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柳琛琛
以賣“風水”“命理”課程為幌子,利用話術讓人感到擔心、恐懼,誘使人購買所謂“網絡課程”,以此騙取錢財。3月29日,極目新聞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2023年3月至案發,該犯罪集團詐騙總金額超過11.7億元。犯罪集團中兩名主管分別被判處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五個月,和一年八個月、緩刑一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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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據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前后,盧某、程某、于某、方某、劉某甲、魏某(均另案處理)等人成立蘇州“簡裕福”公司,公司成立初期經營網絡理財培訓業務。2021年前后,公司轉型為以網絡售賣“風水”“命理”等課程為幌子,采用業務員“點對點”跟單等方式,通過固定“話術”讓客戶產生擔心、恐懼等情感波動,再宣傳聽課學習可以破災、除害,使客戶陷入錯誤認識,誘導客戶購買其推出的“網絡課程”的業務模式,以此騙取錢財。盧某等人招募牛某、劉某乙、袁某、劉某丙(均另案處理)作為主播講師,錄播課程并利用網絡直播間“授課”,員工冒充普通“客戶”在直播間當“托”“網絡水軍”,對被害人進行“洗腦”。盧某等人又開辦承易通、旗滿勝等多家“分公司”,提拔侯某、陸某、杜某、周某、姚某、趙某(均另案處理)等人負責“分公司”工作,確立了集團負責人、“分公司”負責人、前后端總監、經理、主管、業務員的職級制度,以上述模式,持續對眾多被害人實施詐騙。
2023年3月至案發,鄭某、丁某入職參與詐騙活動,到案前系主管,兩人任職期間,集團詐騙總金額1177905573.01元。鄭某個人及管理團隊詐騙總金額597147.44元,個人賬單金額458242.56元,個人獲利102282.54元。丁某任職期間,個人賬單金額402324.33元,個人獲利169091.08元。
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7月22日,丁某被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2024年7月23日,鄭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案發后,鄭某、丁某分別向固始縣公安局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
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法院認為,鄭某、丁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鄭某、丁某參加他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犯罪集團中的從犯,應當減輕處罰;鄭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屬自首,可以從輕處罰;丁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鄭某、丁某自愿認罪認罰,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可以對其從寬處理。
法院判決鄭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丁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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