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國早報
近日,賀女士將一輛小車停放在南寧市同和華彩美地小區A區商鋪前,被一棵大王椰掉落的大型羽狀復葉砸壞后擋風玻璃,維修花了900元。她認為涉事小區的物管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但遭拒。
3月26日下午,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在現場看到,賀女士停車的位置兩側各有一棵高十幾米的大王椰,樹旁現場擺放有錐桶進行圍擋,小區物管方在樹上張貼有“落葉危險 禁止停車”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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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下午,大王椰上張貼有“落葉危險 禁止停車”的告示。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 盧荻攝
賀女士稱,3月17日,她將小車停放在此處時,現場并無禁止停車的提示,也未設置任何圍擋。約一小時后,她接到通知稱車被砸了,趕到現場發現,一片大王椰的大型羽狀復葉掉落,砸裂了車后擋風玻璃,裂痕較長。次日,她將車送修,共花了900元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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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女士小車的后擋風玻璃被砸壞。受訪者供圖
“我咨詢過園林綠化部門,涉事的大王椰由同和華彩小區物管負責管理。”賀女士說,此前已有附近居民反映該處大王椰存在安全隱患,但小區物管未及時處置。事發后,物管才張貼禁止停車告示。她認為,作為樹木管理方,小區物管應承擔相應責任。不過,她多次與物管溝通,物管均表示與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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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女士稱,肇事的是這片落葉。受訪者供圖
26日,該小區物管方南寧舜鑫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負責人鄧先生回應稱,該處商鋪門前并未規劃停車位,也未提供收費停車服務。早在2月3日,物管方已拉設警戒帶、擺放錐桶,明確禁止在此區域停車。事發后,物管人員到現場查看,發現賀女士將錐桶移開后駛入停放,屬于違規亂停。此外,物管已于今年1月對涉事大王椰進行修剪。因此,此事系賀女士個人違規停車行為所致,物管無需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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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女士小車的維修單。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 盧荻攝
北京德恒(南寧)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福冬分析認為,此事適用于過錯推定責任。小區物管作為樹木管理人,需舉證已盡管護、警示義務才能免責。此外,雙方就事發時是否設有警示標識各執一詞,因此舉證情況將直接影響責任認定。同時,車主在非規劃車位違規停車,自身存在過錯,可減輕物管賠償責任。建議雙方協商分擔900元維修費;若協商不成,可起訴由法院結合證據劃分過錯,綜合認定各方責任。
來源丨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盧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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