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聆聽法治進程的有力脈動,見證守望公正的年度印記。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共同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宣傳活動,。最高法院對入選案件進行展播,并邀請主審法官分享辦案中的思考與感悟。本期推出全國首宗認可和執行“港資港仲裁”裁決案。
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
2025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全國首宗認可和執行“港資港仲裁”裁決案
全國首宗認可和執行“港資港仲裁”裁決案,通過認可和執行機制實現內地與香港兩地仲裁裁決的高效流通,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跨境商事爭議解決機制從“規則突破”邁向“實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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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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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登記設立的香港、澳門投資企業協議選擇港澳法律為合同適用法律或者協議約定港澳為仲裁地效力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施行后,人民法院首次適用《批復》第二條規定,認可和執行“港資港仲裁”裁決,貫徹了《批復》關于尊重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登記設立的香港、澳門投資企業協議選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為仲裁地解決糾紛的意思自治的精神。該案是《批復》落地的重要實踐樣本,通過內地法院認可和執行機制實現香港仲裁裁決在內地得到快速認可和執行的效果,一以貫之體現人民法院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國際商事仲裁優選地的立場。該案裁定的作出,有利于進一步健全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彰顯通過制度對接、規則銜接持之以恒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融合發展,持續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和強大生命力,有力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市場一體化,不斷增強其國際競爭力及全球吸引力,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周潔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審判庭法官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 最高人民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何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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