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倪盛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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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北漂”二字被無數影視劇反復書寫,《冬去春來》卻以一份難得的真誠,讓這段已然泛黃的記憶重新變得滾燙。
故事聚焦于九十年代初北京胡同深處一家名為“冬去春來”的小旅館。住在這里的,是一群懷揣藝術夢卻囊中羞澀的年輕人:帶著厚厚手稿從山東而來的編劇徐勝利,從溫州北上拜師學藝的歌手莊莊,輾轉于地下通道與酒吧之間的薩克斯手陶亮亮……他們擠在月租120元的房間里,交不起房租,啃冷饅頭,在路燈下改稿,在琴房里練聲到深夜。但正是這種被窘迫包裹的日常,反而映照出夢想本身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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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來》最動人的力量,在于它對“相信”這件事的樸素書寫。徐勝利的稿子被退回十七次,他就在出租屋墻上貼滿退稿信,笑著說是“最好的裝飾”;莊莊為了省錢,每天走六站路去琴行蹭琴,老板娘趕她,她就站在門外對著玻璃窗練發聲。這些看似笨拙的堅持,在導演鄭曉龍的鏡頭下沒有絲毫矯飾——白宇飾演的徐勝利在寒冬里搓著手呵氣改稿的那場戲,眼神里有疲憊,但更多的是篤定。那不是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天真,而是見過生活真相之后仍然不肯低頭的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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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戲骨丁勇岱飾演的旅館老板老周,是這群年輕人精神上的“守夜人”。他嘴上刻薄、催租不誤,卻總在深夜偷偷給門外的流浪貓留食,在徐勝利交不起房租時塞給他一袋熱包子。這個角色讓整部劇有了溫度:所謂“冬去春來”,不只是個人的奮斗史,更是普通人之間互相照亮的故事。當莊莊的錢被偷后,旅館里幾個素不相識的房客默默湊錢給她交房租,那場戲沒有任何煽情的臺詞,只有幾張皺巴巴的紙幣被推來推去,卻讓人看得鼻頭一酸。
《冬去春來》平靜地告訴你:冬天很冷,但總有人在寒夜里為你留一盞燈;春天或許會遲到,但它從不會辜負那些認真趕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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