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東華門辦公區5號樓多功能廳內,2026年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部署會召開。
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苗生明,最高檢相關廳級單位有關負責同志,最高檢7個評議小組全體成員及各省級檢察院重罪檢察部門負責人等參加會議。
一年前,同樣在這里,最高檢首次吹響了出庭評議活動的號角,一年來活動取得豐碩成果。如今,這項活動進入第二個年頭——“深耕之年”,背后有何深意?今年的出庭評議活動部署與去年有何不同?如何確保出庭評議活動取得實效?記者在部署會現場帶來一線報道。
為何持續開展出庭評議活動
“要賡續發力跑好出庭評議‘接力賽’,以常抓不懈的韌勁夯實公訴基本能力建設。”苗生明開宗明義。
據悉,2025年最高檢首次開展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圓滿實現“提升能力、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促進工作”預期目標,形成“評議工作與公訴質效雙提升、兩促進”良好局面,廣受各方好評。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進一步鞏固2025年出庭評議活動成果,著力強化公訴基本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能力水平,最高檢黨組決定由最高檢刑事檢察工作指導小組統籌,今年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
記者了解到,2025年出庭評議活動為今年積累了豐富經驗,如初步形成了全國各級檢察院上下共抓出庭評議的良好局面,凝聚了“抓出庭就是抓關鍵”的共識,從最高檢到基層檢察院,“出庭能力是核心戰斗力”“公訴人的戰場在法庭”等理念深入人心,公訴情懷薪火相傳。特別是年輕公訴人在“解剖麻雀”式評議中,能力得到切實提升。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看到2025年出庭評議發現的公訴工作有關問題。”部署會剖析指出,如部分案件“三個善于”運用不到位、證據審查不深入、事實認定不精準、指控犯罪說理性不足、量刑建議有偏差、法律文書說理不充分;一些公訴人面對被告人翻供翻證、辯護人誘導性發問等情況應對乏力等。2025年形成的“體檢報告”,今年需要對癥下藥、攻堅解決。這次出庭評議重點是在總結經驗、優化機制、轉化效能上下功夫,要壓實省級檢察院責任,推動出庭評議從階段性轉向常態化。
新探索:現場評議+擇優報送
總結經驗再出發。今年的出庭評議活動,既對以往優秀經驗進行了再鞏固、再落實,也在切實為基層減負的基礎上開展了新探索、新嘗試。最高檢重大犯罪檢察廳負責人在部署會上宣讀出庭評議活動實施方案。
出庭評議活動在最高檢刑事檢察工作指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由最高檢重大犯罪檢察廳牽頭,普通犯罪檢察廳、職務犯罪檢察廳、經濟犯罪檢察廳、未成年人檢察廳共同參與,組成最高檢出庭評議工作組,負責評議活動的組織協調。每個評議小組依舊由4人組成——1名特聘資深檢察官、2名全國十佳(優秀)公訴人或全國檢察業務專家、1名最高檢刑事檢察部門業務骨干。
如何選取案件?哪些案件會被選取評議?
記者了解到,今年的出庭評議活動繼續采取最高檢刑事檢察部門推薦、省級檢察院上報和評議小組隨機抽取三種方式相結合選取案件。
評議案件一般為重大疑難復雜或被告人不認罪認罰等存在一定辦案難度的案件。重點評議檢察人員的證據審查運用能力,法庭論辯能力,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構建是否完善,以及法律適用是否準確、量刑建議是否適當等方面。
從案件類型看,覆蓋省、市、縣(區)三級檢察機關正在辦理的普通犯罪案件、重大犯罪案件、職務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含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5個刑事檢察條線案件。
從時間安排看,評議案件的開庭時間集中在今年4月至9月。此外,各評議小組還可以視情況在負責省份采取“推門聽庭”方式,隨機選取速裁或簡易程序案件進行聽庭評議。
最高檢重大犯罪檢察廳負責人特別提到,本著為基層減負的原則,今年在不影響總體評議效果、評議范圍涵蓋5個刑事檢察條線的前提下,優化評議程序,壓縮評議組數量規模,評議小組由10個壓縮至7個,每個省現場評議數量由5件壓縮至3件。其余2個評議小組未進行現場評議的刑事檢察條線案件,由各省級檢察院從自行組織的庭審評議案件中擇優報送評議小組。
“深耕之年”新要求:構建分級評議體系
2025年被認為是出庭評議工作的“起步之年”,重點任務是探索路徑、摸清實情,完成“全面體檢”。今年則是“深耕之年”,重點是對癥“治療”、提質增效。如何實現這一目標?
