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修遠/作者 西洲 映蔚/風控
從上市申請獲受理,到2026年3月5日注冊生效歷經不足5個月,盛合晶微半導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合晶微”)此次申報科創板啟動發行,將于2026年4月9日進行網下申購。
值得關注的是,盛合晶微的股東主要為產業投資機構、專業投資機構以及員工持股平臺等,股權較為分散,且單個主體無法控制股東會或董事會多數席位,盛合晶微無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此次上市,盛合晶微被問詢股東間的關聯關系披露是否完整。其中,以合并計算后的持股比例來看,厚望系股東和璞華系股東分別是盛合晶微的第三大、第七大股東。而這背后,盛合晶微的厚望系基金股東之基金管理人元禾厚望,與元禾璞華是元禾控股旗下的投資平臺。且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
另一方面,同樣申報科創板上市的強一半導體(蘇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強一股份”),是盛合晶微的供應商,近四年又一期兩者交易額累計超3億元,其中2022年起交易額暴漲。值得一提的是,關于2024年及2025年1-6月雙方的采銷金額,盛合晶微與強一股份或信披不一。且盛合晶微表示,劉越通過控制企業管理的私募入股盛合晶微與強一股份屬于市場化投資行為。
一、股權分散且無控股股東及實控人,股權穿透后第三大股東與第七大股東或存交集
需要指出的是,元禾控股是國有投資企業,自2001年成立以來,始終聚焦創新企業投資、科創產業服務、科技人才引育、科技金融融合。在此背景下,元禾控股旗下的股權投資平臺,包括元禾厚望和元禾璞華。
其中,元禾厚望是盛合晶微的私募基金股東之基金管理人,劉越是元禾璞華的實控人。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并且,吳海濱還曾在元禾控股擔任戰略發展部總經理。
1.1 股權分散無控股股東和實控人,被問詢股東間的關聯關系披露是否完整
值得關注的是,盛合晶微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據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注冊稿)》(以下簡稱“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招股書”),盛合晶微股東主要為產業投資機構、專業投資機構以及員工持股平臺等,股權較為分散,且單個主體無法控制股東會或董事會多數席位,盛合晶微無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
此外,據2026年1月6日出具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從中芯國際出表前,盛合晶微的股權結構為中芯國際持股56.05%、JCET International (Hong Kong)Trading & Investing Limited(江蘇長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持股8.64%、巽鑫投資(巽鑫(上海)投資有限公司(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大基金”)持股29.4%。
原控股股東中芯國際及其他股東出于其自身戰略考量先后出讓所持盛合晶微股權,涉及交易金額達6.73億美元。
當時外部環境復雜,且本次股權轉讓股份數量多、金額大且涉及外幣交割,單一股東難以受讓多數股權以達到控制地位,最終由多家機構投資者共同受讓原股東出讓的盛合晶微股份,由此奠定了盛合晶微無實控且股權分散的股權架構。
在此背景下,盛合晶微的兩輪問詢中均問及其控制權事項。
據首輪問詢回復,盛合晶微被要求說明,主要股東是否均認可公司無實際控制人的認定,是否已承諾不謀求盛合晶微控制權,是否比照實際控制人出具了投資者保護的相關承諾;結合盛合晶微股權分散情況和現有治理架構,說明盛合晶微關于穩定股權和控制權的安排是否充分、有效,是否存在控制權不穩定的風險。
據2026年1月29日出具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二輪問詢回復”),盛合晶微被要求說明,股東之間、股東與董事、高管之間是否存在其他關聯關系、一致行動關系,相關披露是否完整、準確,是否存在潛在爭議或糾紛;盛合晶微股東是否存在應當認定為一致行動人而未認定的情況,是否存在規避鎖定期等監管要求的情況。
而“問題”正圍繞盛合晶微的股東展開。
1.2 以合并計算后的持股比例來看,厚望系股東和璞華系股東分別是盛合晶微的第三大、第七大股東
據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招股書,蘇州元禾厚望長芯貳號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厚望長芯貳號”)、蘇州元禾厚望長芯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厚望長芯”)、蘇州厚望研鑫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蘇州厚望研鑫”)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均為元禾厚望(蘇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禾厚望”),相關股東存在一致行動關系(以下統稱為“厚望系基金股東”)。
