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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初期,有一個說法:允許少數人先富起來,但有一個目標性的選擇,要讓先富帶后富。從現在的結果看,對這一命題會有三種不同的說法。
第一種說法:讓少數人先富起來,是錯誤的選擇,會引起兩極分化,少數人的富是以窮人更窮為代價的;這是馬列學院教授的說法。
第二種說法:少數人富起來沒問題,但如果沒有帶動更多的人富起來,那改革就失敗了,這也是主流媒體的說法。
第三種說法:少數人富起來,不必然要以窮人更窮為代價。這也是張維迎的說法。
這三種說法有一個共同點,都不否認應該讓所有人都富起來,但這顯然是一個悖論,因為如果多數人的富裕是以少數人先富起來為前置條件,那起點就錯了。
首先要說明,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收益的形成不是道德選擇,不是結果正義,它必然遵循二八定律。用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觀點去表述,就是:平衡是相對的,不平衡是絕對的。在這種意義上,籠統地說 “共同富裕”,是一種理想,它不是一個量化的概念,因而也不排除差異化。
其次,不能離開市場經濟背景談問題,因為毫無意義。到今天為止,不存在離開市場經濟實現了共同富裕的案例;不但沒有共同富裕的案例,也沒有一個能稱得上是富裕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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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有了基本邏輯:市場經濟是競爭性公平,它的確會讓少數人富起來,而且這種少數人富起來,也的確如張維迎所言,不必然以大多數人更窮為代價,北歐資本主義就是證明。但也不得不說,共同富裕不是市場經濟自帶的邏輯。
這就是悖論。一般認為,市場可以通過對富人征收累進稅,實現廣義的共同富裕。甚至有一位香港網紅提出對富人征收消費稅,比如,同樣是住房水電,富人費用提高一百倍。這當然很荒唐,并不是方式太粗暴,而是自我糾纏 —— 你的目的是讓富人多消費,讓他們多買房,拯救中國的房地產,結果卻導致資本大逃亡。累進稅也有邊界,也有拉弗曲線。中國現在已經是個稅天花板,最高 45%,而新加坡最高是 24%。中國再提高,資本同樣會大逃亡。
所以,平衡也是王道,過猶不及。
這就有了一個靈魂拷問:我們如何在不破壞市場自身規則的前提下,去追求大眾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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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實際的做法,是通過政府外部性的干預平抑兩極分化,主要是通過二次分配。政府通過累進稅、遺產稅,在不打破競爭性公平的前提下,實現稅收工具的動態平衡。稅收取之于市場,而回饋全社會,全民共享的社會保障體系堅守平權主義,讓更多的錢流向底層大眾,從而解決了兩個命題:
第一,少數人的富不必然以窮人更窮為代價。市場經濟本身不存在少數人的富要以窮人更窮為代價的邏輯,真相是窮人不再窮,但富人的富超出了窮人的想象,它的確需要再平衡,不管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
第二,政府的干預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唯一途徑。
那么,更重要的結論是:當一個國家跨入發達國家的行列,而大多數人依然貧窮,它的根源在市場,而它的責任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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