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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城區校園周邊設置潮汐車位和實施靜態車輛柔性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城區校園周邊靜態車輛停放秩序,保障師生及家長出行安全,營造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結合校園周邊交通流量特點與民生實際,現就在城區校園周邊設置潮汐車位和實施靜態車輛柔性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圍
城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周邊50米范圍內區域。
二、管理時段
以各學校上下學時段為核心,實行高峰管控+常態巡查模式:
1.高峰時段:上學時段(7:00-8:30、13:30-15:00)、放學時段(11:00-12:30、17:00-18:00),具體可根據各學校實際作息時間動態調整。
2.常態時段:上下學時段外的日常巡查管控,重點整治校園門口50米范圍內違規占道停放、長期占用公共停車資源、妨礙道路通行的各類違法停車行為。
三、柔性管理措施
堅持教育勸導為主、依法處置為輔,兼顧秩序規范與民生便利,具體措施如下:
1.高峰時段:采取“定點值守+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引導車輛即停即走、規范停放、快速接送,減少校園周邊交通擁堵。
2.常態時段:對違規停放車輛,優先采取現場勸導方式督促其規范停放或及時駛離;對拒不整改、多次違規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3.便民服務:在條件允許的校園周邊,科學設置潮汐車位,最大限度滿足市民停車需求,平衡通行秩序與民生便利。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輝縣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來源:輝縣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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