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燕律師就職于貴州維律(施秉)律師事務所,執業多年,擅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等領域。她秉持專業、負責的態度,以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己任,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在多起案件中展現出卓越的法律素養和職業擔當。
"在黔東南州法律界,彭燕律師是一顆閃耀的新星。自2019年執業以來,她累計承辦案件逾200余件,多次獲評“優秀律師”。彭燕畢業于貴州大學,擁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她堅信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與實踐,始終以客戶需求為中心,深入梳理案件事實,精準把握法律適用,力求為客戶提供最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案。
彭燕現任貴州維律(施秉)律師事務所主任,同時擔任黔東南州第七屆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成員等多個職務。她積極投身公益法律服務與社會治理,如擔任施秉縣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加入“黔東南州法治宣傳直播律師團”,為基層群眾普及法律知識,化解糾紛。
在眾多案件中,彭燕代理的一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尤為引人注目。原告XX公司與被告陳XX等因融資租賃合同產生糾紛,XX公司要求被告支付未付租金、逾期罰息、違約金等多項費用。被告游XX委托彭燕律師為其代理。
彭燕律師接手案件后,展開了細致的調查和分析。她指出案涉合同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擔保超出意思表示應屬無效。從款項流向看,XX公司未按售后回租要求向陳XX支付購車款,背離“融物”本質;從標的物權屬看,陳XX對車輛無處分權,“售后回租”系虛假意思表示。同時,她還提出融資合同為格式條款且未履行提示義務,游XX未簽字不承擔擔保責任等觀點。此外,彭燕律師認為原告應先實現物的擔保再主張人的擔保,并申請責令XX公司提供首期款支付憑證,以查明資金流向。她還指出合同約定利息及罰息過高,應予調整。
在庭審過程中,彭燕律師憑借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出色的辯論技巧,為被告游XX據理力爭。最終,法院部分采納了彭燕律師的觀點。法院認為原告與陳XX之間存在的合同關系符合融資租賃合同的特征,但對于原告請求的逾期罰息不予支持,酌情支持違約金。法院判決被告陳XX向原告支付374856.63元及律師費3000元,被告劉XX、游XX、劉XX對陳XX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原告對被告東莞市XX公司名下的5臺車輛折價、拍賣、變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展現了彭燕律師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當事人對彭燕律師的服務表示高度認可,稱贊她“專業、負責、用心”。彭燕律師用實際行動踐行了自己的執業理念,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為法治社會的建設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未來,彭燕律師將繼續深耕民商事法律領域,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延伸公益法律服務觸角,為個人、企業及基層組織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支持,為推動法治社會的發展貢獻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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