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日,美軍特種部隊突襲加拉加斯一處住所,把63歲的尼古拉斯·馬杜羅以及69歲的妻子西莉亞·弗洛雷斯帶走,并且空運至紐約。
3月,兩人在布魯克林被羈押等待審判,并到曼哈頓出席聽證會。檢方針對他們提出四項重罪指控,核心包括“毒品恐怖主義陰謀”等,兩人當庭明確表示不認罪。
辯方提出,委內瑞拉公共資金原本可以拿來支付辯護費用,但美國對委內瑞拉的制裁讓相關資金無法動用,結果就是被告無法選擇并聘請自己想要的律師團隊。
辯方借助的依據是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刑事被告享有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而且這項權利在美國并不以國籍或身份為前提,即便是外國人,甚至是美國政治上極不認可的人,也應當得到同等的程序保障。
檢方的說法同樣直接,制裁本來就是合法的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手段,尤其特朗普第一任期把對委內瑞拉的制裁“擰緊”,理由涉及腐敗以及破壞民主制度,并且美國還認定其2018年連任存在舞弊。
檢方進一步強調,美國自2019年以來就不承認馬杜羅是合法總統,那么現在要求美國放行“委內瑞拉國家資金”用于其個人刑事辯護,本身就存在邏輯沖突。檢方給出的替代方案是沒錢就選用公設辯護人,法院可以進行指定。
聽證會現場對比強烈,被告穿著統一囚服坐在席位上;檢方不斷把論述落到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辯方則把重點放在憲法權利是否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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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提出幾乎帶有定調意味的觀點:在這里所涉及的權利當中,凌駕于其他權利之上的,是獲得憲法律師幫助的權利。
但這類“權利優先”的表述落到現實層面,會立刻撞上三道難題。第一道是行政權邊界,法官追問檢方:法院能不能要求財政部調整制裁,讓委內瑞拉政府可以支付訴訟費用?
檢方的回應很強硬,外交政策屬于行政部門權限,法院無權指揮財政部如何執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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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道是政治現實,較早時候,特朗普還對媒體表示將對馬杜羅提出更多訴訟,但未披露細節,這使案件明顯不只在法庭運行,也會被政治風向牽動。
第三道是可操作性,即便法官同意第六修正案權利應被優先保障,錢如何解凍、通過何種路徑支付、付到誰手里才不觸發制裁違規,這些都需要具體機制,而不是一句“權利更重要”就能自動解決。
辯方也把壓力反向推到法庭,曾代理阿桑奇的律師波拉克公開表示:如果法官不撤案、委內瑞拉又無法支付律師費,他可能選擇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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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更像在說明職業邏輯,這種高度政治化、周期長、成本高的聯邦刑事案件,如果缺乏穩定資金來源,頂級辯護團隊很難長期維持運轉。權利層面強調“應當有辯護”,而現實層面要面對“費用怎么持續覆蓋”,兩者往往不會自然一致。
這起案件把美國法治中一種“結構性沖突”擺在臺面,一方面,美國希望向外界展示“即便審理敵對人物也依靠程序與憲法”,以體現制度正當性;另一方面,美國又把制裁當作外交工具,而制裁的目的往往就是讓對手承受壓力、增加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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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種壓力延伸到刑事訴訟中的辯護資源時,法庭還能否持續確保對抗式訴訟的平衡與公平,就會受到質疑。
若被告只能依靠公設辯護人,而對面是資源充足的聯邦檢察體系,即便流程合規,也容易引發公眾對“結果是否早被結構決定”的懷疑。
公開記錄顯示,這類案件進入實質審判并成功定罪的案例有限,甚至曾出現因證人可信度問題而被推翻的定罪。于是,辯護資源的多少不再只是“體驗差異”,而可能成為左右案件走向的重要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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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杜羅被捕后,委內瑞拉由前副總統德爾西·羅德里格斯擔任臨時總統,加拉加斯與華盛頓的關系據稱有所緩和。
但紐約仍在推進對前總統的審前程序;制裁雖有松動,卻依然卡住律師費渠道;法官強調憲法權利,檢方強調行政權邊界。
多組矛盾疊在一起,反而提示外界美國內部也在摸索“如何處理一個被其長期定義為非法的政權及其領導人”的新腳本,而司法系統被推到臺前承受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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