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如何說服仲裁庭——能源仲裁中的證據與專家意見”暨貿仲國際能源行業小組2026年第一期沙龍在京成功舉辦。京都律師事務所作為本次沙龍的承辦單位,為活動成功舉辦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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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匯聚能源、法律領域專家及業界嘉賓,聚焦國際能源仲裁前沿實務問題,旨在為高效解決國際能源爭議搭建專業務實的交流平臺。本次沙龍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事業發展處處長、歐洲仲裁中心秘書長陸菲主持,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張利賓律師受邀作為核心分享嘉賓及圓桌研討主持人,主導實務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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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伊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席、秘書長,仲裁院院長王承杰發表致辭,強調能源作為國家重要戰略資源,跨境糾紛頻發且復雜專業,近年來貿仲受理的能源仲裁案件增長迅速、涉外性強,覆蓋全產業鏈。據介紹,貿仲近年來不斷完善仲裁規則,細化證據指引,組建全球化專業仲裁員隊伍,并深化國際合作與實務研究。他表示,面對全球能源格局調整,貿仲將持續發揮專業平臺作用,以高效仲裁服務保障國際能源合作,為“一帶一路”與全球能源治理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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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享環節,瑞士仲裁協會名譽主席Dr. Felix Dasser圍繞國際商事仲裁中的證據開示(documentproduction)展開深入探討。他指出,普通法系與大陸法系在證據理念上存在顯著文化差異,前者強調透明開示,后者側重效率與當事人舉證,由此引發程序爭議與成本負擔。他還介紹了IBA證據規則、瑞士仲裁協會相關指南等不同規則路徑,并結合能源、金融、風電項目等實務案例,強調仲裁庭應嚴格把握“必要性”標準,合理限制過度開示。在實務方向,他鼓勵仲裁機構優化程序規則,以實現更高效、低成本的跨境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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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利賓圍繞能源仲裁中證據準備、仲裁后證據使用及證人交叉詢問三大核心分享實務經驗。他指出,能源糾紛多源于合同偏差、市場波動及外部影響,而證據準備需要聚焦核心、確保真實關聯。他還對比了國際與中國仲裁在證據提交、審理風格上的差異,建議優化程序,提升庭審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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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桌研討環節由張利賓律師主持,多位中外資深專家圍繞國際仲裁中的證據運用、證人制度及專家意見實務展開深入交流,為能源仲裁中證據與專家意見的有效運用提供了多元經驗與實踐思路。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馮輝解析了英美法系下口頭證據取證在國際仲裁中的適用規則與跨境協助路徑;貿仲仲裁員、金杜律師事務所國際合伙人費佳結合能源領域實務案例,強調事實證人證言的關鍵作用及庭審準備、誠信陳述的重要性;貿仲仲裁員、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崔軍,圍繞專家證人的獨立性、職業倫理及利益沖突相關規則,結合國際律師協會(IBA)等國際通行標準,詳細闡釋了專家證人應遵循的核心要求;法國安可銳咨詢中國區合伙人宮黎介紹了國際專業咨詢機構在能源仲裁中的專家服務模式,提出應平衡獨立性與客戶需求、優選綜合專業團隊;中國企業評價協會創新分會會長、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法律顧問、首席合規官杜江波結合LNG行業特點,分享了長約合同中專家裁決機制的應用,并建議仲裁機構構建規范化專家裁決規則;Dr. Felix Dasser從國際仲裁視角指出,證人可信度與專家中立性對案件結果影響重大,專家會議等模式有助于提升程序效率。
此外,與會人員還圍繞跨境調查取證的合法性、英國法下LNG合同價格調整與情勢變更適用、欺詐案件證明標準、國際證據開示規則的適用與發展趨勢等實務問題展開深入探討。現場嘉賓結合司法實踐與行業經驗進行了專業解答,為能源類國際仲裁實操提供了重要參考。
本次沙龍立足國際能源仲裁實踐,匯聚中外觀點、凝聚專業共識,京都律師事務所作為深度支持單位全程參與。活動既深入剖析了證據規則與專家意見的核心要點,也為應對復雜跨境能源爭議提供了可操作的實踐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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