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保釋期間吸毒后駕車逆行、肇事,并涉及毒品販運活動,27歲的董俊宇近日被判刑。他也是新加坡首個因涉及依托咪酯的交通罪行而被定罪并判刑的駕駛者。
此案已下判。被告董某共面對五項指控,包括受藥物影響駕駛、危險駕駛以及販運毒品。他最終被判入獄五年零18個月,并接受鞭刑10下。出獄后,他還被吊銷各級駕照,為期五年。
警方到場搜出電子煙
血檢證實毒駕
案情顯示,2025年7月14日下午約5點40分,董某駕車在最高法院巷逆向行駛,該路段位于最高法院與國家美術館之間。一名駕駛者(法庭代號W1)見狀搖下車窗提醒他走錯方向,但董某神情恍惚,僅回了一句“啊?”。
W1見他并無酒氣但神志不清,直接問他是否吸毒。董某未作回應,只是打開手機上的Grab送餐應用展示地圖,隨后緩慢駛離。W1隨即報警。
不久后,董某在明古連街發生交通事故。當時他駕車沿Bras Basah路最右側車道行駛,該車道為右轉專用道,但他卻直行通過路口,與另一輛車相撞。對方駕駛者(代號W2)下車與其交涉時,發現董某語無倫次、身體發抖,也立即報警。
到場警員注意到董某反應遲緩、口齒不清,甚至難以完全睜開眼睛。警方在其車內搜出三支電子煙。盡管呼氣測醉檢測呈陰性,但衛生科學局的血液分析結果顯示,其血液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事故僅造成兩車輕微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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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有案
保釋期間還在“送貨”
更早之前的2024年10月8日,中央肅毒局人員在董某的臥室中搜出超過40克冰毒和超過30克大麻,并起獲400新元現金。
董某承認,這些錢來自為一名叫“Binance”的人送貨所得,其任務是運送冰毒、大麻、Erimin 5和氯胺酮。
控方指出,董某在涉及毒品案的保釋期間再度犯下交通罪行,且此前在2022年至2024年間已有四次交通相關前科,包括超速、未系安全帶及不小心駕駛。
副檢察官在陳詞中表示:“考慮到被告當時的身體狀況以及事發路段的高峰車流量,最終只造成財產損失實屬僥幸。”
兩起致命事故觸目驚心
依托咪酯正式列為毒品級
控方也特別提到,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俗稱Kpod,喪失煙彈)后駕駛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并引述了2025年發生的兩起致命事故作為例證:
2025年5月13日,榜鵝路發生汽車與巴士相撞事故,警方在涉事車中發現42支電子煙及超過1200個煙彈,部分含有依托咪酯。車上一名28歲女乘客其后在醫院不治;
2025年11月8日,29歲的林金盛因吸食Kpod后駕車沖上人行道,撞傷兩名老婦,導致一名83歲婦女死亡。這是林金盛不到五個月內的第四起事故,他目前已被拒絕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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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出臺的《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自5月1日起,依托咪酯將被列為“特定精神活性物質”,相關犯罪處罰將參照現行毒品法律。持有、購買或吸食者最高可被罰款2萬新元,或監禁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
新法對電子煙使用者亦加重處罰:使用者最高罰款1萬新元;銷售者最高罰款20萬新元并監禁最長6年;走私者最高罰款30萬新元并監禁最長9年。
而目前,單純吸食電子煙者最高僅罰款2000新元,分銷、進口或銷售者最高罰款1萬新元及監禁6個月。
HQ丨編輯
CH丨編審
新加坡法庭丨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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