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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對7家電商平臺“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開出35.97億元巨額罰單。
導讀:
◆食藥犯罪不僅鏈條長,而且還呈現跨區域特征,打擊難度很大。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深挖上下游產業鏈各個環節的犯罪行為。
◆食藥犯罪屢禁不止,反映出食藥安全問題的復雜性和長期性。食藥安全往往涉及生產、流通、銷售多個環節,容易出現監管盲區。檢察公益訴訟所具有的“督促”依法履職與“協同”多方共治的獨特價值,正好能成為打破部門壁壘、銜接監管斷點的關鍵紐帶。
◆隨著社會的發展,危害食藥安全的違法犯罪手段日益呈現隱蔽化、智能化趨勢,司法辦案也面臨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等痛點。為提高辦案質效,科技賦能成為關鍵抓手,實現了從人力驅動向智慧驅動轉型。
4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7家頭部平臺開出35.97億元巨額罰單,這是自2015年修訂食品安全法以來面向平臺開出的最大金額罰單,矛頭直指平臺放任“幽靈外賣”違法行為,釋放出加強線上食品安全監管的鮮明信號。
再看一組與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相關的數據:2025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218件1994人,提起公訴4565件8833人;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此類刑事案件254件269人,監督立案122件141人。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妨害藥品管理罪三個罪名案件406件653人,提起公訴1929件3706人;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此類刑事案件100件107人,監督立案39件46人。
以上事實與數據直指人們密切關注的議題——食品藥品安全。一直以來,食藥安全都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但總有危害食藥安全的事件發生。當犯罪行為發生,當公眾的利益受損,法律如何震懾犯罪,又如何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食藥犯罪呈現產業化鏈條化特點
食藥犯罪有一個比較顯著的特點,即犯罪產業化、鏈條化。部分危害食藥安全的犯罪已形成從原料采購、加工生產、物品包裝到物流銷售的完整“黑色產業鏈”。這一點在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中有明顯體現。
2023年8月24日,河南省新縣少女小蘇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花樣年華。小蘇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為維持生命需要靜脈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因為醫院藥品有限,小蘇的家人不得不四處尋找購藥渠道。
然而,小蘇的家人從一個自稱“醫藥代表”的人處購買到救命藥并使用后,卻沒有留住女孩的生命。十幾天后,她因救治無效,永遠地離開了。悲痛不已時,小蘇的家人發現,從“醫藥代表”處購買的藥品的溯源碼被多次掃碼,還有一瓶藥沒有標簽。
帶著剩余的1支藥品和3套藥盒,小蘇的家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鑒定,涉案藥品不含免疫球蛋白核心有效成分,僅由生理鹽水和蛋白粉勾兌而成,且該藥品外包裝系偽造,溯源碼為仿制套取,確系假藥。
假藥從哪兒來?警方立案偵查后,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明確、跨區域作案的專門制作假靜脈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2023年5月至2024年2月,該團伙生產假冒靜脈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共計7000支,涉案金額高達698萬余元。最終,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等罪名對廖某等19名被告人判處刑罰。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辦理的一起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案,犯罪同樣呈現鏈條化特點。
胡某利用做澳大利亞產品代購的經驗,與他人合作共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進口保健食品。他們生產的假冒Swisse護肝片是由淀粉、色素、食品添加劑等制成,絲毫不含應有的保健成分,只是形態相仿的“淀粉團子”而已。大約兩年時間,胡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保健食品12萬余瓶,銷售金額共計800余萬元。最終,胡某等人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假冒注冊商標罪等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
辦案檢察官鄧余平告訴《方圓》記者:“檢察機關通過消費者的購買線索追查到了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網店,再追到上游犯罪線索,并及時引導公安機關追查原料供應商、包材生產人員、物流發貨人員、下游批發商、零售商等,依法開展全鏈條懲治。”
這兩起案件均因消費者報案而案發,且在打擊犯罪中,司法機關均通過發現上游犯罪線索,進而摧毀整個犯罪產業鏈條。此類案件,不僅鏈條長,而且還呈現跨區域特征,打擊難度很大。例如,在廖某等人生產、銷售假藥案中,案涉地包括多個省份十幾個地區。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加強上下統籌、橫向協作,深挖上下游產業鏈,全面懲處涉案的生產、運輸、批發、零售等各個環節犯罪行為。
以個案辦理推動系統治理
近年來,雖然對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管措施不斷強化,但食藥犯罪仍然屢禁不止,原因何在?
