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真讓人想不通。學生喝口熱水都要額外掏錢,學校的責任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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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校方那套解釋,聽起來好像挺有道理——“第三方運營”“只收成本”“學生自愿選擇”。可仔細一想,這邏輯根本站不住腳。校園是封閉的,孩子在校一待就是一整天,喝水是基本需求,不是可選項。你把免費的飲水設施撤了,換成刷卡機,告訴學生“可以不買”,那不買就只能渴著?這哪里是自主選擇,分明是把學校該承擔的責任轉嫁給了學生和家長。
再說那個20%的“押金”,玩這種文字游戲有必要嗎?押金也是錢,如果退費流程不透明,跟收費有什么區別?這種操作,放在哪里都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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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反思的是,這類問題并非個例。之前有學校收“空氣費”“廁所費”,現在連喝水都要計費。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不是商業機構。學費、住宿費已經交了,連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不提供,這錢到底用在了哪里?
國家早有明確規定,飲水費屬于嚴禁收取的項目。這次教育局反應及時,表示要檢查、要清退,這是負責任的態度。但問題的關鍵不只是清退費用,而是要徹底杜絕這類現象。學校如果經費緊張,可以想別的辦法,但不能把學生的基本需求當成生意來做。這不僅是規則問題,更是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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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學校可以條件有限,但不能沒有底線。家長把孩子送進學校,圖的是安心。如果連一口熱水都要算計,那這書讀得也太憋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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