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以下簡稱“武警部隊”)自1982年6月恢復組建以來,其力量構成有過多次的演變調整變化,直至軍改中進一步調整。那么,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供大家了解學習這段有趣且豐富的武警發(fā)展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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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6月19日,黨中央決定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內衛(wèi)執(zhí)勤任務的部隊同服義務兵役制的“武裝、邊防、消防”警察統(tǒng)一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一年后的1983年4月5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部正式宣布成立,此時武警部隊主要由“內衛(wèi)、邊防、消防”這三類力量組成。
1984年3月23日,中央辦公廳轉發(fā)了《全國警衛(wèi)工作座談會議紀要》,決定將全國現有的2000余名警衛(wèi)人員列入武警部隊序列,享受武警現役軍人待遇,但歸公安部警衛(wèi)局和各省/自治區(qū)公安廳(直轄市公安局)直接領導和具體使用,同時還要求公安部警衛(wèi)局和各省/自治區(qū)公安廳(直轄市公安局)建立專業(yè)警衛(wèi)隊并統(tǒng)一執(zhí)行現役制。由此,公安警衛(wèi)部隊誕生,也標志著武警部隊的力量名義上由“內衛(wèi)、邊防、消防、警衛(wèi)”四部分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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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月1日,原屬解放軍基建工程兵的水電部隊、交通部隊、黃金部隊列入武警部隊序列(但隸屬于國家有關部委領導),同時改編設立了正軍級的武警水電指揮部、武警交通指揮部、武警黃金指揮部作為各自的領導指揮機構。如此一來,武警部隊的力量構成就拓展為“內衛(wèi)、邊防、消防、警衛(wèi)、水電、交通、黃金”七大類。
但在同年8月(即1985年8月),公安部先后發(fā)出《關于改善和調整邊防體制的通知》和《關于改進和加強消防部隊領導管理的幾項規(guī)定》的通知,分別將全國邊防武裝警察和消防武裝警察從武警總部劃出,直接歸各級公安部門領導,不過邊防、消防仍列入武警部隊序列,于是武警部隊邊防部隊、武警消防部隊對外也開始稱作公安邊防部隊、公安消防部隊。因此,武警部隊在名義上仍是下轄“內衛(wèi)、邊防、消防、警衛(wèi)、水電、交通、黃金”七大警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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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88年2月4日,黑龍江、吉林、內蒙古的武裝森林警察也列入武警部隊序列,同時在林業(yè)部設立森林警察辦公室(1999年8月初,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組建武警森林指揮部,實行武警總部和國家林業(yè)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體制),自此武警部隊的力量構成調整為“內衛(wèi)、水電、交通、黃金、森林、消防、邊防、警衛(wèi)”八大類。
1996年10月,經中央軍委批準,一批陸軍乙種師轉隸武警部隊建制,改編為直屬武警部隊總部領導、主要負責處置突發(fā)事件的14個武警機動師。軍改前,14個武警機動師也是屬于武警內衛(wèi)部隊的組成部分。
1999年初,又將原列入在武警部隊序列但隸屬于國家有關部委領導的水電、黃金、交通、森林部隊,明確交由武警總部領導。不過,這一改革調整只是涉及到了相關警種部隊的領導管理體制調整,不涉及力量的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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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改中(具體時間是2018年),武警部隊完成了警種部隊的調整改革,原先的“內衛(wèi)、水電、交通、黃金、森林、邊防、消防、警衛(wèi)”八大警種,優(yōu)化調整為“內衛(wèi)、機動、海警”這三個警種。現階段,武警部隊由內衛(wèi)部隊、機動部隊、海警部隊和院校/研究機構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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