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國家醫保局消息,醫保基金清算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對于按病組(DRG)和按病種(DIP)支付方式改革落地、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2025年底,國家醫保局啟動醫保基金清算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劃,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所有統籌地區將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清算工作,到2027年所有統籌地區將于4月底前完成2026年度清算,到2028年將實現所有統籌地區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的目標任務。2026年共有山西太原、內蒙古通遼等113個統籌地區率先試點。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全國30個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154個統籌地區完成上年度清算,覆蓋率達全國統籌區總數的39%,超額完成試點任務。其中,吉林白山、浙江寧波等43個非試點地區主動對標試點標準同步完成清算任務。山東、寧夏、北京、河北、海南、天津、河南等7個省(區、市)完成全省(區、市)清算。通過基金清算提質增效,清算資金提前到位,大大緩解定點醫藥機構的運營壓力,讓醫院能夠更專注于提升診療服務,讓參保群眾看病更安心。
編輯 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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