此次部署會強調,要聚焦庭審暴露的證據審查、訊問技巧、舉證邏輯等突出問題,深挖根源、精準施策,把2025年的“問題清單”轉化為今年的“成效清單”,建立問題反饋、跟蹤整改、效果評估的閉環機制,推動每個問題都得到實質性解決。要通過持續評議,引導廣大公訴人把精力聚焦到證據審查的細微處、事實認定的關鍵點、法律適用的精準度,以庭審為鏡照見審查起訴短板,倒逼問題解決在捕前訴前,真正實現以評議促審查、以審查提質效。
值得注意的是,部署會上提出,今年要構建“最高檢示范評、上級院重點評、各級院常態評”的分級評議體系,并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省級檢察院要統籌抓好全省出庭評議工作,視情對本院和下級檢察院開展出庭評議和庭審觀摩;市、縣級檢察院對本院有出庭任務的檢察官每年至少評議一件案件,在本院組織開展一次疑難復雜案件庭審觀摩;市級檢察院對本轄區內各基層檢察院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出庭評議,在本轄區組織開展一次疑難復雜案件庭審觀摩。
1月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明確提出構建高質效辦案“五大體系”,其中“操作規范體系”要求聚焦重點辦案領域、類型、環節,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辦案機制固化為符合法律要求、辦案規律和檢察實際的辦案流程與操作指引。今年出庭評議活動,最高檢也要求同步推進制度建設,抓緊研究制定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工作規范,將實踐中的好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為高質效辦案提供明確指引。
“經過一年的實踐,‘敢于庭上見’已成為廣大公訴人的共識。今年,我們要推動實現從‘敢于庭上見’向‘善于庭上辯’、從有‘庭上見的勇氣’向具備‘庭上見的能力’的提升和跨越,以能力提升鍛造過硬公訴隊伍。”部署會特別強調,一方面,要夯實庭前審查“基本功”,在證據審查上求極致、事實認定上求真相、法律適用上求精準,反復推敲證據鏈構建,精心打磨“三綱一書”,讓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法庭、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另一方面,要錘煉庭審“駕馭力”,提高庭審應變能力,面對被告人翻供翻證沉著應對,面對疑難復雜問題清晰闡述。
落實責任鏈確保出庭評議活動取得實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對于如何扎實做好今年出庭評議活動各項工作,苗生明也代表最高檢黨組提出了要求——
各級檢察機關要將出庭評議活動與正在進行的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相結合,避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急功近利,將出庭評議活動作為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的重要舉措,抓出庭評議,目的不是為“評”而“評”,最終落腳點是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各評議小組要勇擔使命、精準發力,聚焦去年各省區市評議發現的問題,全面審視今年是否整改提升。要堅持科學統籌評議,強化小組內部協同,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繼續擔任好“質檢員”“教練員”“調研員”“推動員”,確保任務量增加但評議質量不降低、標準不放松。堅持嚴守紀律規矩底線,樹立良好形象,維護檢察權威。
省級檢察院要深刻認識到常態化開展出庭評議是提升公訴人核心戰斗力的重要抓手,是實打實的基礎賦能工程。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摩評議、聽取意見,以外部監督倒逼出庭公訴工作規范提升。要積極開展線上聽庭、線上觀摩評議,打破空間限制,讓更多檢察官參與其中,實現“評議一案、帶動一片”的效果。同時,要以豐富多樣的形式加大宣傳力度。
最高檢刑事檢察部門要強化高位統籌,以“共下一盤棋”的擔當、“共答一張卷”的合力,共同推動出庭評議工作高質效開展。要以出庭評議為契機,加強條線間的交流互鑒,及時共享優秀案例、先進經驗,打通條線之間的“壁壘”。要著力打造“精品公訴庭”“優秀公訴庭”品牌,注重通過評議活動發掘優秀人才。
記者注意到,為讓評議人員精準掌握庭審評議方式方法、評審要點、評分標準,明晰今年工作的新變化、新要求,部署會專門安排了行前培訓交流環節。
征程萬里風正勁,重任千鈞再出發。伴隨著2026年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正式啟動,最高檢7個評議小組將奔赴全國各地,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工作,各地檢察人員也將接受評議組全方位檢閱。出庭評議工作的走深走實,必將推動刑事檢察工作行穩致遠、再上新臺階!
來源:檢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