具體來看,厚望長芯貳號、厚望長芯在報告期內向盛合晶微委派的董事俞偉,曾任AdvpackagingTechnologies (HK) Limited(以下簡稱“Advpackaging”)董事,報告期末俞偉已不再擔任其董事。厚望長芯貳號、厚望長芯、蘇州厚望研鑫、Advpackaging(以下簡稱“厚望系股東”)作為盛合晶微的股東是一致行動關系,上述股東合計持有盛合晶微6.76%的股權。
此外,蘇州璞華創宇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璞華創宇”)、蘇州元禾璞華智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璞華智芯”)、Hua Capital Integrated Circuit Fund L.P.(以下簡稱“Hua Capital”)均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
此外,璞華創宇、璞華智芯的基金管理人均為元禾璞華同芯(蘇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璞華同芯”),其控股股東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亦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上述主體作為盛合晶微的股東是一致行動關系(以下統稱為“璞華系股東”)。
需要指出的是,據二輪問詢回復,以合并計算后的持股比例來看,盛合晶微的前十大股東分別為無錫產發科創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無錫產發基金”)、招銀系股東、厚望系股東、深圳市遠致一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遠致一號”)、中金系股東。上述股東的持股比例分別為10.8878%、9.9546%、6.7598%、6.1386%、5.3257%
而璞華系股東是盛合晶微的第七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3427%。
而研究發現,厚望系基金股東和璞華系股東的背景或值得關注。
1.3 盛合晶微的厚望系基金股東之基金管理人為元禾厚望,元禾厚望與元禾璞華是元禾控股旗下的股權投資平臺
據蘇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禾控股”)官網,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1日,元禾控股的業務平臺下的股權投資,包括元禾原點、元禾厚望、元禾璞華、元禾重元、元禾辰坤以及元禾綠柳等。
其中,“元禾厚望”指的是元禾厚望(蘇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前述元禾厚望為同一家,以下統稱為“元禾厚望”)是元禾控股旗下專注于前沿科技賽道成長期投資的市場化平臺。
同時,元禾厚望的合伙人中,曾之杰是管理合伙人,俞偉是執行合伙人。
不僅如此。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招股書顯示,截至2025年6月末,元禾厚望是厚望長芯的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比例為0.28%;元禾控股是厚望長芯的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比例為67.81%。
1.4 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之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
上述提及,璞華創宇、璞華智芯、Hua Capital均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
此外,璞華創宇、璞華智芯的基金管理人均為璞華同芯,其控股股東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亦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上述主體作為盛合晶微的股東是一致行動關系。
即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
再來關注元禾控股官網披露的“元禾璞華”。
1.5 元禾璞華的實際控制人為劉越,吳海濱曾任元禾控股戰略發展部總經理
據元禾控股官網,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1日,“元禾璞華”是元禾控股專注于集成電路產業領域投資的平臺。“元禾璞華”指的或是元禾璞華(蘇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統稱為“元禾璞華”)。同時,元禾璞華的合伙人中,陳大同為管理合伙人,劉越、吳海濱為執行合伙人。
值得一提的是,元禾璞華的執行合伙人吳海濱,歷任元禾控股戰略發展部總經理等職務。
同時,據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1日,元禾璞華的實際控制人為劉越。璞華同芯的實控人也為劉越。
可見,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具體包括璞華創宇、璞華智芯、Capital,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而元禾璞華的實控人為劉越。
此外,元禾控股旗下的投資平臺包括“元禾厚望”、“元禾璞華”,元禾厚望是盛合晶微的厚望系基金股東的基金管理人。