“這背后反映出食藥安全問題的復雜性和長期性。司法機關作為法治保障的核心力量,除履行司法職能外,還應深度融入社會治理,推動食藥安全協同共治。”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環境資源和食品藥品犯罪治理研究院研究員耿亞平看來,司法機關在辦理食藥安全相關案件時,既要不斷提升辦理食藥安全案件的專業化能力,也要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將司法辦案成效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既守住食藥安全底線,又助力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在辦理胡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時,對該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除要求對胡某等人判處刑罰外,還要求相關被告人承擔偽劣產品無害化處置費用,并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民事公益訴訟請求。與此同時,該院及時將此案線索移送相關行政機關,督促其責令電商平臺下架涉案偽劣保健食品10余種,關停違法店鋪8家,進一步深化食藥安全綜合治理。
在廖某等人生產、銷售假藥案中,檢察機關亦未止步于個案辦理,還著力做好辦案“后半篇文章”,實現從個案辦理到系統治理的轉變,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辦案檢察官表示,針對該團伙生產、銷售的假藥大量流入市場,嚴重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權的情況,在刑事案件被判決的同時,檢察機關依法對11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并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最終,法院責令11名被告共支付懲罰性賠償1070萬余元,并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案件辦結后,針對案件暴露出的藥品供應渠道壟斷、無資質人員參與藥品銷售、假藥溯源碼造假等監管漏洞,檢察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推動相關部門健全藥品追溯體系,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銷售各環節監管,規范醫藥公司經營行為,堵塞監管漏洞。
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時,亦通過檢察建議堵塞監管漏洞,構建起“個案辦理—類案監督—系統治理”的立體化監督體系。
2024年下半年,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多起投訴,消費者反映在短視頻平臺直播間購買減肥產品食用后,身體出現頭暈、惡心、多尿、乏力等不適癥狀。
后經查明,投訴的產品中含有布噻嗪成分。布噻嗪是噻嗪類利尿藥物,臨床上主要用于治療水腫及高血壓,從未被批準作為食品添加劑或新食品原料。于是,市場監管部門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隨著調查的深入,以趙某為首的犯罪團伙落入法網。
該團伙為了讓減肥產品快速見效,在生產的糖果、奶茶、咖啡等產品中非法添加布噻嗪。最終,這些添加了布噻嗪的產品通過一個個直播間銷售到全國各地消費者手中。截至案發,趙某團伙累計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類減肥產品金額571萬余元。2025年5月28日,海淀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今年3月1日,趙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100萬元。
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發現網絡直播銷售食品存在諸多監管漏洞。例如,平臺資質審核不嚴,趙某使用多年未年檢的個體工商戶執照經營食品銷售店鋪,使用公司執照注冊多家店鋪循環售假,未受到有效監管。再如,產品宣傳監管缺位,主播使用“快速減肥”“無須運動”等虛假宣傳語,通過規避關鍵詞、更換產品名稱等方式逃避平臺監測,誤導消費者。
針對這些問題,海淀區檢察院向相關部門及直播平臺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平臺封禁涉案店鋪、涉案賬號,完善直播內容審核機制,積極履行平臺告知義務,增加平臺普法頻次。
相關部門對檢察建議高度重視,迅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025年12月,在嚴格排查下,又一批在電商平臺銷售違規減肥食品的人員落網,相關案件正在處理中。
從個案辦理,到制發檢察建議推動系統治理,這幾起案件都在努力做到案件辦理效果更大化。最高檢檢委會委員、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杜學毅在做客“學思踐悟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 持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最高檢廳長訪談時也表示:辦案中,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發布多起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持續釋放依法嚴懲危害食藥安全犯罪的強烈信號。
協同共治消除監管盲區
守護食藥安全,檢察機關不僅嚴懲刑事犯罪,也在努力通過檢察公益訴訟監督促進食藥監管難題的解決。
“食藥安全往往涉及生產、流通、銷售多個環節,容易出現監管盲區,這是食藥安全領域非常現實的治理難題。要從機制上化解這些問題,就需要引入外部監督力量進行統籌推動,而檢察公益訴訟所具有的‘督促’依法履職與‘協同’多方共治的獨特價值,正好能成為打破部門壁壘、銜接監管斷點的關鍵紐帶。”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副廳長邱景輝表示,檢察公益訴訟可以推動監管主體從“各自為戰”轉向“協同共治”,真正織密食藥安全的法治防護網。
