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法律都是一條不能被逾越的紅線。“如何呢、又能怎”可以是個性宣言,但若涉及侵權,就會成為一種諷刺
3月29日,歌手李榮浩發(fā)長文公開喊話歌手單依純,稱對方在已經(jīng)被婉拒翻唱授權的情況下,在演唱會上強行侵權演唱自己創(chuàng)作的歌曲《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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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來龍去脈并不復雜。2025年,單依純在一檔綜藝節(jié)目中翻唱改編《李白》,融入電子國風、游戲梗,改成了一首“游戲戰(zhàn)歌”,讓“如何呢、又能怎”一度成為網(wǎng)絡熱詞。今年3月28日,單依純演唱會舉行,其間她翻唱歌曲《李白》。
既然有這么高的熱度,單依純想在自己的演唱會上繼續(xù)唱這首歌,并不難理解。但必須要明確的是,根據(jù)著作權法規(guī)定,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chǎn)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因此,如果單依純一方的確沒有獲得授權,那么她在演唱會上的翻唱屬于侵權行為。
3月29日下午,單依純發(fā)文回應,“剛剛在彩排,下來我也在了解情況,同樣作為創(chuàng)作者,我理解李老師此刻的心情,首先我很抱歉,我會和團隊盡快搞清楚狀況,給大家一個答復”“同樣作為創(chuàng)作者我深知版權意識的重要性,也一定會把這個紅線標清”。
如其所言,無論改編的初衷是什么、效果好不好,尊重法律都是一條不能被逾越的紅線。“如何呢、又能怎”可以是個性宣言,但若涉及侵權,就會成為一種諷刺。
李榮浩在公開喊話中,也對單依純的行為進行了委婉的批評和吐槽,這或會引發(fā)雙方粉絲的不滿。但是兩人之間的“恩怨情仇”,包括對歌手個人的道德評價,不應該成為此事中公眾最為關注的問題。演唱會翻唱歌曲應該遵循哪些規(guī)則,都清清楚楚地寫在了法律中。因此,比起在網(wǎng)上“拉扯”,更重要的是以此事為契機,再一次重申“游戲規(guī)則”,讓情感的歸情感,法律的歸法律,李榮浩此次“硬剛”也是給試圖挑戰(zhàn)規(guī)則的人上了一課。
早已有行業(yè)報告指出,因維權成本過高而導致音樂人放棄維權的情況較多。如果音樂人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財力去維權,但收到的回報微乎其微,勢必會打擊音樂人維權的信心與積極性。
那么,此事接下來會迎來一個怎樣的走向?如果單依純一方確實侵權了,李榮浩能否有效維護自身權益?這個案例的示范作用和標桿意義,比熱搜榜上的“吃瓜”要重要得多。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金宇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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