并且,據首輪問詢回復,盛合晶微被要求說明,上市后期權行權后,相關員工持股平臺等控制的盛合晶微的股權比例,是否會對盛合晶微股權結構和控制權穩定性產生較大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璞華系股東的持股比例曾達5%以上并擁有董事會席位。
1.6 璞華系股東的持股比例曾達5%以上并擁有董事會席位,彼時未委派董事
據首輪問詢回復,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大基金退出前,璞華系股東基于自身安排的考慮,在作為第五大股東期間,未委派董事。
此外,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招股書顯示,璞華創宇是報告期內曾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東,2022年3月被稀釋至5%以下。
不難發現,璞華系股東曾擁有1席董事會席位,但并未委派董事。
盛合晶微表示,元禾厚望與元禾璞華均為獨立運作的股權投資平臺,二者在股權結構、決策機制、管理團隊等方面相互獨立,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關系。璞華系股東實控人之一吳海濱曾在元禾控股的任職經歷,屬于個人過往職業履歷,且該任職與兩家平臺的投資決策無任何關聯,不符合關聯關系或一致行動關系的認定標準。
此外,元禾控股的副總裁與盛合晶微一名員工持股平臺的合伙人“同名”。
1.7 員工持股平臺的合伙人之一張斌與元禾控股副總裁同名,獨董周忠惠自2020年4月起任元禾控股的董事
據元禾控股官網,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1日,張斌擔任元禾控股副總裁,兼任蘇州工業園區集成電路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而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招股書顯示,截至報告期末即2025年6月末,員工持股平臺江陰盛集微半導體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盛集微”)的合伙人包括張斌,出資額為142.2萬元,持股比例為2.22%。
截至報告期末,盛集微對盛合晶微的持股比例為1.017%。
值得一提的是,盛合晶微的一名獨董“現身”元禾控股。
據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招股書,2020年4月起,周忠惠任元禾控股的董事;2024年2月起,周忠惠任盛合晶微的獨立董事。
與此同時,據元禾控股官網“公司治理”信息,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1日,元禾控股的董事長為劉澄偉,董事會成員包括陳浩杰、黃艷、陳晶晶、郭平、馬群、周忠惠、金李。
不難看出,盛合晶微的員工持股平臺的合伙人之一張斌與元禾控股副總裁同名,其獨董周忠惠自2020年4月起任元禾控股的董事。
盛合晶微表示,公司獨立董事周忠惠先生在蘇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兼職情況已在招股說明書中完整披露,該兼職不影響其在公司的獨立性,獨立董事均嚴格遵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等規定,獨立履行職責,在董事會決策中審慎發表獨立意見,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存在缺乏獨立性的情形。
綜合而言,此次上市,以合并計算后的持股比例來看,厚望系股東、璞華系股東分別是盛合晶微的第三大、第七大股東。而這背后,盛合晶微的厚望系基金股東的基金管理人為元禾厚望,元禾厚望與元禾璞華是元禾控股旗下的投資平臺之一。
且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不僅如此,吳海濱曾在元禾控股擔任戰略發展部總經理,盛合晶微員工持股平臺的合伙人之一張斌與元禾控股副總裁“同名”。在此情況下,周忠惠作為元禾控股的董事,同時擔任盛合晶微的獨董。
二、稱劉越通過控制企業管理的私募入股盛合晶微與強一股份屬于市場化投資行為,兩家企業累計交易超3億元
圍繞璞華系股東的“故事”還在上演。劉越通過控制的另一企業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入股盛合晶微的供應商,2022年起盛合晶微對該供應商的采購額大幅增長。
2.1 2022年1月彼時璞華系股東是盛合晶微的股東,劉越是疌泉元禾的基金管理人元禾璞華的實控人
值得一提的是,劉越的任職履歷涉及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以下簡稱“中芯國際”)。
據元禾控股官網信息,從中芯國際最早的創始投資人,到華登國際副總裁,再到元禾璞華創始合伙人,劉越見證了國內集成電路行業四十余年的發展歷程。
而“故事”圍繞劉越及其控制的元禾璞華說起。
前述提到,璞華創宇、璞華智芯、Hua Capital均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此外,璞華創宇、璞華智芯的基金管理人均為璞華同芯,其控股股東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亦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
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大基金退出前,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基于自身安排的考慮,在作為第五大股東期間,未委派董事。
