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告葉某申請撤訴時,臉上愁云一掃而空。這起困擾了他10余年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在溫嶺法院大溪法庭法官尚文婷的努力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2014年8月,葉某與王某夫婦簽訂了一份《房屋絕賣契》,買下了王某夫婦位于大溪鎮某村的兩間樓房。合同簽罷,葉某付清房款,入住房屋至今。按理說,過戶應該是順理成章的事,可辦證事宜卻進展不了。
多次催促無果后,葉某將王某夫妻告上了法庭,要求后者協助辦理案涉房產的不動產初始登記及變更登記手續。
被告王某夫婦覺得委屈。他們向法官解釋,土地證早可辦,但因一份材料上的名字寫錯,導致無法繼續辦理。后來想去辦理時,政策發生了變更,辦證才擱置。
葉某一聽,態度堅決地要求解除合同,由被告返還其購房款及其他損失。王某夫婦為難地表示,他們想要繼續履行合同。
尚文婷沒有急于下判,耐心地給葉某算了一筆“經濟賬”,從法律條文、房產價值、裝修殘值等一一分析利弊。葉某頻頻點頭,“法官,我也明白,要是解除合同,我肯定要虧。但是這房子一天不登記到我名下,我就睡不踏實。”
經向相關部門多次核實,尚文婷確認了王某夫婦所言屬實,確因早期材料名字書寫錯誤及后續政策調整,導致房屋初始登記手續無法辦理。
隨即,尚文婷又主動對接大溪鎮政府,與村鎮辦、大溪自然資源所等部門多次召開協調會議,經反復溝通,終于成功推動相關部門啟動辦證流程。
本以為問題將迎刃而解,卻又有了新情況。由于案涉房屋已被列入拆遷規劃,原本同意配合辦證的王某心里打起了小算盤。洞察到王某的顧慮后,尚文婷想出了一個妙招:“那咱們就搞一次‘模擬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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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文婷聯合村鎮辦工作人員,組織雙方到場開展了一次“模擬拆遷”測算。尚文婷及鎮工作人員拿著拆遷補償模擬方案,對著房屋面積、補償條款等逐一核算,向王某介紹了情況相近的拆遷安置補償情況。
“如果繼續履行合同,后續產生的拆遷權益都歸于葉某;如果解除合同,權益歸你,但你要支付葉某購房款及相應損失。”尚文婷指著測算清單對王某說。
王某了解到目前拆遷政策尚不明確,可置換房屋的產權性質仍不確定,若解除合同,他預計要返還給葉某的購房款及損失甚至可能超過了拆遷利益。“法官,你這么一算,我心里就透亮了。”他緊繃的眉頭瞬間舒展,“拆遷利益我不爭了,到時配合辦證。”
雙方最終握手言和:約定合同繼續履行,登記過戶時王某全力配合;若拆遷,利益全歸葉某。隨后,葉某當場申請撤訴。
一場持續多年的糾紛,在尚文婷的耐心協調下圓滿化解,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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