒子李某所簽訂的宅基地及房屋贈與協議,屬于無權處分,依法無效。雖有生效裁判對相關事實予以認定,但并未有效解決老人后續的權屬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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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李某忠長子李某名下已有多處房產,卻長期占用老人居所,未盡贍養義務,其間還出現過損毀家中財物、言語沖突等情況。老人雖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相關問題未能得到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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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家具損壞照片,當事人)
2024 年,李某忠提起排除妨害訴訟,請求判令李某搬離住所、賠償損失并恢復房屋原狀。太原市晉源區相關法院審理后駁回其訴訟請求,該案未采信已生效裁定、自建房屋相關佐證材料,主要參考歷經兩次變更、存有爭議的宅基地登記信息,老人合法主張未能得到支持。老人畢生居住、自行修建的房屋,其居住權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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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相關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確權無門:宅基地信息兩度異動 多重因素加劇困境
相較于司法層面的困境,行政確權環節同樣進展不順。依據“房地一體、地隨房走”的相關原則,李某忠多次向晉源區自然資源部門申請權屬登記,相關部門僅口頭答復不予辦理,未出具書面受理或駁回文書。其后,老人向當地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相關申請亦未得到支持。
更為棘手的是:權屬信息存在兩次異常變更。1987年,宅基地權屬登記未經李某忠本人確認調整至其前妻名下;2015年宅基地確權入戶摸排時,現場登記戶主為李某忠,但后續上報流程中未經老人同意,權屬再次變更為其子李某,相關調整老人毫不知情,其合法權益遭受嚴重侵害。
維權過程中,李某忠還遇到基層辦事層面的多重阻礙。其出資15萬元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因村委會未配合出具并網相關證明,導致電站近八個月未能并網運行,產生約3萬多元經濟損失。
七旬老人泣血吶喊:我只想守住自己的家
如今,已是古稀之年的李某忠,同時需照料殘疾幼子,是家中唯一監護人,獨自承擔著一家六口的生計重擔,無經濟來源。老人親手修建、居住近四十年的房屋,反被他人占據,自己反倒形同“外人”。其與兒子朝夕相處,矛盾尖銳,存在人身安全隱患,根本無法正常居住。雖持有生效法律文書,老人的合法房屋與居住權益仍未能得到落實。他先后向法院、行政部門及村委會多方尋求幫助,卻屢屢遭遇流程阻滯,訴求始終難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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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子殘疾證明,當事人提供)
李某忠表示,“1990年我獨自出資修建房屋,在此居住生活近四十年。長子名下已有3套房屋,卻仍占用我的老宅。宅基地本歸屬村集體所有,依法不得私自轉讓、贈予或買賣。而前妻擅自將涉案宅基地贈予長子李某,該行應屬無效。如今我的合理訴求未獲支持,房屋權屬也遲遲無法確權登記。懇請相關職能部門介入調查核實,依法為我辦理確權發證,保障我的基本居住權益。”
老人的訴求堅定且清晰:更正宅基地錯誤登記信息,依法將案涉房屋及宅基地確權至李某忠名下;判令其子騰退占用房屋,賠付財物損耗損失,并恢復房屋原有狀態;請求相關部門依法核查案件事實、規范權屬登記與辦事流程,妥善維護老人合法權益;妥善協調光伏電站并網事宜,補償相關經濟損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與基層權益公平。
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是群眾最樸素的民生期盼。這位年逾七旬的老人,無兒女照應,獨自照料殘疾家人,傾盡畢生積蓄親手建房安家,晚年卻遭遇房屋被占用、權益受侵害、訴求難落實的困境。
既有生效裁判未能落地、合法財產缺乏保障、權屬確權推進不暢,不僅關乎個人的安居權益,也折射出宅基地管理、司法權益保障與基層治理中亟待厘清的問題。
李某忠期待相關部門依規介入,核查事實、理順權屬、糾正偏差,依法維護老人的合法權益。讓老有所居得到保障,讓法理溫情落到實處,讓守法之人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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