為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作用,2025年1月,最高檢部署開展了“食藥安全益路行”檢察公益訴訟監督活動,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聚焦重點領域、緊盯關鍵環節,不斷加大辦案力度。
湖南省長沙市檢察院此前就針對社區團購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進行立案調查。2024年5月10日,長沙市檢察院發現多家社區團購平臺在食品銷售、貯存、運輸環節存在多類違法行為后,對此進行立案。
此案中亦存在監管難題。“在我們看來,社區團購形式上是電商平臺,但實質上參與了采購、倉儲、配送等全鏈條服務,應該承擔比電子商務平臺更多的食品安全責任。但社區團購平臺企業普遍自定義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大部分平臺只承擔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法律責任。”談及對社區團購平臺的監管問題,長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方圓》記者,模糊的主體責任界定困擾著基層日常監管和執法。
經調查,在社區團購經營模式下,平臺企業絕對控制交易活動,平臺履行義務、承擔責任是保障消費者在社區團購交易中食品安全權益的關鍵。“平臺企業控制交易活動,但在與消費者、供貨商、倉點經營者等簽訂的格式合同中,卻以‘平臺不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等條款減免自身食品安全責任。”長沙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主任肖偉告訴《方圓》記者,平臺企業作為食品銷售鏈的主導者和實際控制者,通過格式合同條款規避自身的民事法律責任,將商品銷售方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轉嫁給了線下供應商,而線下供應商與消費者并沒有建立實質交易關系,導致消費者維權困難。
社區團購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平臺企業直接違反民法典及商事法律法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民事法律責任,檢察機關不能“視而不見”。于是,檢察機關召開了公開聽證會。會上,檢察機關通報調查情況、公開釋法說理、聽取各方意見。最終,多數聽證員認同檢察機關意見,認為平臺對交易實質控制、非單純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應承擔更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
之后,相關平臺企業先后逐步修改格式條款44處、主動承擔食品安全“首負責任”并在平臺網頁向消費者公示;完善食品安全內控機制,主動向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倉點信息并備案接受監管。
社區團購切口雖小,但關系千家萬戶的餐桌安全。《方圓》記者了解到,為解決全國范圍內社區團購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最高檢組織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整體攻堅,共監督整改各類中心倉、網格倉、自提點3.1萬余個,有效推動社區團購步入法治化、規范化良性發展軌道,促進統一大市場建設。
科技賦能實現“智慧驅動”
隨著社會的發展,危害食藥安全的違法犯罪手段日益呈現隱蔽化、智能化趨勢,司法辦案也面臨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等痛點。為提高辦案質效,科技賦能成為關鍵抓手,實現了從人力驅動向智慧驅動轉型。
《方圓》記者了解到,截至2025年11月,全國食藥安全領域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累計達42個,涌現了一批好用管用的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紅寺堡區檢察院研發的“藥店執業藥師人證分離監督模型”,供全國各地檢察機關下載應用6000余次,辦理公益訴訟檢察案件441件。
為有效應對食藥領域檢測鑒定需求量大的問題,全國檢察機關還一體構建了“快檢初篩+專業鑒定”的技術支撐體系。例如,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肉制品摻假案件中,先運用快速檢測試劑對肉串樣品進行快檢篩查,再將快檢陽性的樣品委托最高檢技術部門進行DNA檢驗鑒定,支持監督精準有效。
“互聯網+”的應用,同樣為高質效辦案注入智慧引擎。例如,河北省檢察院建成了貫通全省三級檢察院的智能輔助平臺,推送食藥領域案件線索7890條,直接轉化立案1368件,案件貢獻率達17.3%。
司法實踐充分證明,運用科技手段賦能食藥領域案件辦理,不僅可以精準發現案件相關線索,提升監督效能,而且可以輔助調查取證,固定關鍵證據。從最高檢新聞發布會公布的數據來看,科技手段的有效支撐使食藥領域案件線索發現準確率提升30%以上,調查取證周期縮短40%,有效破解了“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等問題,并實現由“個案辦理”到“類案治理”轉變。
中國式現代化,民生為大。食藥安全,則是最基本的民生。守護食藥安全,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持久戰。從刑事打擊到檢察公益訴訟,從個案辦理到系統治理,從傳統手段到科技賦能,檢察機關正用法治的力量,努力守護14億人“舌尖上的安全”。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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