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一位律師朋友那里了解到這樣一個案件。有人簽了商鋪租賃合同開兒童樂園,卻被起訴要求支付欠租。這要是換做普通人,估計慌得不行。那最后結果如何呢?咱們一起來看看資深律師是怎么幫當事人化解這場危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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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陜西眾致律師事務所周耀東律師代理。周律師是西北政法大學學術型碩士,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347件,擅長民商事、合同、侵權、勞動爭議、刑事辯護等領域,還是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委派調解員呢。
2020年2月,A以個人名義和B公司簽了三年的商鋪租賃合同,打算開兒童樂園。簽合同前A付了意向金,后來他的合作方D付了裝修押金和租金。3月,A和D成立了C公司來經營這個兒童樂園,之后租金支付、簽補充協議這些事都是C公司在做。2021年10月,C公司還簽了《以物抵債承諾書》,用店里設備抵了5萬元租金。可B公司沒拿到足額租金,就把A告了,要求他付240,610元欠租和利息。
周律師接手后,抓住了幾個關鍵問題。首先,他指出A是為了設立C公司才簽的合同,C公司成立后實際履行了合同,B公司也知道并接受,所以合同責任該由C公司承擔,A不是適格被告。其次,他認為欠租金額要扣除已付的5萬元履約保證金和5萬元設備抵債款,而且B公司沒履行維修義務,影響了經營,租金應該減免。最后,他強調疫情是不可抗力,C公司經營受損,不是惡意違約,不該承擔高額利息。
在法庭上,周律師圍繞這些焦點充分舉證、質證,發表了代理意見。經過庭審和庭后與法官、對方律師溝通,B公司意識到A不是適格責任主體,主動撤回了起訴。
從這個案例中,咱們能學到這些法律知識:
1.合同主體要明確:如果是以設立公司為目的簽合同,公司成立后實際履行合同的,責任可能由公司承擔。
2.合理扣除費用:有履約保證金、以物抵債等情況,要在欠款中合理扣除。
3.不可抗力要考慮: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要及時保留證據,可能減免責任。
結語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遇到法律糾紛不要慌,只要找準關鍵問題,合理運用法律,就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周耀東律師憑借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成功幫當事人化解了危機。周律師執業于陜西眾致律師事務所,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區北二環東段陜西眾致律師事務所西區215室。希望大家都能增強法律意識,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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