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境報)
轉自:中國環境報
近期,各地建筑垃圾治理行動明顯升溫。記者了解到,多家資源化處置企業收到多個地方的項目接洽邀請。
然而,面對每年超30億噸的巨大產廢量,其流向是否清晰?底數是否準確?治理如何有的放矢?這些是當下建筑垃圾治理行業亟須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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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問:垃圾流向
來源廣種類多,垃圾應去向何方?
我國建筑垃圾主要來源于三大場景,即新建工程的“初始排放”、舊改拆遷的“集中釋放”以及房屋翻新的“日常擴容”。這些場景催生了種類繁多的建筑垃圾。
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建筑垃圾被明確劃分為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5類。針對不同種類,其規范化處置方式主要涵蓋資源化利用、堆填以及填埋處置3種路徑。
今年3月1日實施的《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在上述范疇的基礎上,新增了“作為生活垃圾填埋場覆蓋用土”的場景,并對資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及覆土等4種處置方式,提出了更為嚴格和細化的污染控制要求。
這種明確的路徑劃分,從制度層面確定了建筑垃圾的正規流向。
Q
二問:處置底數
統計口徑不一,能否摸清“家底”?
流向已定,但究竟有多少垃圾經過正規渠道被處置?記者通過采訪得知,答案并不樂觀。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建筑垃圾整體的產生底數與處置情況缺乏相對完整公開的統計數據。部分地區已有的統計數據則存在統計口徑混亂與概念模糊等問題。
例如,核心概念邊界不清。在多個官方文件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是與填埋等其余3種方式并行的處置方式,但實際中,資源化利用率這一關鍵指標在統計中往往被泛化。
“有的地方將回填(主要是渣土)也計入資源化利用范疇,此時的利用率實際上等同于綜合利用率。”四川領優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吉賢介紹說,真正的資源化利用應指通過技術手段將廢棄物轉化為再生產品的過程,其環境效益與經濟價值遠非簡單回填可比。
再如,統計單位五花八門。有的地方按噸統計,有的按立方米統計,還有的地方按運輸車次折算,這給數據的橫向比較與匯總增加了難度。
此外,統計范圍的差異以及非法傾倒、私自回填建筑垃圾的現象,共同導致建筑垃圾處置的詳細“家底”難以摸清。
這些問題進一步帶來了當前建筑垃圾的治理困境:底數不清,則監管不明;賬本混亂,則市場難立。
Q
三問:治理之基
喚醒“城市礦藏”,如何有的放矢?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價值巨大。常州大學城市建設學院首任院長朱平華介紹,每資源化利用1萬噸建筑垃圾,可減少天然砂石開采8500噸、節約標準煤140噸、減排二氧化碳2400噸。在天然砂石缺口巨大的背景下,建筑垃圾無疑是放錯地方的“城市礦藏”。
多位從業人員認為,治理困局的破解,始于數據的清晰。目前,首要任務便是算清“統計賬”。這需要從頂層設計入手,由國家層面出臺統一的建筑垃圾核算標準,統一計量單位,厘清產生量、資源化利用量、回填利用量、處置量等關鍵指標。
標準統一,數據才有可比性,而監測到位,數據才有真實性,二者互為支撐。
浙江工業大學教授陳曦向記者表示,依托成熟的“天—地—空”一體化監測技術,可以對清運車輛進行實時軌跡追蹤,確保垃圾從源頭到終點全程可溯。
技術已為數據共享鋪平了道路。基于此,中國建材工業經濟研究會固廢處置及利用新材料專委會副理事長曲睿晶建議,盡快建立全國聯網的建筑垃圾數據直報系統,打通住建、環保、交通等部門的數據壁壘,以信息化手段實現“一網統管”,確保每一噸垃圾的來源清晰、去向可查。
在曲睿晶看來,治理建筑垃圾不是簡單的“堵”與“埋”,只有把源頭減量做實,把過程監管做細,把資源化利用的鏈條做長,讓這本“長遠賬”算得清、算得值。
來源:中國環境報
編輯:秦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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