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香港高院對酷派集團(02369.HK,以下簡稱“酷派”)前執行董事張巍作出判決。
因張巍涉嫌協助將公司巨額資金違規輸送至樂視系公司,被判處5年董事資格禁制令,并被要求向酷派賠償400萬港元,同時承擔75萬港元的香港證監會訴訟費用。
這一案件,成為香港證監會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追究上市公司董事責任的標志性案例之一。
2026年4月22日,香港高院進一步披露了詳細的裁決理由,揭示了具體的違規資金輸送細節。
《每日經濟新聞》看到的判決書顯示,酷派及其附屬公司在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間,通過五項與樂視系公司相關的交易,累計向樂視系輸送資金約22.75億元,其中約17.76億元最終流入了當時酷派大股東賈躍亭控制的樂視網及其關聯公司。
具體而言,酷派通過偽裝成采購預付款、貸款、廣告費等交易方式,向樂視系公司提供了短期融資,但這些交易均未履行合規審批程序,也未進行盡職調查,且未按時披露。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曾多次警示這些交易的合規性和資金回收風險,但酷派并未采納這些警告,最終導致酷派直接損失超過8300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的五筆交易,具體如下:
● 2016年6月至9月,酷派以收購美國公司為名,向中介公司Young Star支付了三筆合計1.7億美元的“定金”,實際上大部分資金轉入了香港樂視系公司賬戶;
● 2016年8月,酷派全資附屬公司東莞宇龍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東莞宇龍”)向賈躍亭和劉弘的一位朋友Yu Enyuan控制的北京多樂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預付了3億元采購手機零部件的款項,但這些資金最終被轉至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北京樂視”);
● 2016年12月,東莞宇龍與Yu Enyuan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新石器龍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采購框架協議,預付了3億元,該款項也被轉至北京樂視;
● 2017年3月,酷派的另一附屬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宇龍”)向六家與樂視系關系密切的公司提供了總計4.05億元的短期貸款,資金最終通過多層中轉償還了上述第一筆交易中的欠款;
● 同月,深圳宇龍還向北京邁吉伙伴廣告有限公司支付了8000萬元廣告費,但此廣告協議后來被取消,至今仍有約6987.5萬元未能追回。
作為酷派的財務經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期間)及執行董事(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間),張巍直接參與了上述后三筆交易的審批或資金劃轉。
判決書指出,張巍在2017年1月已知悉相關交易存在明顯的可收回性風險及違反上市規則的可能性,但他未及時向董事會充分匯報,也未采取應有的行動。
香港高院認為,張巍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其董事職責,尤其是在沒有以公司最佳利益為前提的情況下盲目執行了賈躍亭和其他樂視高層的指令。此外,其還未能確保酷派及時披露交易風險,放任公司內控失效與信息披露違規。
針對張巍的判決,法院考慮到其參與時間較短,且未從中個人獲益,同時配合調查、同意協助作證,因此在確定賠償數額時做出了適當的減輕。法院考慮到其凈資產約580萬元的實際情況,最終裁定賠償金額為400萬港元。
此外,港交所早在2021年8月就曾發布聲明,譴責酷派及賈躍亭等六名前董事,并警告稱,如果賈躍亭或蔣超繼續留任董事會,將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
截至目前,香港證監會針對酷派其他六名前董事(即賈躍亭、蔣超、劉江峰、劉弘、陳敬忠及謝維信)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證監會保留繼續追討損失的權利。
不過,賈躍亭2017年7月就遠赴美國,對他進行追責或許并不容易。
來源:財通社綜合自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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