此外,據基金業協會信息,江蘇疌泉元禾璞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疌泉元禾”)的基金管理人是元禾璞華。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1日,元禾璞華的實際控制人為劉越。同時,吳海濱是元禾璞華的法定代表人。
也就是說,璞華創宇、璞華智芯是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兩者的基金管理人是璞華同芯。此外,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1日,璞華同芯與元禾璞華的實控人均為劉越。在此背景下,元禾璞華是私募基金疌泉元禾的基金管理人。
需要說明的是,疌泉元禾曾入股盛合晶微的重要供應商強一股份。
2.2 2021年疌泉元禾增資入股強一股份,并向強一股份委派一名董事
據簽署于2025年12月25日的《強一半導體(蘇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簽署于2025年12月25日的強一股份招股書”),截至發行前,疌泉元禾是強一股份的第六大股東,持股數量為427.33萬股,持股比例為4.4%。
2021年2月,疌泉元禾出資3,300萬元認購強一股份新增注冊資本385.1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簽署于2025年12月25日的強一股份招股書顯示,2020年12月,強一股份簽署《增資擴股協議》、《增資擴股協議之補充協議》,享有特殊權利的股東包括疌泉元禾。其中,疌泉元禾享有的權利包括董事席位、回購安排、優先清算權、部分股東會事項的一票否決權、反稀釋權等。
2021年5月,強一股份簽署《投資協議》、《股東協議》等。協議約定,疌泉元禾享有的特殊權利包括董事席位、部分股東會事項的一票否決權、部分董事會事項的一票否決權等。
而后,2021-2023年,強一股份簽署多份相關投資協議、股東協議等。而前述協議中存在約定疌泉元禾可以享有董事會席位、部分股東會事項的一票否決權、部分董事會事項的一票否決權等主要特殊權利的情形。
不僅如此,據2025年11月5日出具的強一股份法律意見書,根據歷次股東協議的規定,疌泉元禾在享有部分股東大會事項、部分董事會事項一票否決權期間,強一股份的特定事項必須取得疌泉元禾的書面同意方可施行,強一股份董事會審議的特定事項,必須取得疌泉元禾委派的董事表決通過方可實施執行。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各方簽署的《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強一股份的投資人疌泉元禾享有的部分股東大會事項一票否決權、部分董事會事項一票否決權已終止。
而據簽署于2025年12月25日的強一股份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強一股份的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在9名董事中,沈一凡的提名人為疌泉元禾。
也即是說,2021年,疌泉元禾增資入股強一股份,截至強一股份發行前,疌泉元禾是強一股份的第六大股東,并且疌泉元禾向強一股份委派一名董事。而研究發現,疌泉元禾還曾享有強一股份部分股東大會事項、部分董事會事項的一票否決權,前述一票否決權權利已終止。
在此背景下,強一股份是盛合晶微的前五大原材料供應商之一。
2.3 累計向強一股份采購超3億元,2022年起對強一股份的采購額“暴漲”
據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招股書,2023-2024年及2025年1-6月,強一股份均為盛合晶微的第三大原材料供應商。盛合晶微對強一股份的采購金額分別為7,087.08萬元、16,673.88萬元、9,460.76萬元,占比分別為5.09%、7.79%、7.15%,主要采購內容為治具。
可見,相較2023年,2024年盛合晶微向強一股份的采購金額明顯增長。
再來關注強一股份的銷售方面。
據強一股份簽署于2024年12月22日招股書以及簽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書,2021-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盛合晶微分別為強一股份的第四大、第二大、第二大、第二大、第三大客戶。
同期,強一股份對盛合晶微的銷售金額分別為594.23萬元、1,656.57萬元、7,101.33萬元、14,142.5萬元、8,380.43萬元,占比分別為5.41%、6.52%、20.04%、22.05%、22.38%。
即2022-2024年,強一股份對盛合晶微的銷售金額同比增長率分別為178.78%、328.68%、99.15%。2021-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強一股份對盛合晶微的銷售金額累計為3.19億元。
不難看出,2022年1月,彼時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已是盛合晶微的股東。2021劉越通過其控制的元禾璞華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疌泉元禾入股強一股份。2022年起,強一股份對盛合晶微的銷售金額大幅提升,截至2025年6月末累計采購額已超3億元。
2.4 2024年及2025年1-6月雙方采銷金額矛盾,會計政策變更及合并范圍變化等或并未影響
不僅如此,通過上述雙方的購銷數據可知,盛合晶微與強一股份披露的數據或“對不上”。
其中,經測算,2024年及2025年1-6月,盛合晶微披露的向強一股份的采購金額,比強一股份披露的同期向盛合晶微的銷售金額分別多出2,531.38萬元、1,080.33萬元。
