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26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十三屆全國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副主任劉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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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慧(資料圖)
經查,劉慧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結交政治騙子,匿名誣告他人,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接受旅游活動安排,特權思想嚴重,在生活保障上謀求特殊待遇;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權長期無償接受勞務服務;違規干預插手執紀執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慧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劉慧,女,回族,1959年12月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6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劉慧曾長期在寧夏工作,歷任:共青團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委書記,共青團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副書記、書記,吳忠市委副書記,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主席等職。
2016年,她任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22年任十三屆全國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2025年7月18日消息,劉慧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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