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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舉行的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圍繞新修訂的《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實施落地后的實際效果,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提問:該辦法將為企業、行業以及消費者帶來哪些積極影響?對此,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徐一文作出回應。
徐一文表示,《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的修訂實施,將從減輕企業負擔、賦能產業發展、保障市場有序運行等多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在企業層面,此次修訂聚焦辦事過程中的痛點、難點,通過簡化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具體來看,明確取消商品條碼印刷企業資質認定、免除銷售者對商品條碼證明文件的進貨查驗義務,并對商品條碼相關收費標準進行規范,切實為企業“松綁”減負。同時,踐行服務型執法理念,對社會危害性較小的輕微違法行為實行“整改在先、處罰在后”的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從而降低企業合規成本,進一步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
在產業發展層面,依托商品條碼作為商品“身份證”的核心作用,整合商品生產流通、行政許可、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各類信息,健全商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商品全生命周期可查可溯。同時,加速商品信息數字化歸集,助力建立全國統一商品信息數據庫,既為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動力,又能更好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此外,商品有了“身份證”,還能更好地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賦能產業數字化轉型,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在標準體系建設方面,此次修訂進一步拓展了商品條碼國家標準的覆蓋范圍,在既有零售商品、儲運包裝商品等標準基礎上,新增《散裝和大宗商品相關編碼與條碼表示》要求,進一步完善商品條碼系列標準體系。這一舉措填補了此前標準覆蓋不全的實踐“短板”,讓商品條碼在各類商品、各環節的應用更具規范性和可操作性,為《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的落地執行提供了更堅實的標準支撐。同時,也推動商品條碼更好適配當前技術發展與管理實踐,進一步提升其服務產業發展和市場監管的能力。
原標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答解放日報記者提問:商品“身份證”更規范,企業更輕松》
欄目主編:王成浩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張煜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邵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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