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74歲老人曾靜被指控砸死了73歲的鄰居劉麗。
4月14日,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被告人曾靜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賠償劉麗親屬4萬余元的喪葬費。
收到判決后,劉麗的女兒毛女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們對刑事判決部分不服,將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我母親遇害11天后才被發現,兇手至今未道歉,我們希望她能得到嚴懲”。
該案發生于2025年3月19日。毛女士介紹,當天17時許,曾靜與她的母親劉麗因柴火歸屬問題發生爭執,兩人相互辱罵并發生了拉扯。后來,兩人拉扯至附近一處空置多年的房屋門口,曾靜憑借體力優勢將其母親放倒在地,“我媽媽個子小,根本打不過,很快就被她騎到了身上”。
根據贛州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倒地后的劉麗用手抓了曾靜的右臉,后者遂用左手將其控制住,并用右手撿起石頭,朝著劉麗的太陽穴位置連砸了十余次,直至沒了動靜。發現劉麗停止呼吸后,曾靜將其拖至空置房屋的廚房角落,并用雜草遮擋了尸體。
值得關注的是,曾靜在殺害劉麗后,繼續捆好柴火背回了家里。后來,她還連續兩次轉移劉麗的尸體。
起訴書顯示,案發當晚凌晨3時許,曾靜來到空屋,將劉麗的尸體拖至距離案發現場約100米的一處茬棚溝里,并用樹枝加以掩蓋。次日凌晨3時許,曾靜攜帶鋤頭再次來到藏尸處,用泥土掩埋了劉麗的尸體,又撿來海綿床墊遮擋了土堆。
因劉麗曾在案發前提及想要去外地看望親人,在案發后的一周,家人聯系未果,也沒有在意其動態。直到2025年3月27日,毛女士得知母親沒有返回老家,也不在親戚家里,她向公安報警求助,當地立即展開搜尋。
同年3月30日,因尸體掩埋地出現異味,劉麗終于被發現。經法醫鑒定,不排除劉麗被他人使用鈍器多次擊打頭面部導致顱腦損傷而死亡。
“搜尋期間,警方曾多次問詢,她都表現得很自然,后來通過人臉查詢和視頻追蹤等手段才鎖定了她。”毛女士稱,他們與曾家相隔僅有50米,也是同村同族人。案發前幾年,兩家就因曾靜盜竊等問題起過爭執,因而平時少有來往,“沒想到她會因為這點瑣事下死手”。
當地村干部也向警方證實,曾靜確實與劉麗兩人是親屬關系,此前發生爭執后,村委會和派出所曾參與調解,“(兩人爭執的是)野生樹木柴枝,誰都可以去撿的”。
2025年3月31日,曾靜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后經瑞金市人民檢察院批準,于2025年4月14日被瑞金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中國新聞周刊從判決書中看到,案發近一個月后,曾靜家屬向劉麗家屬支付2萬元現金,但未取得其諒解。
2025年11月19日上午,此案在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靜殺人后轉移并埋藏尸體,歸案后毫無悔意,拒絕認罪,其犯罪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犯罪后果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嚴懲。不過,因其具有坦白情節,且審理時已經年滿七十五周歲,依法對其可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毛女士向中國新聞周刊回憶,一審庭審時,曾靜承認了打死自己母親的事實,但態度十分囂張,“說我媽媽不經砸,砸了幾下人就沒了,甚至說她該死之類的話”。
這些年里,毛女士及其兄妹幾人均在外地謀生,父親也時常到周邊打零工,只有母親劉麗常年在家。案發當天,毛女士還回老家與母親吃了午飯,“沒想到那是最后一次吃媽媽做的飯”。
(文中曾靜、劉麗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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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春曉
(heli6060@163.com)
編輯:劉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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