需要說明的是,強一股份披露對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客戶合并計算銷售金額,盛合晶微披露對受同一控制的供應商已合并計算采購額。且盛合晶微以及強一股份的會計政策變更、合并范圍變化、會計估計變更等因素,或未影響上述數據。
值得一提的是,盛合晶微的治具采購均價呈上升趨勢。
2.5 探針卡等治具的采購均價上升,截至2025年6月末尚未消耗的探針卡攀升至超2億元
據簽署于2026年3月31日的招股書,報告期內即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盛合晶微采購的治具主要為探針卡、組件套件、測試底座等,為應用于晶圓測試環節的材料。報告期各期,盛合晶微治具的采購金額分別為25,504.9萬元、26,945.61萬元、37,665.02萬元、23,771.68萬元,對應報告期各期的采購量分別492套、372套、373套、299套。
報告期各期,盛合晶微的探針卡等治具的采購均價分別為51.84萬元/套、72.34萬元/套、100.98萬元/套、79.61萬元/套,整體采購均價有所波動,主要受探針卡采購均價變動的影響。
不難發現,2023-2024年,盛合晶微治具的采購量有所下滑,而采購均價和采購金額均上升。
值得一提的是,報告期內,盛合晶微存在逾億元的尚未消耗的探針卡計入其他流動資產的情況。
據盛合晶微首輪問詢回復,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各期末,盛合晶微計入其他流動資產的治具為尚未消耗的探針卡,金額分別為5,014.41萬元、8,195.23萬元、14,660.81萬元、24,222.23萬元,庫齡均在一年以內。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同時,盛合晶微稱受客戶委托采購探針卡的業務采用凈額法確認收入。盛合晶微在探針卡相關業務中不承擔與該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經濟實質為代客戶采購以用于客戶相關產品的測試服務。尚未消耗的探針卡不滿足存貨“持有以備出售”的相關定義,同時,由于其業務實質為代采業務中的過渡性資產且庫齡均在一年以內,因此將其列報為其他流動資產。
需要指出的是,報告期內各期末,盛合晶微其他流動資產大幅攀升。
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各期末,盛合晶微的其他流動資產分別為0.98億元、2.51億元、5.29億元、6.21億元。2023-2024年,其他流動資產分別同比增長155.88%、111.24%。
可見,2023-2024年,盛合晶微采購探針卡等治具的采購均價逐年上漲,且截至2025年6月末尚未消耗的探針卡攀升至超2億元。
盛合晶微表示,公司與強一股份的合作,系基于市場化原則,其產品質量、技術水平及交付能力能夠滿足公司生產經營需求,雙方采購交易價格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2021 年起采購金額逐年攀升,主要系公司業務規模快速擴大、產能持續提升下的正常需求增長。劉越通過控制企業管理的私募基金同時入股公司與強一股份,屬于獨立的市場化投資行為,公司與強一股份的采購交易與該投資行為完全無關。采購探針卡等治具的均價及銷售額變動,系受市場供需關系、產品技術規格升級、采購規模變化等多重市場化因素影響,符合行業規律。截至報告期末的未消耗探針卡庫存,系公司基于生產連續性及客戶訂單需求作出的合理備貨安排,庫存水平與公司業務規模、生產計劃相匹配,不存在所謂“囤貨”情形,更談不上國有股東利益受損。
綜合來看,劉越通過控制企業管理的私募基金入股盛合晶微與強一股份。2022年起,強一股份對盛合晶微的銷售金額逐年增長,截至2025年上半年合計銷售額已超3億元。需要指出的是,劉越控制的企業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疌泉元禾,曾對強一股份享有一票否決權而后終止。此外,盛合晶微和強一股份披露的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采銷金額或信披不一。值得一提的是,盛合晶微主要向強一股份采購探針卡等治具。報告期內,盛合晶微采購探針卡等治具的采購均價上升,且將尚未消耗的探針卡計入其他流動資產。
三、結語
此次上市,盛合晶微被上交所關注控制權問題,且被問詢股東間的關聯關系披露是否完整。盛合晶微股權較為分散,且單個主體無法控制股東會或董事會多數席位,盛合晶微無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其中,以合并計算后的持股比例來看,厚望系股東和璞華系股東分別是盛合晶微的第三大、第七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盛合晶微的璞華系股東設置多層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東后均為劉越、陳大同和吳海濱三人共同持股。盛合晶微的厚望系基金股東之基金管理人為元禾厚望。且元禾控股旗下股權投資平臺包括元禾厚望和元禾璞華,元禾璞華的實控人是劉越。除此之外,盛合晶微員工持股平臺的合伙人之一張斌與元禾控股副總裁“同名”,獨董周忠惠自2020年4月起任元禾控股的董事。
除此之外,劉越是疌泉元禾的基金管理人元禾璞華之實控人,2021年疌泉元禾增資入股強一股份,并向強一股份委派一名董事。作為盛合晶微的供應商,強一股份與盛合晶微近四年又一期累計交易超3億元,其中2022年起交易額暴漲。值得一提的是,關于2024年及2025年1-6月雙方采銷金額,盛合晶微與強一股份或信披不一。在此情形下,盛合晶微表示,劉越通過控制企業管理的私募基金同時入股盛合晶微與強一股份,屬于獨立的市場化投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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