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國際頭條報道,3月30日,以色列議會通過一項引起極大爭議的法律條文。授權法官對其認定實施“致命襲擊”的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判處死刑。
該條法案之所以引發爭議,是因為它的特定對象為巴勒斯坦人,不包含以色列公民。主要適用于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但針對的是被定性為恐怖行為的致命襲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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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塔尼亞胡和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
條文規定,在約旦河西岸以色列軍事法庭審理中,對被定罪為“致命恐怖襲擊的人”,死刑成為默認判決。
在民事法庭審理方面,對“故意致人死亡,且意圖否定以色列國家存在”的行為,判決僅限死刑或無期徒刑。
其實,以色列自1962年處決納粹戰犯艾希曼后,雖然在法律上對某些罪行保留了死刑,但在實際操作層面已有60多年未執行死刑,這次調整是刑法操作層面的重大改變。
據報道中透露,該法案由極右翼猶太力量黨議員推動,國家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主要倡導,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親自到場投票。最終投票結果:62票贊成、48票反對、1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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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喝香檳慶祝
從國家總理到安全部長,都是主張強硬對付威脅以色列國家安全的任何國家和組織的。所以,才有持續不斷的打擊哈馬斯,真主黨,進攻伊朗系列操作。
法案通過后,安全部長開香檳慶祝:“這是歷史性正義的一天”“選擇恐怖主義就是選擇死亡”“不再有旋轉門”(指恐怖分子被捕關押一段時間后又被釋放的循環)。
以色列為什么要制定這樣的法案?主要原因也就兩個:
一是兩年多前哈馬斯的恐怖襲擊。2023年10月7日,哈馬斯發起所謂“阿克薩洪水行動”,以極其殘暴的手段重創以色列,造成1200多人傷亡的慘痛代價。
二是以色列長期面臨伊朗、真主黨、胡賽武裝、哈馬斯的持續威脅,讓以色列不得不重新思考反恐的措施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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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
重啟死刑只是其中一個微小手段。巴勒斯坦人以消滅一個聯合國認定的主權國家為己任,那么這個國家針對這個特定的群體中的涉恐人員出臺死刑條文有什么毛病嗎?
據以色列安全部門統計,過去幾十年通過協議釋放的恐怖分子中,約60%—80%的人最終因為的從事新的恐怖活動被重新監禁。
最著名的就是葉海亞·辛瓦爾。他在以色列坐牢期間治愈了腦部腫瘤,但是以色列這一舉動并沒有換來他的善意回報。
2011年他獲釋后,立即呼吁綁架更多的以色列士兵交換巴勒斯坦囚犯,在2023年10月7日他又參與策劃了哈馬斯“阿克薩洪水”行動,這就是恐怖分子對以色列的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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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海亞·辛瓦爾
以色列出臺這項法案后,除了國內反對派習慣性地反對外,在國際上也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和不滿。
傳統歐洲強國,如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國家外長均表示強烈反對,稱其具有“事實上的歧視性”,可能違反民主原則和國際人權標準。
聯合國專家、人權組織也敦促撤回,指其違反生命權,構成任意處決權,并與被占領土國際法沖突。
聯合國,我們就不說,作用有限。其實,多年來,歐洲國家自己就因為“旋轉門”付出了慘痛代價,現在卻反過來批評以色列不講民主原則和人權,實在有點讓人莫名其妙。
英國是不是忘記了自己的傷疤?2012年,一個名叫Usman Khan的伊斯蘭教徒,因策劃恐怖襲擊被判刑,2018年底被提前釋放。2019年11月距離釋放不滿一年,即在倫敦橋附近持刀傷人,造成2死3傷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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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市民紀念恐襲遇難者
2020年,一個名叫Sudesh Amman的伊斯蘭教徒,因持有和傳播恐怖文件被判刑,在短暫關押后,在2020年2月獲釋10天后就持刀襲擊路人,造成2人受傷。
還有法國是不是也忘記了“查理”慘案?2008年,一個名叫Cherif Kouachi的伊斯蘭教徒,因招募圣戰者被判刑3年,但他很快獲得釋放。隨后前往也門接受訓練,2015年與兄弟一起襲擊《查理周刊》編輯部,造成12人死亡。
2016年,一個名叫Adel Kermiche的伊斯蘭教徒,襲擊了一所教堂,導致一名神父被殺。襲擊者此前因恐怖相關罪行被捕,但被法官釋放。他聲稱自己不極端,然后天真的法官就信了,結果在戴著電子腳鐐時擊殺了神父。
像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歐洲國家企圖用免死來體現民主、體現文明、體現人權、體現善意、體現感化,結果得到了什么?嘲諷、暴力、血腥、無序和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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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周刊辦公室血腥現場
最搞笑的是反對者是哈馬斯。哈馬斯發言人聲明中說,以色列的法案反映了占領者的血腥本質及其基于殺戮和恐怖主義的行事方式,同時也揭露其一再宣稱“文明和恪守人道價值觀”的言論純屬虛偽。
哈馬斯居然說別人血腥、殺戮和恐怖主義?這不是賊喊捉賊嗎?它忘記了自己的兩年多前在音樂節上的行事風格嗎?他們用的正是血腥、殺戮、強奸和野蠻的恐怖主義!
哈馬斯這種恐怖組織的胡言亂語不提也罷。但是歐洲國家,按理說,你們也是恐怖主義和伊斯蘭主義的受害者,憑什么要對這些窮兇極惡的恐怖分子講民主?講人權?講生命權?
恐怖分子在發動恐怖襲擊時,何曾考慮過無辜市民的人權和生命權呢?怪不得,內塔尼亞胡批評你們軟弱。
對恐怖分子的仁慈,就是對喪生于恐怖襲擊的無辜市民的殘忍!
如今,以色列針對特定人群中的涉恐怖人員重啟死刑,這本來就是一個正常國家該做的事,依我看,現在啟用都顯得有點晚了,早就該這樣做了,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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