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多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因在新山使用新加坡注冊車輛添加RON95補貼汽油,成為馬來西亞相關禁令自2026年4月1日生效以來首位被逮捕的人員。
這起事件發(fā)生在4月9日晚間10時左右,地點位于新山一家加油站。柔佛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zhí)法人員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一輛新加坡注冊車輛正在添加RON95汽油,隨即上前制止,并將該名司機扣留調查。
昨天(4月10日),馬來西亞執(zhí)法人員經觀察確認情況后,依法采取行動。隨后,當局調閱了加油站的閉路電視畫面,檢查了購買收據(jù),并詢問了員工口供,初步調查確認該交易確為RON95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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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馬來西亞柔佛州消防部臉書)
目前,當局已扣押涉案車輛(一輛本田思域)、閉路錄像、收據(jù)副本及相關文件。涉案男子作為司機及車主,也被帶回協(xié)助調查。
案件將根據(jù)馬來西亞1961年《供應控制法》處理。一旦罪名成立,該男子可能面臨最高100萬令吉(約合32萬新元)的罰款,或最長三年的監(jiān)禁,或兩者兼施。若是重犯,罰款可高達300萬令吉(約96萬新元),監(jiān)禁最長五年。
自今年4月1日起,馬來西亞當局不僅可對加油站經營者開罰,也可直接追究外國車輛車主的責任。在此之前,通常只有油站業(yè)者會因向外國車輛出售補貼燃油而受罰。
柔佛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KPDN)也表示,將持續(xù)加強執(zhí)法力度,防止RON95等補貼商品外流,確保政府補貼惠及馬來西亞公民。
跨境駕車前往馬來西亞的新加坡車主,請務必留意油泵標識——黃色標簽的RON95為補貼汽油,外國注冊車輛不得添加;藍色標簽的RON97或綠色標簽的柴油方可合法使用。為避免高額罰款、牢獄之災甚至車輛被扣,切勿因小失大。
HQ丨編輯
CH丨編審
KPDN丨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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