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3月26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發布一起典型案例。2023年5月至7月,被告人吳某某謊稱能辦理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隨后以“學分不符需加急”等理由,騙取27.57萬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某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巨大,鑒于其認罪認罰,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據了解,被告人吳某某在多個網絡平臺上發布能夠辦理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虛假信息,在辦理留學服務認證過程中,又以出現學歷、學分或者出入境記錄不符合條件之類的問題需要加錢辦理加急服務、打點關系等理由,騙取被害人張某某等人向其轉賬人民幣27.57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最終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提示,近年來各類學歷學位考試認證制度愈發規范完善,海外學歷的獲取與認證也沒有捷徑可走,必須通過正規的學習流程,所有認證相關操作需通過官方渠道辦理。聽到“有渠道”“有人脈”等說法時,要警惕其中存在的陷阱與騙局。面對各類“捷徑”與“承諾”,應當始終保持理性判斷,通過規范途徑完成每一個步驟。
編輯 彭沖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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