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擴大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相關單位、繳存人: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滿足繳存人家庭住房及相關消費需求,促進我市住房公積金高質量發展,現就擴大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通知如下:
一、支持支付物業費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合肥市行政區域內自有住房物業費。
二、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合肥市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項目中個人承擔的費用。
三、支持購房繳納契稅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人及其配偶,因購買合肥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自政策執行之日起繳納契稅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四、支持繳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人及其配偶,因購買合肥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自政策執行之日起繳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擴大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病種范圍
繳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院治療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病種由原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等9種擴大至35種。
本通知一、二、四項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三、五項政策自2026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第四項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2026年5月9日后可辦理。
附件:實施細則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實施細則
一、支付物業費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條件
繳存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合肥市行政區域內自有住房物業費。
(二)提取額度及頻次
單身繳存人或已婚繳存人家庭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4200元,可多次提取,每個月不超過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提取限額。
(三)提取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文書;
2.繳存人一類銀行儲蓄卡。
房產信息以大數據核查為準,如線上辦理過程中未核查到數據,需提供不動產權證和相關部門出具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至柜面辦理。
二、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條件
繳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合肥市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項目中個人承擔的費用。
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項目包括:城市危險住房解危處置,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既有住宅電梯加裝、電梯更新。
(二)提取額度
同一套住房繳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額度不超過個人賬戶余額,且合計不超過個人實際支付的費用(存在政府補貼的需扣減)。
(三)提取申請期限
城市危險住房解危處置、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兩年內(以個人實際支付的費用票據時間為準)辦理一次性提取;既有住宅電梯加裝、電梯更新的,在電梯竣工驗收使用后兩年內(以電梯使用登記證書的簽發時間為準)辦理一次性提取。
(四)提取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文書、親屬關系證明;
2.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維修改造的協議(方案)或相關證明材料、個人支付費用票據;
3.城市危險住房解危處置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縣(市、區)或開發區批準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個人支付費用票據;
4.既有住宅電梯加裝、電梯更新的,申請時應完成電梯竣工驗收,申請提取時應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電梯加裝更新協議或資金籌措方案(含每戶分攤金額)、電梯使用登記證書、個人支付費用票據;
5.繳存人一類銀行儲蓄卡。
相關提取材料以大數據核查為準,如線上辦理過程中,未核查到數據,需提供材料至柜面辦理。
三、支持購房繳納契稅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條件
繳存人及其配偶,因購買合肥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自政策執行之日起繳納契稅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提取額度
繳存人及其配偶提取額度不超過個人賬戶余額,且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契稅金額。
(三)提取申請期限
自取得契稅完稅證明(以入庫日期為準)之日起兩年內辦理一次性提取。
(四)提取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文書;
2.已備案的住房買賣合同、契稅完稅證明、不動產權證明;
3.繳存人一類銀行儲蓄卡。
相關提取材料以大數據核查為準,如線上辦理過程中,未核查到數據,需提供材料至柜面辦理。
四、支持繳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條件
繳存人及其配偶,因購買合肥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自政策執行之日起繳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提取額度
繳存人及其配偶提取額度不超過個人賬戶余額,且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繳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金額。
(三)提取申請期限
自繳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之日起兩年內辦理一次性提取。
(四)提取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文書;
2.繳存人一類銀行儲蓄卡。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信息以大數據核查為準,如線上辦理過程中未核查到數據,需提供已備案的住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權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至柜面辦理。
五、擴大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病種范圍
(一)提取條件
繳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院治療清單所列35類重大疾病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35類重大疾病清單:
1.慢性腎衰竭(尿毒癥) 2.惡性腫瘤
3.再生障礙性貧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臟瓣膜置換手術 6.冠狀動脈旁路手術
7.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 8.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9.主動脈手術 10.較重急性心肌梗死
11.嚴重腦中風后遺癥 12.多個肢體缺失
13.嚴重慢性肝衰竭
14. 嚴重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
15.深度昏迷 16.雙耳失聰
17.雙目失明 18.癱瘓
19.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20.嚴重腦損傷
21.嚴重原發性帕金森病 22.嚴重Ⅲ度燒傷
23.嚴重特發性肺動脈高壓 24.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25.語言能力喪失 26.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7.嚴重克羅恩病 28.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29.嚴重多發性硬化癥 30.嚴重重癥肌無力
31.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病
32.重癥急性壞死性筋膜炎 33.系統性硬化病(硬皮病)
34.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 35.嚴重強直性脊柱炎
(二)提取額度和頻次
治療清單所列35種重大疾病提取的,提取額度不超過個人賬戶余額,且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應負擔住院治療費用,治療費用以費用清單自付金額部分為準,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三)提取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文書、親屬關系證明;
2.二級(含)以上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出院小結;
3.住院病人費用清單、醫療費用發票(一年內有效);
4.就醫人員社會保障卡;
5.繳存人一類銀行儲蓄卡。
相關提取材料以大數據核查為準,如線上辦理過程中,未核查到數據,需提供材料至柜面辦理。
六、注意事項
1.對利用虛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積金的,一經查實將依據《合肥市住房公積金騙提騙貸行為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2.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繳存人住房所在區域范圍擴大至全省行政區域內;
3.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來源:合肥市住房公積金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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