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關注到了教育方面的一個重大新聞,即教育部近日發布了20條負面清單!
根據央新聞報道,3月27日,教育部發布《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鞏固年行動的通知》,而這20條負面清單,正是出自這個《通知》。
這20條負面清單,圍繞影響政治安全、影響教育公平、影響學生身心健康、造成課業負擔過重、師德失范、侵害群眾利益等六類問題,明確禁止行為。
毫無疑問,這20條負面清單,當然都很重要。但是在我看來,禁止以考試成績對學校和老師進行排名獎懲這一條最最重要,我認為其他的都不如這一條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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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呢?因為禁止以考試成績對學校和老師進行排名這一條,如果真的能禁止住,將意味著教育從此不再有傷害,不再有虛偽,教育從此就能回歸本真了。
眾所周知,一直以來,教育中存在著屢禁不止的體罰與變相體罰行為。
盡管絕大多數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確實是出于教育教學的目的,即所謂的是為了學生好,但我們必須承認,體罰或變相體罰與教育是相悖的,是矛盾的,當然也是違法的,這也是教育部允許懲戒學生卻堅決不允許體罰與變相體罰的根本原因。
體罰與變相體罰,本質就是傷害,既是對學生的肉體傷害,也是對學生的心靈傷害,確實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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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可否認,體罰或變相體罰有時候的確也能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我們更應該看到以下兩點:
第一,體罰與變相體罰能收到的效果,采用他方式也能收到,即不是非得體罰或變相體罰不可的。
有些老師選擇了體罰方式,只不過是在氣頭上的簡單粗暴行為,是情緒化的沖動,過后常常感到后悔,覺得大可不必。
第二,體罰與變相體罰收到的效果大都是短期內的,從長遠來看,其實沒什么意義(可能對老師有意義)。
比如,在體罰壓力之下,學生期末考試考及格了,提高了及格率,對老師的排名有意義,但從學生長遠發展來看,考50和考60甚至70沒什么兩樣。而且,學生在被體罰壓力下記住的那些東西,要不了多長時間就會忘得一干二凈。
所以說,體罰與變相體罰不是教育教學的必要手段,其本質就是傷害,對于某些老師來說,甚至就是發泄的手段,而且必須承認,通常是在氣頭上控制不住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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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老師為什么會生氣呢?這自然主要是因為考試排名導致的。
因為考試排名,老師無論是為了評職稱,還是為了面子、獎金之類的,難免會有壓力,有壓力難免就會轉移到學生身上,學生學不會、做錯題,老師忍耐力不夠,就難免著急上火,沖動之下體罰學生。
但其實,體罰也沒什么作用,那些學不會的學生,打死也學不會,體罰后學會的,其實不體罰也能學會。所以,體罰不過是讓老師得以宣泄情緒而已。
當禁止以考試成績給老師排名定獎懲之后,老師沒有了壓力,順其自然進行教學,只要師生都盡力了,學生還不會,那就拉倒。要理性地認識到,有些學生學不會是正常的。人有不同的長處,有不同的發展方向,根本不能一刀切,不能強求人人都學會、人人都考上名牌大學。
實際上,老師的作用在于引導,在于啟發,在于幫助,而不在于教會。學生不是教會的,而是在老師啟發引導下自己學會的。如果啟而不發,體罰也沒用。
現代教育的基本理念,就是以學生為中心,找準學生的最近發展區,為學生提供支架,引導學生自己去發現知識,習得技能。過去那種填鴨式、灌輸式教學,應該被徹底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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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還說過,禁止以考試成績對學校和老師進行排名這一條,如果真的能禁止住,將意味著教育從此不再有虛偽。這是什么意思呢?
我想很多人都知道,以考試成績對學校和老師進行排名,基本都是各個學校之間互相換著監考的。這樣一來,有些老師就鼓勵學生考試作弊,讓學生抄。這就是教育中的一種虛偽。
禁止以考試成績對學校和老師進行排名這一條,如果真的能禁止住,老師就沒必要鼓勵學生考試作弊了,教育就會回到本真狀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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