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奔流新聞
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積金惠民服務舉措,4月1日起,對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使用進行調整,并將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燃氣費、停車費及其他住房消費相關費用納入提取支持范圍,每人每年提取額度增加至2萬元。
擴大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范圍。繳存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提取范圍擴大至住房貸款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自2021年起納入蘭州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清單庫的住房均可提取;取消“費用發票”申請要件;放寬提取頻次,每人每年可提取1次;累計提取限額提高至5萬元。
優化其他住房消費提取。將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燃氣費、停車費及其他住房消費相關費用納入提取支持范圍,每人每年提取額度增加至2萬元;取消提取頻次限制;同時取消“繳存人或配偶在蘭州市域內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且當年未提取(含沖還貸)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用于該房屋的其他住房消費支出”條件限制。
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稅款。將購買自住住房繳納的增值稅和契稅納入購房支出總額。
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二手房首付款。購房人擬購買蘭州市域內二手自住住房,已網簽存量房買賣合同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每人可申請提取1次,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該房屋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文丨奔流新聞記者 歐陽海杰
編輯丨丁凱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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