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關于禁止生產、運輸、
銷售和焚燒冥紙冥幣等祭祀用品的通告
為積極踐行文明新風理念,縱深推進喪葬祭祀習俗改革,持續凈化城鄉人居環境,切實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災風險,有力維護公共安全與生態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全旗范圍內喪葬祭祀用品管理及祭祀行為規范,通告如下:
一 、嚴禁生產銷售喪葬祭祀用品。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生產、銷售冥紙、冥幣、紙扎實物等各類喪葬祭祀用品。對生產加工冥紙、冥幣、紙扎實物等喪葬祭祀用品的組織和個人,由旗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公安、城市管理、民政等部門,依法予以關停。對在門店、路邊、網絡平臺等各類場所從事銷售冥紙、冥幣、紙扎實物等喪葬祭祀用品的組織和個人, 一經發現,由旗市場監管、城市管理及民政部門依法沒收涉案祭祀用品,并依法依規對相關組織或個人予以處罰。
二 、嚴禁運輸喪葬祭祀用品。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為冥紙、冥幣、紙扎實物等喪葬祭祀用品的生產、銷售活動提供運輸車輛等服務保障。旗公安、城市管理、交通運輸、交警等部門要強化日常監管與聯合巡查,對運輸上述喪葬祭祀用品的車輛進行嚴查嚴管,對非法運輸行為依法予以處置。
三 、嚴禁隨意焚燒祭祀用品。 禁止在墓地、道路路口、廣場、公共綠地、居民小區、公園等露天場所,焚燒冥紙、冥幣、紙扎實物等喪葬祭祀用品。發現以上行為的,旗城市管理、民政、公安、生態環境、林草等部門和各蘇木鄉鎮及時開展教育引導、勸阻制止工作,對拒不配合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任何個人都有權勸阻和舉報焚燒冥紙、冥幣、紙扎實物等不文明行為。
四 、強化執法嚴肅依法追責。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由消防救援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 、倡導文明治喪祭掃。倡導廣大居民辦理喪事活動應文明節儉、遵章守禮,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清明節、農歷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等時節祭祀要采取鮮花、網絡等文明低碳祭祀祭掃方式,助力移風易俗,徹底摒棄焚燒冥紙、冥幣、紙扎等不文明行為,加快培育現代殯葬和祭祀新理念新風尚。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來源 |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