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清除蚊蟲孳生地,消除危破空置房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基孔肯雅熱防控相關政策要求,經汕頭市金平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對小公園街道德志社區(東至商平路,西至西堤路,南至至平西堤路口,北至安平路)、榮隆社區(東至永平路,西至西堤路,南至升平路,北至韓堤路往商平路往杉排路)、永安社區(東至永平路、西至海平路、南至安平路、北至升平路)、金福社區(東至同平路,西至永平路,南至升平路,北至韓堤路)、金鳳社區(東至民族路,西至福合路往國平路,南至升平路,北至福平路)、壽山社區(東至同平路,西至福平路往福合路往國平路,南至升平路,北至韓堤路)、懷安社區(東至外馬路,南至海濱路,西至安平路,北至永平路)、永和社區(東起升平路,南連外馬路,西至永平路,北接小公園中山紀念亭)轄區范圍內存在孳生蚊蟲隱患的危破空置房進行清理拆除。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清理拆除范圍
(一)經鑒定屬于C、D級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使用的危破房屋;
(二)長期無人居住或無人管護的危破房屋;
(三)長期閑置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舊廠房、簡易搭建、附屬建(構)筑物;
(四)其他可能滋生蚊蟲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殘垣斷壁、破舊圍墻、廁所等。
二、處置方式
按照“應清盡清、應拆盡拆”的原則,對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的危破空置房,應拆盡拆;對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的危破空置房,上述產權人需于2026年4月23日前,憑相關使用權證、產權證到所屬居委會確認登記,并自行清理房屋內各類垃圾雜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對房屋進行維修或拆除。
三、清理拆除時間
(一)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危破空置房,由有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對其他危破空置房,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的危房由權屬人自行拆除,并自行清理房屋內各類垃圾雜物和地上附著物。2026年4月23日起,權屬人逾期不自行清理拆除的,由相關部門結合實際,分批次統一組織清理或拆除。
四、加強責任追究
對因為應拆未拆的危破空置房及建(構)筑物坍塌造成他人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房屋安全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群眾積極支持、主動參與、共建美麗家園、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汕頭市金平區小公園街道辦事處
2026年4月13日
來源:汕頭市金平區小公園街道辦事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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