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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春以來,部分居民選擇以放生方式寄寓美好期許,但不科學、不規范的放生行為,極易對水域生態系統造成不可逆破壞,甚至觸碰法律紅線。在一些網絡直播間里,有主播把放生做成了“生意”,打賞越多,放生的甲魚、泥鰍等水生物越多……
這種直播“打賞放生”相較于線下放生危害更大。其一,直播打賞放生容易出現主播引誘、網友互相攀比等非理性行為,讓打賞放生更瘋狂。其二,這類網上活動覆蓋面廣,容易吸引更多人參與。如某直播間實時在線人數超1300人,幾分鐘扔進江中的甲魚有上百只。
盡管這類直播間里不乏質疑聲,但很快被主播通過鏡頭和語言掩飾——正義之聲阻止不了瘋狂的放生行為。
對于這類助長放生亂象的直播間,雖然平臺的管控力度持續加大,發現后會采取禁言、封禁等處罰措施,但從報道看,仍有部分直播間是“漏網之魚”,繼續做著放生的生意。而且,不少放生博主備有多個賬號,試圖跟平臺“打游擊戰”。這對治理網絡直播放生亂象帶來了新的挑戰。
這類直播都打著增殖放流名義開展。但實際上是掩飾違規行為、忽悠網友打賞放生。根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自行開展規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的,應當提前15日向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顯然這類放生博主不會主動申報,而是打著打賞放生的旗號牟利。
因此,從直播平臺到相關部門,都應該對直播打賞放生亂象采取精準治理措施。作為平臺要“守土盡責”,既要對放生博主的賬號加強審核,也要對放生直播間加強巡查。對于未獲得官方許可的違規放生行為,除了及時采取封禁賬號等措施,還要對相關博主“換馬甲”采取對策。
從監管角度而言,鑒于違規放生威脅我國生態安全,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生物安全法、民法典以及相關文件和地方規定,各地有關部門尤其是報道中提及的長江支流水系所在地,要對網絡直播打賞放生活動加強監測,發現違規行為既要約談平臺,也要依法查處違規主體。
鑒于放生亂象從線下蔓延到線上變成“合體”,且放生博主有對策應對封禁,有關部門不妨牽頭組織相關平臺建立線上線下協同治理機制。如:在全網對違規放生博主采取從業禁止措施;進一步強化“河長制”“湖長制”責任落實;多個部門共同參與預防和整治行動,以壓縮違規放生空間。
此外,要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向中老年人等重點人群普及放生和增殖放流等常識,尤其要普及違規放生對生態環境的不可逆損害,提升公眾對放生的理性認知。總之,不能讓放生博主利用人們的善念與無知謀取私利。
文|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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